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介绍

案件介绍

中铁建设集团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与韩某某仲裁纠纷一案,中铁建设集团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于2020年1月7日向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被执行人韩某某,住江苏省涟水县。

法院认为,被执行人韩某某住所地为江苏省涟水县某地,不在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辖区,且申请执行人未能提供被执行人在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辖区的财产线索。根据执行管辖的有关规定,仲裁裁决的执行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故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对本案没有执行管辖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