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结果

裁判结果

经法院审查,被告泰景房地产公司不符合《企业破产法》第2条第1款规定的情形,不适用《民诉法解释》第513条及第516条规定的在普通债权分配时优先受偿。普通债权原则上按照其占全部申请参与分配债权数额的比例受偿。因此驳回杨某的诉讼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