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业务运行规则
2025年09月26日
五、业务运行规则
(一)条款与费率
互保业务有渔业船舶综合险、雇主责任险、水产养殖人身团体意外伤害险、码头工人雇主责任险、渔船修造企业雇主责任险、渔业系统公务人员团体险及其他渔业相关辅助船舶险等互助保险业务,基本达到全市渔船和渔民人身保险的全覆盖。
协会目前执行的条款有《宁波市渔业互保协会渔船互助保险条款(2020版)》《宁波市渔业互保协会雇主责任互助保险条款(2020版)》《小型渔船、雇主责任互助保险条款(2020版)》等。协会每年召开数次渔民座谈会,听取渔民的意见与呼声,邀请专家研讨,及时修订条款,具有可操作性。
(二)业务运行规则与流程
协会合理配置管理资源,实行分级分权管理,将职责和任务落实到每一名干部职工,对各科室和办事处主任的权责进行明确规定。在限定理赔额度内的由各办事处业务人员审核,办事处主任审批,限定额度以上的报协会审批。小额理赔案件由各办事处审核,办事处主任直接审批,最快当天可以结案;对于重大案件的办理,结案时间一般不超过7天。协会由业务部门和办事处成立理赔协调小组,对于重大疑难案件进行会商、协调处理。
信息化管理上,协会把现代信息技术运用到了渔业互助保险业务管理工作中,于2013年开发了宁波市渔业互助保险业务系统,包含会员信息管理、承保管理、安全奖管理、报立案管理、理赔管理、查询统计等模块。另外还支持保单到期短信提醒、理赔成功短信提醒、业务统计、财政补贴统计等功能,实现了承保、理赔工作线上操作,缩短了渔民续保、缴纳保费及理赔的等待时间,大大提升了办事效率和服务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