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业务运行规则
2025年09月26日
六、业务运行规则
浙江省渔业互助保险业务经过15年的探索实践,形成了“两统两分零次跑”的业务运行模式。
(一)统一领导
坚持党对协会工作的领导,在省农业农村厅直属机关党委领导下,设立了“1个党总支+4个党支部”,实现协会党组织建设全覆盖,全面领导全省渔业互助保险工作。坚持省协会对全省机构的统一领导,制定实施独具互保特色的管理制度体系和信息化管理系统,实现机构、人员和业务的统一管理。
(二)统一政策
会员代表大会通过《章程》,明确全省统一的业务框架和费率上限,理事会根据《章程》制定全省统一的互保条款和业务政策,实施标准化的业务操作流程;统筹推进全省会员服务,在全国渔业互保系统首创“967202客服电话”,统一开展业务咨询、报案、回访、投诉等服务。
(三)保赔分离
坚持承保和理赔相对分离原则,将原业务部调整为承保运营部和理赔部,分别承担全省承保和理赔管理职能,并在台州、舟山、温州成立3个服务中心作为协会派出的代表机构,主要承担辖区理赔业务职能,形成“承保决定理赔,理赔核验承保”的业务质量提升机制,有效提高渔业互助保险业务专业化水平。
(四)分级授权
按照承保和理赔相对分离原则,在承保业务中,根据业务风险情况,将业务受理与核保进行许可管理、分级负责;在理赔业务中,实行分级授权管理,重特大案件按照应急理赔方案执行,并形成多层级会商机制,小额赔案按小额赔案处理流程执行。
(五)会员办事“零次跑”
贯彻落实浙江省“最多跑一次”改革精神,渔业互助保险持续精简业务办理流程和材料,让协会内部“跑起来”、会员“零次跑”。在承保业务中,办事处联合村(社、公司)走村入户为会员办理承保业务;在理赔业务中,查勘人员一次性告知理赔材料,并上门收取材料;同时,基于全省统一的业务政策和标准化业务流程,实现会员省内异地办理各项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