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结果

裁判结果

经法院审查,郭某的异议理由法院予以支持,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25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17条第1款第4项之规定,裁定如下:

中止对郭某的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