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面临的困难
2025年09月26日
二、发展面临的困难
最初,由于相关法律法规缺失和实践经验缺乏,渔业互助保险这一新生事物只能选择协会这种方式开展业务,在当时是有利于事业发展的。但从目前情况看,面临两方面的主要问题:
(一)社团身份不具备保险主体资格。《农业保险条例》虽然将互助保险等组织纳入了承办农业保险的机构范围,但按照《保险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我国保险经营主体只能是企业法人。各级渔业互保协会是在民政部门登记的社会组织,属于非营利性的社团法人,难以突破现有制度框架取得保险资质纳入保险监管。
(二)管理体制不适应社会组织改革要求。多年来,各级渔业部门一直将渔业互助保险作为渔业安全生产管理的重要服务平台,通过委派主要领导等方式加强行业领导和业务监管,有力地推进了工作开展,但在一定程度上也导致了政社不分、管办一体,应按照政社脱钩的要求尽快规范。
日前,针对渔业互助保险发展面临的重大体制问题,农业农村部会同银保监会在认真研究后形成了体制改革方案,现已经国务院批复同意。预计在不远的将来,改制后纳入监管的渔业互助保险将以崭新的姿态重新出发,更好地服务于广大渔民群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