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介绍

案件介绍

2017年3月21日,何某向孙某借款80万元,并出具借条一份。同日,孙某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向何某交付了80万元借款本金。后孙某又分别向何某转账共计118.3万元。

法院认为,2017年3月21日孙某与何某之间借款80万元的民间借贷关系成立且合法有效,且双方对此无异议,一审法院予以确认。本案的争议焦点:(1)孙某自2017年6月16日至2018年3月16日向何某转账的80万元的性质。(2)孙某与何某之间有无约定过利息,利息是多少?(3)何某向孙某转账的118.3万元的性质。(4)何某的配偶何甲是否应承担共同还款责任?

这里对具体代客理财还是借款这一事实,法院通过认定为借款,我们只关注第四个争议焦点。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不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