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贷合同未约定逾期利息,还能索要吗?

21 借贷合同未约定逾期利息,还能索要吗?

逾期利息是一种对借款人未按约还款的惩罚措施,是借款人向出借人支付的超期罚息,逾期利率是逾期利息的计算依据和标准,确定了逾期利率,就可以计算出具体逾期利息的金额。在双方当事人对逾期利率有约定的情况下,只要未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4倍,自然遵从其约定,但当对逾期利率未进行约定的情况下,逾期利息应如何计算呢?

逾期利息,是指借款人不按照合同的约定归还借款的超期罚息。逾期利息相对于逾期借款而言,逾期借款是指借款人未按借款合同的约定期限返还给贷款人款项的行为。承担违约责任的方式包括返还借款本金、支付合同约定的借款期间的利息及支付借款逾期部分的利息。

对于借款合同来说,借款人返还借款及支付利息系其合同义务,在借款合同到期后,借款人迟延偿还借款及支付利息,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民法典》第584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对于借款人逾期返还借款,给出借人所造成的损失范围应为出借人可以继续出借该款项而获得的利息。在民间借贷实践中,如果出借人将所出借的款项收回后进一步对外出借,则其可以获得该部分款项基于合同所约定借期内利率而计算的利息,而承担基于合同约定借期内利率所计算的迟延利息,对于民间借贷的借款人来说,亦能够预见到。因此,在民间借贷纠纷中,借款人迟延清偿欠款,判决其承担按照合同约定履行期内的利率支付迟延利息,符合法律所确定的违约损害赔偿责任。《民法典》第676条规定,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该条规定的理论基础也是基于借款人迟延了返还借款的违约责任而加以设定的。该条中按照约定体现了尊重当事人意思自治的原则。而该条中“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在民间借贷的迟延利息计算上,当然包括了根据《民法典》第584条规定的原则来确定出借人的违约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