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离婚,真逃债,债权人怎么办?

27 假离婚,真逃债,债权人怎么办?

现代社会,结婚离婚已经不再完全是种精神生活的需求使然,而是掺杂了很多家庭经济利益的不同需求。一纸文书捆不住爱情,为了买房,为了躲债,有些夫妻选择离婚。大部分假离婚的夫妻离婚后还会继续在一起生活,也有的夫妻最终假离婚成了真离婚。选择和配偶通过协议离婚的办法来逃避债务保护家庭财产,把资产都给了配偶孩子,自己背负所有债务净身出户也是其中常见的一种做法。债权人上门来要债的时候发现债务人已经离婚,身无分文,或者虽有财产但是无法执行,此时该如何处理呢?

《民法典》第1089条规定,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此条意味着,在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若已经存在,则应当由夫妻共同财产承担。遇到债务人离婚时怎么办?债权人首先应该考虑的是债务人本身有没有偿债能力,没有偿债能力的时候可以去挖掘其背后的家庭或企业财富能否支持偿债。在夫妻已经办理离婚和财产分割之时,请律师协助判断该分割协议是否公平合理,并判断该债务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据此举证。(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和如何举证已在本章第一部分论述,后文不再赘述。)

一旦确认该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债权人在合理诉讼时效内提出偿还债务的请求,债务人应当用夫妻共同财产来偿还。假如经论证此债务不是夫妻共同债务,可能只是归属于债务人个人的债务,则债务人的离婚协议对财产分割部分的约定公平与否就会更加影响债权人权利的实现。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并且受让人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此不当行为。因此法律赋予了债权人在债务人不当转让资产时对交易的撤销权。但要证明:(1)债务人的转让行为不合理,交易价格明显低于市价;(2)受让人知道该交易不合理。因此债权人在遇到债务人以逃避债务为目的离婚时,可行使自身的撤销权来撤销该离婚协议中对财产的分割内容,再另行申请对债权的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