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企业南征北战

随企业南征北战

1961年,铁道部将在京的北京铁路局丰沙工指、北京地下铁道工程局、电气化铁道工程局合并组建为华北铁路工程局,公安处及下属各单位保卫科同时设立,负责打击反革命破坏活动和刑事犯罪。1966年8月,公安处随华北铁路工程局变更为铁道部第四铁路工程局公安处。

“文化大革命”初期,铁四局公安处随局于1966年9月从北京东单三条迁至云南省富源县。1968年成立的铁四局革命委员会实行军事管制,铁四局公安处被改为人民保卫组,由军代表负责。一直到1972年全局恢复处、段、队、班编制,撤换了军代表,重新恢复了铁道部第四铁路工程局公安处。1977年,公安处随铁四局迁至安徽省合肥市。为加强双重领导,安徽省公安厅特将铁四局公安处划编为安徽省公安厅第二十处。

随着企业名称的变化,公安处的名称也有所不同。1995年更名为铁路工程公安局第四公安处,下属的15个公安段(科)更名为公安分处,下设45个公安派出所,均按序号排列,不冠企业名称。但不论名称如何变化,其主要职责同以往一样,继续为铁四局服务,为企业保驾护航。

根据国务院要求,从2005年开始,铁路工程公安系统全部分离移交所在地人民政府管理。中铁四局各级公安机关为局服务、保驾护航,留下了辉煌的历史印记。

作者在第四铁路工程局公安处门前留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