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人的借贷行为涉嫌犯罪的,是否影响合同效力?法院应当如何处理?

32 借款人的借贷行为涉嫌犯罪的,是否影响合同效力?法院应当如何处理?

民间借贷本是受当事人意思自治约束的法律行为,但正是因为其高度的自治性,使其成为一些不法分子掩盖其非法目的的外衣。由此引发一些披着民间借贷外衣的刑事案件。那么在这种情况下,民间借贷合同及其担保合同的效力如何?该类案件中出借人能否提起民事诉讼请求借款人还款?法院又会作出何种处理呢?

民间借贷案件中可能涉及的犯罪主要集中在诈骗罪、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妨碍社会管理秩序罪以及贪污贿赂犯罪。这类犯罪行为是否会影响合同效力,还要对民间借贷行为的内在实质进行区分。

刑法的聚焦点是诈骗行为,所评价的是该行为是否严重到触犯刑法需施以刑罚处罚的程度;民法的着眼点是合同行为,所评价的是该行为是否是当事人真实的意思表示一致的结果,是否应赋予该行为以私法上的效力。如果按照缔约手段与缔约结果的划分,刑法关注缔约的结果,但最终落脚点在于缔约的手段是否构成犯罪;民法关注缔约的手段,但最终落脚点则在于缔约的结果是否具有效力。

由此,当事人一方的诈骗行为,从民法视角观察,无非属于性质更加恶劣的欺诈。当欺诈行为的程度与结果超过了刑法容忍的限度,就囊括进了刑罚的调整范畴,但这并不影响民法视野下该行为仍然被认定为欺诈。认定欺诈类合同为可变更、可撤销合同,可撤销合同的法律后果与有效合同的违约后果对债权人的保护程度不可相提并论。

合同是双方行为,是双方意思表示一致的结果,“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即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中的“目的”,应当是合同双方的共同目的,而非单独哪一方的目的;绝大多数情况下,这一共同目的是双方共同明知或理应知道的。概言之,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合同,其本质是以形式合法掩盖其实质非法。

总之,民间借贷纠纷中涉及刑事部分的,应考虑犯罪行为与合同双方当事人真实合意的关联性,民事合同涉及刑事部分的,民事合同“并不当然无效”,要按照具体情况来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