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情况下可以申请执行?执行依据哪些法律文书?向何地法院申请执行?
2025年08月10日
02 什么情况下可以申请执行?执行依据哪些法律文书?向何地法院申请执行?
欠债还钱,天经地义。但现实生活中,经常会遇到欠钱不还的现象,即便是人民法院判决后,也可能会出现拒绝履行的情形。当我们遇到这样的情况时,便可以选择通过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方式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下面我们就来了解一下申请强制执行的具体内容。
1.什么情况下可以申请强制执行
一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发生法律效力的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对方当事人可以依法向法院申请执行。换句话说,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债务人未在判决或裁定所确定的期间内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2.执行依据哪些法律文书
发生法律效力的文书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人民法院民事、行政、刑事附带民事判决、裁定、调解书,民事裁决定、支付令,仲裁裁决及具有强制执行力的公证债权文书等。它们一旦生效,义务人即应主动履行。
3.究竟该向何地法院申请执行
依照《民事诉讼法》第231条的规定,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如下表所示,可以分为三种情况:
上述规定是关于执行管辖的规定,赋予了申请执行人在执行管辖上的选择权,即在法律确定的范围内选择确定向哪个法院申请执行。法条规定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财产所在地法院执行是考虑到效率和效益等问题。因为执行程序不同于诉讼程序,执行程序是为实现权利,不需要解决纠纷,效率这一价值在执行程序中更受重视。在被执行人所在地或者被执行财产所在地申请执行,免去了异地执行的诸多不便,对申请执行人和法院来说都是十分有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