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数据与渔业互保

三、大数据与渔业互保

(一)大数据在互保中应用现状

2004年,中国渔业互保协会利用互保数据资源开展渔船事故研究,编著出版《中国渔船安全事故分析报告》,开创了我国渔船安全分析的先河;2009年又编撰出版《中国渔船船员死亡事故分析报告(2006—2007)》,填补了我国渔船船员死亡事故分析的空白;2007年、2009年和2018年分别出版了《中国渔船安全事故分析报告(1999—2005)》《中国渔船安全事故分析报告(1999—2008)》《中国渔业船舶安全分析报告(1994—2015)》。这些分析报告对探索事故规律、预防事故发生、适时发布事故预警、为政府做好防灾减灾起到重要作用。但就互保协会利用大数据价值而言,这只是冰山一角,仅仅对事故数据分析还是不够的,按照国内外对保险自身大数据分析的分类,它属于外部分析报告,而对互保内部运营及其价值分析还未挖掘,尚处空白,所以互保大数据价值的利用任重道远。纵观国内外商业保险市场,早在“大数据”尚未走上台面前,就挖掘利用大数据,“大数法则”就是运用大数据的结晶。商业保险公司在做好内部运营分析管理中,通过大数据来充分了解市场信息,掌握竞争者的商情和动态,知晓产品在竞争群中所处的市场地位,来达到“知彼知己,百战不殆”的目的。大数据在保险行业中的运用俨然成为时代发展的趋势与必然选择。

(二)大数据在互保中应用展望

大数据是渔业互保重要资产。各级互保机构应该充分利用、发挥大数据的作用,把大数据分析纳入常态化管理。通常,保险大数据分析分为基本分析和运营分析两种类型。基本分析是指利用大数据的积累对经营发展规律和趋势的分析,而运营分析是适时对各种内部经营的分析,包括营销、险种、核保、理赔、经营风险、防灾防损、财务管理、客户管理等,可以说每一项工作都与大数据的采集和分析息息相关。目前应该充分利用现有的大数据资源做好如下工作:

1.利用大数据拓展展业渠道。展业是互保工作前提,通过大数据可以实现精准展业,把互保产品和服务推送到有需求的会员身上。通过大数据,还可以多角度、全方位地搜寻会员及其需求,大大提高其准确性。

2.利用大数据降低风险空间。大数据为及时掌握有效的需求信息,降低风险,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撑。例如,利用大数据,分析不同会员的信息,对会员风险进行分级,对风险级别低的实行无理赔优惠,收取较低的保费;对风险级别高的收取较高保费;通过出险情况分析,及时发出风险预警或安全管理建议,并在此基础上实现优质会员群体的持续增长。

3.利用大数据提供理赔服务。通过大数据分析,协会可以实时获得会员的出险信息,并及时主动地向会员提供理赔服务,这样可以有效提高服务水平,更好地做到让会员满意。

4.利用大数据为政府提供支持。政府部门是安全生产监管主体。互保机构利用大数据资源,为政府部门适时或定期提供风险预警信息和安全分析报告,将会提高政府防灾减灾管控能力,也会提高互保自身的地位,有利于争取政府部门对互保工作的支持。这对于在国家推行安责险,发挥参与风险评估管控和事故预防功能的今天,显得更加必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