渔业互保补贴情况
2025年09月26日
六、渔业互保补贴情况
(一)中央补贴
2012年,农业部将河北省纳入渔业互助保险中央财政保费补贴试点,每年拨付50万元用于渔船互保试点工作,有力地推动了河北渔业互保工作发展。2017年农业部停止中央财政保费补贴试点项目。
(二)省级补贴
2010年,河北省农业厅安排渔业互保以奖代补专项资金,对参保雇主责任险的渔民按照应交保费25%的标准进行奖补。此后,省农业厅持续开展渔业互保以奖代补项目,并逐年增加补贴资金,有效调动了渔民参保积极性,促进渔民保障水平稳步提高。2017年,省农业厅对渔船、水产养殖开展渔业安全以奖代补试点,渔船奖补比例最高不超过20%,水产养殖奖补比例最高不超过75%。
(三)市级补贴
2013年,石家庄市、秦皇岛市财政率先按照《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海洋渔业可持续发展的实施意见》(冀政〔2013〕71号)要求,落实渔民互保奖补政策。2014年,唐山市、沧州市财政也将渔民互保补贴纳入财政预算。2017年,唐山市、秦皇岛市、廊坊市安排部分油价补贴省级一般性转移支付资金用于渔民互保奖补工作,对当地渔民互保奖补项目财政预算不足的部分进行补充,省市县三级补贴比例达到50%以上。2018年,沧州市使用部分油价补贴省级一般性转移支付资金对黄骅、任丘、海兴渔民互保工作进行奖补,使该地区渔民互保工作的奖补比例达到75%。
(四)县级补贴
目前,秦皇岛市的山海关区、北戴河区,唐山市的丰南区,沧州市的黄骅市、渤海新区、海兴县,以及雄安新区,对渔民互保工作按照不同方式和比例进行补贴,最高奖补比例为渔民应缴互保费的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