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结果

裁判结果

人民检察院于2018年5月向法院提出抗诉,认为原告潘某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据借条大幅虚增借款数额提出诉讼请求,已涉嫌套路贷犯罪,原审法院支持其请求判决金某归还40,000元借款,显属不当。根据抗诉机关的抗诉意见和本案当事人的陈述,法院再审审理后认为,人民法院作为民事纠纷受理的案件,经审理认为不属于民事纠纷而有犯罪嫌疑的,应当裁定撤销一审判决并驳回原告潘某的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