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渔业互保的基本情况
(一)成立背景
2008年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发展农村保险事业,健全政策性农业保险制度,加快建立农业再保险和巨灾风险分散机制”的要求。同年,农业部专门印发文件要求进一步做好渔业互助保险工作,并拨付专项资金用于保费补贴试点,探索建立政策性渔业互保制度。中国渔业互保协会河北省办事处自1994年创立以来,互保业务稳步发展壮大,为建立河北省协会奠定了良好基础。为积极稳步地推进政策性渔业互助保险工作,根据我省渔业安全保障需求,省农业厅及各级渔业主管部门达成共识,应尽快成立河北省渔业互保组织。2009年,经过对山东、浙江、江苏、广东等沿海省渔业互保协会考察调研,经原河北省水产局研究,决定筹备成立河北省渔业互保协会。经过筹备组的艰苦努力,2009年12月25日在秦皇岛市召开了第一次会员代表大会,河北省渔业互保协会正式成立。
(二)性质和宗旨
协会是全省范围内从事渔业生产或为渔业生产服务的单位和个人自愿组成,实行互助保险的非营利性社会团体。主管部门为河北省民政厅,业务指导部门为河北省农业农村厅。宗旨是“互助共济、服务渔业”。
(三)组织架构
协会实行会员代表大会制,会员代表大会是协会的最高权力机构。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理事会、监事会,分别作为执行机构和监督机构。理事会下设秘书处,负责组织实施理事会、常务理事会的决议、决定和处理协会的日常工作。目前,协会在全省共设立21个办事处、9个代办处,专业化服务人员40余人,服务覆盖全省渔业市县。
(四)业务范围
协会作为行业组织,主要致力于促进渔业持续稳定发展。协会现已开展的业务主要分为四类:一是组织渔民互保,为会员生命财产损失提供经济补偿;二是协助政府相关部门做好防灾减灾等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三是为会员提供各类公益性服务,促进渔业发展;四是组织开展与行业有关的交流与合作。在渔业安全保障方面,现已开展的互助保险主要有渔船财产险、船东雇主责任险、渔民人身意外险、团体意外险、水产养殖保险及渔业设施财产险等。
(五)运行规则
协会在发展上坚持“全国一盘棋”和防控巨灾风险;在经营管理上坚持“政府引导、渔民互助、协会运作”。在业务运行上遵行“统一领导、属地承保、集中理赔”的原则。同时,为提高理赔服务水平,逐步建立健全了重大事故“预先赔付”和理赔会商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