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理论研究推动制度创新

三、加强理论研究推动制度创新

(一)组织编写理论书籍、推动理论创新

2004年由部农村经济研究中心和协会联合编写的我国第一部渔业保险制度理论专著《中国渔业保险制度论纲》经中国农业出版社出版发行,为协会的制度创新奠定了理论基础。

在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农业保险工作的环境下,理论界和实业界均对农业保险给予了极大关注,各类研究文献很多。协会集中精力对多年来的涉及农业保险的论文进行研读,从中梳理出政策性农业保险在中国研究的脉络,了解到农业保险经营中的难点和政策支持的方向。2006年由协会秘书长孙颖士主编出版《中国政策性农业保险论文选》,农业保险专家刘京生博士、农业保险专家庹国柱教授作序推荐。

继2004年编辑出版《中国渔船安全分析报告(1999—2003)》白皮书,引起业内外广泛关注后,2006年协会又对2004年、2005年的承保和理赔数据进行了汇总、整理,对渔船事故、渔民作业风险进行了更加全面深入的科学性、专业性和权威性的研究分析,由中国农业出版社印发《中国渔船安全分析报告(1999—2005)》白皮书,用翔实的统计数据,正式向社会披露渔船捕捞业是中国最危险的职业,职业死亡率高达每10万人死亡216人,是煤矿的4倍。

2008年协会秘书长孙颖士著《渔业保险和渔业安全论文集》由中国农业出版社印发,是我国第一部此领域的个人专著,阐述了大量关于渔业保险和渔业安全领域的理论问题,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2009年出版《中国渔船船员死亡事故分析报告(2006—2007)》,填补该领域研究的空白,对渔业船舶船员的防灾减灾有着重要的指导意义。同年协会组织编写出版《中国渔船安全分析报告(1999—2008)》白皮书,是对2006年版的扩充和升华,更具权威性。2015年出版发行《中国渔船事故报告》,提出新的分析数据,更具价值。

2009年协会印发王朝华、孙颖士主编的《探索的足迹——中国渔业互助保险十五年理论与实践》,汇集了全国广大互保工作者对渔业互保理论和实践的研究和探索的论文,是一个时代的回顾和总结。

2014年协会出版陈剑峰主编《航程——中国渔业互助保险二十年》一书,从理论到实践进一步研究分析渔业互助协会的发展之路。

2018年协会编辑出版《中国渔业船舶安全分析报告(1994—2015)》,用更完整的数据得出更有信服力的渔民死亡率。

这些专著一是研究提出渔船是我国最危险的生产工具,渔民是我国最危险的职业,从而引出渔业保险最需要国家财政政策扶持的观点,二是根据渔业风险的特点和渔船保险的实践基础,提出“农业保险、渔业先行”的理念,三是这些研究引起了理论界和决策层面的关注,渔业互助保险的制度建设在农业保险理论界成为热点,推动了社会对渔业保险领域的研究和关注。

(二)组织承担委托课题、提高研究能力

2007年受农业部渔业局和渔政指挥中心委托,分别承担了“中国渔业互助保险发展方向”和“渔业船舶水上安全事故分类标准和报告统计制度”课题研究工作。“中国渔业互助保险发展方向”课题组经过近一年的调研和论证,取得了丰硕成果。

2008年完成中国渔政指挥中心委托的《渔业船舶水上生产安全事故与自然灾害事故的区分标准研究》和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委托的《渔区和谐社会建设中的渔业保险问题研究》课题研究报告,为管理部门决策提供重要依据。

协会开展对重大理论和热点问题的研究,撰写了《对当前渔业保险有关问题的认识》《对业务建设的认识和思考》《对农业保险的再认识》和《2013年渔业保险发展报告》等材料,并邀请专家学者启动“中国渔业互助保险发展战略”研究课题。

协会2006年委托江苏省洪泽湖渔业管理委员会开展《洪泽湖渔业资源、环境及风险保障评价》课题,为开展内陆淡水水产养殖保险进行前期准备。

2008年委托山东省渔业互保协会开展《山东省政策性养殖渔业互助保险可行性研究课题》,为在山东省展开海水养殖保险做好前期准备。

2009年委托辽宁省海洋与渔业厅渔业处和辽宁省办事处开展《辽宁省海水增养殖业保险可行性研究课题》,为在辽宁省全面开展养殖保险提供理论支持。

2010年协会委托中国农科院农业经济和发展研究所开展“渔业互助保险组织制度研究课题”,为体制创新提供理论支持。

2011年由协会牵头海南省渔船共保体,受海南省农业保险试验点领导小组委托开展《海南省水产养殖保险调研课题》,对海南省水产养殖业进行全面调研了解,形成高质量的报告。

2011年集中人力、财力、物力,联合大连水产学院、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共同开展《中国渔业互保协会10年发展规划课题》,规范发展目标,提出制度建设、队伍建设、业务建设、文化建设和信息建设的五大任务,为协会未来十年的发展规划出了蓝图。

协会组织专家完成渔业互保“十二五”发展规划,科学分析了协会发展面临的有利条件和制约因素,提出了“十二五”期间渔业互保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发展目标、主要任务、重点工作。

(三)团结社会各界争取扶持政策

协会积极推动渔业互助保险的立法进程,协助支持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交议案、提案。2002年保监会对全国政协委员孔庆源的提案答复函说:“目前我国对保险活动进行规范的法律仅有《保险法》一部,尚无行政法规,也没有专门对农业或渔业保险活动进行规范的部门规章。在《保险法》立法之时,正是考虑到包括渔业保险在内的农业保险具有高风险的特点,需要国家在各方面给予政策扶持,同时对组织形式、经营方式等也有一定的特殊要求,所以在法条中专设了一条农业保险的除外规定。”这是保监会第一次用书面材料对渔业互保的体制机制给予具体明确,显示在研究并考虑给予政策性的扶持。

全国人大代表提案对协会争取政策性渔业保险工作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以辽渔集团董事长张毅为首的30名全国人大代表联名提出《关于在渔业行业率先进行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的议案》,引起了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和农业部的高度重视,对提案人的答复,充分肯定了协会在建立政策性保险工作上不可替代的作用。并建议由保监会牵头,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和农业部共同开展“建立和完善政策性渔业保险制度”专题研究,尽快提出政策性渔业保险试点方案。农业部办公厅发函保监会,提出共同开展渔业保险政策调研的建议。

2004年,受农业部软科学委员会委托和农业部渔业局的要求,由农业部农村经济研究中心和协会承担的《中国渔业保险制度研究》课题报告,在2月召开的专家论证会上得到了以全国政协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段应碧为组长的专家们的一致好评,并形成了“农业保险,渔业先行”的共识和专家建议。

2005年农业部政法司与渔业局有关领导与保监会财险监管部、发展改革部和法规部商谈在渔业试点政策保险制度。会后农业部与保监会先后组织赴辽宁、浙江对渔业保险进行调研。之后部渔业局组织了建立政策性渔业保险制度项目可行性专家论证会和筹建中国渔业保险合作社可行性研讨会。

2006年农业部政法司、财务司、渔业局多次研究推动渔业保险工作,形成《开展政策性渔业保险试点可行性报告》,被财务司列为2007年新增项目,通过了专家组评审。10月10日,农业部范小建副部长与保监会副主席周延礼专门就协会改革发展工作进行会谈,双方达成三项共识:将协会纳入农业保险改革试点,争取财政支持;抓紧进行改制工作调研;创造条件逐步纳入保险监管。

2006年举办首届中国渔业保险和渔船安全论坛。论坛由农业部渔业局、渔政指挥中心、渔业船舶检验局和协会共同主办,有农业部渔业局、日本渔船保险中央会、大连水产学院、韩国水产协同组合中央会共济保险部、农业部渔业船舶检验局、中国渔船船东互保协会的6位嘉宾发表演讲,从不同的角度阐述了渔业保险和渔船安全的现状和相互关系,提出了当前渔船安全管理上存在的薄弱环节和如何推进建立渔业风险保障体系等问题。特别是日本渔船保险中央会和韩国水产业协同组合中央会关于本国渔业保险制度的演讲,使与会者深受启发。

2008年9月由广东省海洋与渔业局主办、广东省渔船船东互保协会承办的广东省渔业保险研讨会,为广东省开展渔业互助保险工作提供了许多高质量的意见和建议。

2011年11月农业部和浙江省政府共同主办的政策性渔业互助保险座谈会,国务院相关部委、全国沿海省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人及有关专家学者出席会议,会议对中国渔业互助保险实践的历史进行回顾,对其成绩给予总结。会议指出:“我国将以渔业互助保险组织为主体,逐步建立政策性渔业互助保险制度。”对争取渔业纳入中央财政农业保险保费补贴范围起到了推动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