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船用产品保险

二、船用产品保险

渔船船用产品种类较多,当前主要开展的船用产品保险有救生筏产品质量保证保险和救生筏产品责任保险。

1.救生筏产品质量保证保险

(1)保险标的

救生筏产品质量保证保险的标的为经渔业船舶检验机构检验合格,被允许批量生产,在国内市场(不含港、澳、台地区)销售的救生筏产品。

(2)保险责任

在保险合同中列明的追溯期起始日之后,由被保险人生产或销售的产品,由于下列原因之一,导致权利人在保险期间内首次向被保险人提出索赔,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修理、更换或退货责任,对于其中产品本身的质量赔偿责任,保险人在保险合同中约定的赔偿限额内予以赔偿:

①不具备产品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而事先未作说明的;

②不符合在产品或者其包装上注明采用的产品标准的;

③不符合以产品说明、实物样品等方式表明的质量状况的。

由于保险产品的修理、更换或退货引起的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必要的、合理的鉴定费用、运输费用和交通费用,保险人也负责赔偿。

2.救生筏产品责任保险

(1)保险标的

救生筏产品质量保证保险的标的为经渔业船舶检验机构检验合格,被允许批量生产,在国内市场(不含港、澳、台地区)销售的救生筏产品。

(2)保险责任

在保险有效期内,由于被保险人所生产、出售的产品在承保区域内发生事故,造成使用、消费或操作该产品的人或其他任何人的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保险人在保险合同约定的责任限额内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