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会员服务建设成协会的核心竞争力

七、把会员服务建设成协会的核心竞争力

中国的渔业互助保险事业发源于会员、发展于会员、服务于会员、依靠于会员,这是协会生存的根本、发展的基石。对于会员的服务整个渔业互保系统都十分重视,各省都出台了很多好政策、好方法,渔民会员享受到了一些超值服务。但过去也有协会对会员服务的认识还不高,地区差异性还很大,缺乏顶层设计和战略规划。第五届理事会敏锐地认识到这个核心问题,迅速地以新理念、新作风、新方法,研究推动全系统的会员服务工作。

2016年10月27日,全国渔业互助保险服务渔民会员经验交流暨荣誉会员表彰大会上,李健华理事长在讲话中强调:渔业互助保险事业要想长远发展,必须始终保持“互助保险”的初心不变,不断强化服务渔民会员的宗旨意识,充分展示渔业互助保险的本质和特色,把渔业互保协会办成真正意义上的“会员之家”“渔民之家”,这才是渔业互助保险存在的意义所在。

协会在加强和改进会员服务工作上主要做了三方面的工作:一是主动下调费率、扩大保障范围,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逐步让利渔民会员。渔船互保费率平均下降了25%,最高下调幅度超过50%。二是设立会员服务部,会员服务支出纳入财务预算管理,相继出台了身故和残疾会员子女教育资助、困难会员临时救助、受伤会员探视慰问等制度措施,加强人文关怀。2016年已对第一批91名身故(高残)会员子女给予教育补助金共27.5万元。三是增补渔民会员代表进入理事会,完善会员制,提高民主办会水平。渔民会员代表在协会理事会中所占的比例已经提高至27%,更多的渔民会员代表正在参与协会的决策、管理和监督。

综观协会26年的发展历程,凡是工作比较顺利的时期都是重视会员服务,会员服务做得有声有色的时期。在会员服务上主要开展的金融信贷服务、安全生产服务、涉韩担保服务、防灾减灾服务、扶贫助教服务、培训科普服务等,增强了协会的凝聚力,培育了协会的品牌文化。

(一)小额信贷金融服务

对船东会员的小额贷款服务,是协会服务会员体系中的金融服务创新,意义重大。最早是宁波协会和浙江协会率先在辖区开始的,是规模不大的试验性探索。协会组织人员在七个省对小额贷款服务进行调查研究,总结认为这项服务是会员所需且综合效益显著。

调研认为:现代金融是现代渔业的重要支柱,没有足够的金融支持产业可持续发展不可能实现。协会在会员服务中发现渔船船东普遍缺乏发展资金。在对多省的专项调研中显示,有93%的船东资金短缺,需要资金借贷。但是在商业银行获得贷款的难度大,门槛高,普遍采取民间借贷,利息在10%到15%之间,还有更高的。协会经分析,如果能提供6%左右的利息,为船东会员提供10万—30万元的小额贷款,既能解决会员的资金需求,又能让协会资金保值增值,是个一举多得的好项目。

那么这种会员的贷款服务是否合法合规呢?协会经研究认为:法无禁止皆可为。一是协会服务会员的资金是协会积累的风险准备金,符合取之于渔、用之于渔的资金使用原则;二是用于贷款的资金不高于总准备金的10%,确保理赔时的资金充足;三是贷款利息高于银行同期利息的4倍是高压线,而协会的利息不高于6%,比银行还优惠;四是协会贷款的宗旨是不以营利为目的,以服务会员为目标。

同时协会认为更有意义的是通过这种模式,利用协会的“保险+贷款”平台,可以吸引拉动商业银行的资金,共同支持服务渔业经济。银行业资金雄厚,但面对船东的需求和高风险的产业,担心资金安全不敢贷。有了协会的平台和协会运作,银行参与其中就将会消除顾虑,提供服务。

为此协会根据《准备金使用管理办法补充规定》,启动会员小额贷款服务,试点取得经验,并制定了业务操作规则。2009 年下半年,协会会同有关地方协会在相关金融机构的支持下,拨付专项资金分别在山东、广西、海南启动小额贷款服务试点,得到了渔区当地政府的认可和广大渔民船东的欢迎。

2010年针对中小型渔船船东贷款难的问题,在启动小额贷款服务的基础上,会同有关银行在广西、福建、山东、浙江、河北等地累计发放贷款3200万元(获得银行配套资金2000万元)。并与山东省海洋与渔业厅、农行山东省分行共同签署了《委托贷款合作协议》,成为完善渔业互保服务体系、构建银保联动机制的重大举措。

2011年10月18日,国家协会、江苏省渔业互助保险协会、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共同签署了《船东小额贷款业务合作协议书》,国家协会和江苏省协会共同出资2000万元,委托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展会员小额贷款服务,开启了渔业互助保险服务于江苏渔民船东的新渠道。2011年在福建省惠安县实施参保渔船抵押小额借贷试点,52名参保船东共获得由中国渔业互保协会提供的400万元小额贷款。

2011年应各地要求,协会继续扩大贷款试点到七个省,发放贷款9200万元,年净收益率为5%,三年来没有坏账,说明渔民很讲信誉,也说明小额贷款金融风险很低。

到2012年因协会认识的原因此项服务业务停止了,但是一些地方协会一直没有停止。2013年福建的贷款总量达到5500万元,而会员采取渔船加保单方式共计获得抵押贷款48.5亿元。宁波协会在小额贷款的基础上发展成立了担保公司,2019年业务量达到了6亿元,成为渔业经济发展中的重要金融力量。

如果全国协会系统能提供1亿元贷款资金,和渔业主管部门一起拉动银行系统配套9亿元资金,形成10亿元的资金池,可以为中国现代渔业发展真正提供金融的强力支持,显示中国渔业互助保险的组织威力,相比存在银行不动,其社会影响和经济效益都是不一样的。

(二)涉韩担保金交付服务

2011年6月《中韩渔业协定》实施,对双方作业渔船活动水域等做出限制和规定,我国渔民一时还不适应新的变化,每年因到韩方一侧水域作业被韩方抓扣的渔船很多,因为要等待法院调查后的审判,往往时间很长。这样为了减少损失,要提交担保金后才能先放船。但没有正规的交付担保金渠道和窗口,多由私人代理,费用高和被骗取担保金的情况时有发生。协会关注到船东经常有经济损失的情况,从服务会员、保护会员的角度出发,向农业部渔业主管部门提出申请,作为中方指定的交纳担保金的窗口为渔民提供正规服务。农业部《关于2003年实施〈中韩渔业协定〉有关问题的通知》中规定:“决定由中国渔船船东互保协会开展涉韩渔业案件的代理交付担保工作,发生涉韩渔业案件的当事人,可以按协会章程加入有关险种后获得相应的权利。”之后协会与韩国水产业协同组合中央会作为双方政府指定窗口签署了《中韩关于扣留渔船担保金交付合作协议书》,于2004年1月1日生效。

但由于韩方代理机构遇到节假日休息不能及时快速交付担保金问题,工作开展很不理想。为迅速打开局面,协会在部渔业局和渔政指挥中心的大力支持下,在中国驻韩国光州领事馆的帮助下,取得韩国沿海各警察署的理解和支持。于2007年11月在抓扣渔船比较集中的韩国木浦设立办事机构开始试点运作,并和韩国地方海上警察厅等部门组织了多次互访,密切关系,至2008年底累计已为136艘我国被扣渔船交付了担保金,同比增长202%,2008年12月29日,协会设立“驻韩代表处”的申请得到韩方正式批复,开创了农业部系统社团在境外设立办事机构的先河。2008年当年服务渔船154艘。

协会涉韩担保业务“服务为主、效益为辅”的会员服务原则,就降低手续费事宜与韩国水协进行了多次协商,并两次接待水协代表团商谈此事,要让利给会员,与韩方达成一致意见,签署了协议。由于协会开展此项服务,使得私人担保收取的手续费从50%以上下降到8%,而协会只收3%,发挥了稳定代理价格、维护政府形象、提供多种服务的作用,深受会员好评和驻韩领事馆的欢迎。因兑换韩币不方便等原因此项服务于2011年7月停止。

(三)防灾减灾专业技术服务

防灾减灾专业技术服务主要有三个方面:

1.利用大数据总结事故原因,有针对性地防范

通过分析协会明确渔民海上死亡伤残事故主要是落水过冷而死或溺水而亡,因此免费为渔民发放保暖救生衣、保暖工作服,配备应急药箱、安全帽和救生筏;而主要伤残是因为起网机事故造成的,就投入资金组织专业技术力量配合生产工厂修改设计图纸,研发符合安全生产标准的新产品。

2.奖励见义勇为,倡导海上自救互救

实践中总结出渔船海上事故主要有三种救助力量:一是渔民编队生产的互相救助,信息准确,距离较近,救助有效;二是政府搜救中心组织的救援,动员各方,尤其是直升机速度快;三是过往船只的救助,效率不高。针对这种情况协会对救助成功的渔民尤其是会员实施现金奖励,在全系统倡导救助行为,建设互救文化。

3.编写教材录制短片,向会员培训和普及安全知识

协会组织专家编写《渔船船长职业安全手册》《网机猛于虎》和《渔船船员培训教程知识》等书籍供会员学习。拨付专项资金配合农业部渔业局印制了《渔业安全宣传录像片》3万套,免费发放给渔船船东学习培训。

(四)扶贫助学,促进渔区和谐

协会提升会员服务质量。为确保服务渔民会员工作的系统化、规范化和常态化,践行服务渔民会员宗旨:一是构建会员服务体系。在秘书处增设了会员服务部,并在费用支出预算中增加了“会员服务”项目。二是建立会员服务制度。建立《会员名录》,划分了团体会员、单位会员和个人会员;出台《身故及高残会员子女教育资助暂行办法》《困难会员临时救助暂行办法》《受伤会员(船员)探视暂行办法》等制度。2016 年给予91名会员(船员)子女教育资助款27.55万元,给予14名困难会员救助款4.6万元。将“服务渔民会员”确定为今后协会工作的主线,在全国范围内表彰100名荣誉会员并给予现金奖励。

2017 年,为加强和改进会员服务工作,面向全系统开展了“关爱渔民会员渔业互保在身边”主题系列活动,共分为“送安全进渔区”“感恩常伴资深会员礼遇”和“渔业互保在行动”三个专题活动,收效良好。同时联合各省开展“渔业互保扬帆助学行动”,对85名渔区贫困家庭大学生进行教育资助,每年提供助学金42.5万元,还为30余名身故或高残会员的未成年子女提供了近10万元的助学金,彰显渔业互保的社会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