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购物发生纠纷的,应由何地法院管辖?

149.网络购物发生纠纷的,应由何地法院管辖?

案例场景

“双十一”临近,小晏准备“血拼”一番。小晏喜欢弹钢琴,早就想购买某钢琴学习App的年会员,但无奈之前价格高昂,而“双十一”当天,年会员价格大降,趁着这个购物狂欢节,小晏出手了。小晏购买会员后,App自营商家很快在线发来了验证取货码。小晏登录App,输入验证取货码,获得了一年的会员资格。可让她意想不到的是,虽然购买了会员,但是App内很多功能与内容仍需付费购买。小晏非常生气,认为这样的设置损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要求商家退款。商家告知小晏,此类商品一经售出不退不换。

小晏决定起诉商家,她查看了商家的注册地,发现商家在遥远的南方,而自己却身处北方。小晏依稀记得打官司要去被告所在地法院,可她觉得成本太高,但又咽不下这口气。

依法分析

小晏的诉讼主张能否得到支持需要根据具体案情进行分析,在此不做展开。

小晏与商家的交易属于以信息网络方式订立买卖合同。商家通过信息网络交付了买卖标的即App年会员的收货验证码,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按照规定,此类案件发生纠纷,以买受人住所地即小晏的经常居住地作为合同履行地。因此,小晏可以在合同履行地即小晏的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商家。(https://www.daowen.com)

相关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十四条 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二十条 以信息网络方式订立的买卖合同,通过信息网络交付标的的,以买受人住所地为合同履行地;通过其他方式交付标的的,收货地为合同履行地。合同对履行地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专家解析

若消费者在网上购买的标的为实物,商家需要通过快递、物流等方式向消费者邮寄标的物的,按照规定,以收货地作为合同履行地。因此,消费者可以在收货地人民法院起诉商家。

还有一种情况,即商家可能在与消费者的交易过程中,向消费者提供了统一制式的买卖合同文本,消费者在点击购买时就默认签署了合同。合同中往往会约定管辖条款,由商家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该条款属于格式条款,商家通过该条款排除了合同履行地管辖的可能性,使得消费者主张权利时需增加额外的差旅费和时间成本,导致消费者的诉讼权利无法得到合理保障,且未通过显著方式提请消费者注意,应属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