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结果

裁判结果

法院认为,在本次网络司法拍卖时法院确定的保留价(起拍价)均为〔2017〕第S108号房地产评估意见书确定的价格183.69万元,故该次网络司法拍卖依据了超过时效的评估意见书,侵害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依法应当予以撤销该执行行为。裁定撤销法院对被执行人张某购买的位于西安市××区××城××路××小区××号(产权证号110×××××××-11-0-14021601-0)房产的本次网络司法拍卖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