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费率厘定
2025年09月26日
十、费率厘定
水产养殖保险费率的厘定方法与其他养殖险大同小异,主要是根据所保风险发生概率的大小、一次最大的损失程度以及保险责任时间的长短等因素来考虑。由于现阶段我国水产养殖保险的密度非常低,养殖方式、品种较多,损失率资料缺乏,要全面科学地测定标的的损失率比较困难。因此,费率难以准确厘定,更不能搞全国统一费率,要从当地实际情况出发,在损失率资料不全和不可靠的情况下,应多方参考以往本地或其他地区开办类似险种的承保经验来制定本地的试行费率,不能照抄照搬外地的责任范围和费率。对于新办的险种,可根据历史损失数据和水产专家给予的经验损失来制定试行费率。同一试行费率要体现差异,对于养殖地点在不同风险条件、不同管理水平的被保险人要制定不同的费率调整系数。值得指出的是,水产养殖保险的费率是一个养殖周期或一个灾害期的费率,不能简单地理解为年费率。如对虾养殖保险的费率是保一茬的费率,海上网箱养殖主要是保障7—10月份台风灾害的费率,投保人不能在过了台风灾害后就要求按照短期费率退保。因此为了避免这种情况发生,应合理设置短期费率系数,或在保单中特约注明不能退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