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变更、追加当事人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九条 申请执行人将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债权依法转让给第三人,且书面认可第三人取得该债权,该第三人申请变更、追加其为申请执行人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
18.申请执行,应向人民法院提交下列文件和证件:……(4)继承人或权利承受人申请执行的,应当提交继承或承受权利的证明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