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保险索赔
2025年09月26日
一、保险索赔
索赔的定义。索赔是指被保险人在保险标的遭受损失后,按照保单有关条款的规定,向保险人要求赔偿损失的行为。它是被保险人实现其保险权益的具体体现。
索赔时效。索赔时效是被保险人在保险事故发生后,向保险人请求赔偿或给付保险金的有效期限,其性质为消灭时效。《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二十六条规定:人寿保险以外的其他保险的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对保险人请求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权利,自其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二年不行使而消灭。
索赔程序。事故发生后,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应当及时提出索赔请求,并提供有关证据,采取积极措施,协助保险人的理赔工作。索赔主要包括以下步骤:
1.出险通知。保险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或受益人应将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及其他有关情况,以最快的方式通知保险人,并提出索赔请求。
2.采取合理的施救、整理措施。对于渔船保险来说,时常发生船舶在海上被不明船舶碰撞而逃逸的情况,船方除了报案、施救外,还应该及时把相关碰撞信息报告协会和政府相关部门,并协助做好肇事逃逸追查。
3.接受检验。被保险人要保护出险现场,并提供检验上的方便,使保险人能正确、迅速地进行核赔。
4.提供索赔单证。包括:保险单、账册、收据、发票、装箱单等保险标的的原始单据;出险调查报告、出险证明书、损失鉴定证明;受损财产损失清单和施救整理费用的原始单证等。
5.领取保险金。采取现金或银行卡等方式领取。
6.开具权益转让书。在涉及第三者责任时,被保险人在领取赔款后才需要开具权益转让书,表明损失已得到赔偿,保险人由此享有被保险人转移过来的权益,即代位追偿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