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农业保险的主要特色

四、我国农业保险的主要特色

第一,保险制度和保险运营模式是比较独特的。我国的保险制度是一种政府和市场合作的模式,实际上我国推进农业保险在2004年以前是完全市场化的,但是从2004年开始,尤其是2007年以后,政府参与整个农业保险的推动,所以它是政府和市场合作的一种模式。这种模式在中国非常有效,发展速度非常快。

第二,独特的发展策略。我国农业保险,原来定的发展原则就是“低保障、广覆盖”。就是先把面做起来,整个覆盖更广,但是保障比较低,最初是物化成本的保障,实际保障占到整个产值的30%左右,所以这是物化成本的保险。后来逐步提高农业保险的保障水平,但是总的原则是对重要的农产品、大宗农产品,是先覆盖、广覆盖、面上覆盖,再有现在全国的普及,但是整体来说,保障程度、保障水平还是比较低。

第三,独特的政府支持方式。我国政府支持力度是非常大的,从中央政府到地方政府,实际上都在支持我国农业保险发展,从中央政府到省、市、县、乡政府都参与支持农业保险。另外政府的管理部门也非常多,有财政部、农业农村部、银保监会、发改委、林草局等。保费补贴基本上达到整个政府保费补贴占到农业保险保费收入的平均77%。

第四,不同的地方运营的模式不太一样。最初是2007年以试点方式开始运营,是由省里面先开始,后来中央推进,所以各个地方根据自己的特点有不同的运营模式。也创新了很多保险和其他方面的合作模式,“保险+期货”是中国特色的模式,市场价格风险分散了,把价格风险承担起来以后,再通过购买期货转移到期货市场,这个其他国家没有。比如生猪、奶牛这种保险和无害化处理相结合,这些方面都具有中国特色。

中国要发展现代农业,要发展新型经营主体,规模化经营主体。但是大部分还是小农户、散户,所以中国还是兼顾式发展,既要服务现代农业的新型经营主体,同时也要兼顾服务小农户,这样有机结合,都非常具有中国特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