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工作思路

七、工作思路

(一)稳固传统业务主导地位

继续以提高渔船“综合险责任”占比和渔工平均保额为目的,往渔工、渔船“保到位”的方向发展,同时出台相关惠渔政策,保证协会在渔船、渔工保险市场的主导地位。

(二)积极探索和开展水产养殖保险试点

为进一步保障全省水产养殖业的健康发展,协会积极探索水产养殖保险,如沿海水产养殖赤潮指数保险、内陆水产养殖自然灾害指数保险、沿海水产养殖保险等,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尽快出台相关的试点方案并开展工作。

协会成立至今(截至2020年4月30日),传统型水产养殖保险共收签单保费338.42 万元,累计为养殖户的2万亩养殖水产提供风险保障6429.57 万元,累计赔付金额685.05万元。

水产养殖台风指数保险共收取签单保费7257.63万元,累计为养殖户9.7万亩养殖水面提供风险保障12.5亿元,累计赔付金额3772.95万元。

海上渔排保险共收取签单保费1959.44万元,累计为养殖户7.72万口海上渔排提供风险保障6.62亿元,累计赔付金额69.78万元。

海水养殖赤潮指数保险共收取签单保费15.98万元,累计为养殖户305亩养殖水面提供风险保障188万元。

目前水产养殖台风指数保险试点、海上渔排保险在全省沿海地区开展试点工作,海水养殖赤潮指数保险暂在莆田及平潭开展试点工作。

(三)提升会员满意度

协会将以大幅提升会员满意度为核心工作目标,通过总结历年在理赔工作上所遇到的各类问题,从问题根源入手,通过大量调研、走访的模式了解渔民兄弟的真实需求。通过走访船厂与公估机构、海事律师建立合作关系等方式,为渔民会员建立起一座集损失有效补偿、第三方合理对抗、涉外案件合法处理于一体的坚固城池。

(四)加快理赔案件的处理速度

协会把处理案件的质量作为重中之重抓好抓实。在每个案件处理过程中,做到认真谨慎,不能出任何差错,省、市、县三级互保机构要明确责任制,谁出错,谁担责。一是对渔船渔工案件建立二次查勘制度,及时收集案件所需的理赔材料;二是将细化加快理赔速度的考核指标,如受伤渔工出院时间到理赔材料收集齐全的时间、材料收集齐全的时间到上报案件的时间等;三是继续推进由理赔业务系统审批取代互保机构纸质审批材料的流程工作。

(五)加强互保队伍建设

面临脱钩和改制,省协会将严格按照国家和省的要求,认真做好脱钩和改制的前期工作,同时将进一步强化政治学习,加强思想建设,提高全省渔业互保系统员工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一是根据业务开展情况,制订相关专业人员的招聘计划;二是聘请相关专家授课,强化业务培训,着力提高业务人员业务水平和工作胜任能力;三是通过调岗、轮岗的方式提高员工综合素质,提高办事效率。

(六)继续完善管理制度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严格执行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协会所制定的章程、制度。严格把好协会“资金关”,规范财务、承保、理赔、会员服务、人力资源等相关工作和程序,强化对人、财、物的监督管理,绝对保证所有资金财产的安全,保障人员队伍廉政安全,严格执行国家财政补贴政策,进一步完善优化互保的各项优惠措施,真正让国家渔业互保政策惠及全省渔民会员。

(七)加大互保宣传力度

做好渔博会、丰收节等大型互保宣传活动,利用休渔期、地方举办民俗文化特色活动等时机组织办事处开展“送服务下乡、送政策进村”等宣传活动,并从各地上报的宣传计划中,选择2—3场,积极参与,提高宣传规模及影响力。同时继续加强与各大媒体的协作沟通,提升省协会网站和微信平台的宣传力度,让越来越多的社会各阶层人士了解渔业互保、认可渔业互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