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海洋渔业风险
2025年09月26日
二、河北省海洋渔业风险
全省海洋捕捞渔业生产是以家庭、合伙制生存模式为主,以公司制产业经营模式为辅助的捕捞生产模式。前者广泛分布于沿海渔村,是我省海洋捕捞渔业生产的主要模式。全省捕捞渔船3480余艘,其中木质渔船2600余艘,钢制渔船800余艘;24米(含)以下渔船2400余艘,24米以上渔船1000余艘;船龄10年(含)以上渔船2300余艘,船龄10年以下渔船1100余艘。主要作业类型为拖网、刺网、钓具等。海洋捕捞渔业生产的基础条件和作业方式对生产风险具有重要影响。
据河北省渔业互保协会2010—2019年业务统计,全省渔民人身伤亡事故和渔船财产事故的占比分别为80%和20%;在渔民人身伤亡事故中,按事故原因分类:溺水13%、硬物击伤23%、摔伤27%、机械绞伤32%、其他(中毒、触电、烧伤、交通事故等)5%;在渔船事故中,按事故原因分类:碰撞27%、机损43%、火灾15%、风灾10%、其他(搁浅、倾覆、爆炸等)5%。整体来看,河北省海洋捕捞渔业生产事故主要是由于人为操作不当、管理疏忽等引发的单船小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