宣告死亡被撤销后,相关方的继承份额如何处理?
案例场景
杨某某因一次意外事故而被宣告死亡,其遗留的存款20万元和一处房产被其配偶孙某、独子杨乙继承。三年过后,杨某某突然出现。原来杨某某当年被附近老乡所救,并经过长期治疗,逐渐恢复身体健康和原有记忆,才回到家里。杨某某的出现,让家人惊喜不已,同时,为了恢复杨某某的正常生活,杨某某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死亡宣告。问:如果人民法院撤销了杨某某的死亡宣告,其被“继承”的财产将如何处理?
依法分析
《民法典》规定了被撤销死亡宣告的人请求返还财产的规定,即被撤销死亡宣告的人有权依照该法第六编的规定,要求取得其财产的民事主体返还财产,如果取得财产的民事主体无法返还的,应当给予适当补偿。案例中,杨某某因意外事故而被宣告死亡,继承人孙某、杨乙所继承的标的为房产和存款,且房屋自然长期存在、存款为种类物,均属于可直接返还的财产,不属于原物消灭的情形。所以,杨某某死亡宣告被撤销后,孙某、杨乙应当向杨某某直接返还上述财产。
相关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十六条 自然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该自然人死亡:(https://www.daowen.com)
(一)下落不明满四年;
(二)因意外事件,下落不明满二年。
因意外事件下落不明,经有关机关证明该自然人不可能生存的,申请宣告死亡不受二年时间的限制。
第四十九条 自然人被宣告死亡但是并未死亡的,不影响该自然人在被宣告死亡期间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
第五十条 被宣告死亡的人重新出现,经本人或者利害关系人申请,人民法院应当撤销死亡宣告。
第五十三条 被撤销死亡宣告的人有权请求依照本法第六编取得其财产的民事主体返还财产;无法返还的,应当给予适当补偿。
利害关系人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他人被宣告死亡而取得其财产的,除应当返还财产外,还应当对由此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专家解析
宣告死亡制度,是法律上对自然人死亡的推定,其目的在于结束被宣告死亡人长期下落不明而造成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不稳定的情况,但不代表该自然人已经自然死亡,一旦该自然人重新出现,其本人和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宣告死亡判决。被撤销死亡宣告的人有权请求依照《民法典》继承编取得其财产的民事主体返还财产;无法返还的,应当给予适当补偿。此外,还需要说明的是,如果继承的财产已经被第三人善意获得,则被撤销死亡的自然人不能向该第三人请求返还,只能要求最初因继承取得财产的民事主体返还该受让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