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未决赔案管理

四、未决赔案管理

未决赔案是指已经发生的保险责任范围内的由于各种原因尚未赔付结案的案件。通过对未决赔案的管理能够及时了解经营动态,掌握赔付情况,可提高理赔决策的准确性、科学性以及互保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协会对未决赔案管理十分重视,2004年印发了(保赔发〔2004〕20号)《关于建立未决赔案通报和奖励制度的通知》,将未决赔案管理纳入互保业务考核体系。通常造成未决赔案的原因分为正常原因和非正常原因,而非正常原因又可分为外部因素和内部因素,内部因素是其管理重点,包括立案、撤案和结案3个环节。

1.加强对立案的管理。有的互保机构将报案等同于立案,这是造成未决赔案管理不善的原因之一。因为,有许多报案由于种种原因最终没有立案,如错报、不属于责任范围、因免赔额或者理赔优惠因素放弃索赔等。

2.加强对撤案的管理。即使立案之后,仍可能由于种种原因而没有进行索赔或者处理,在这种情况下应说明原因,及时将已经立案的案件撤销。

3.加强对结案的管理。在案件处理结束之后,应将有关资料统计归档并核销立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