渔业互保的发展情况
经过十年独立发展,河北省渔业互保事业稳步发展壮大,服务渔业、保驾护航的能力显著提高。
(一)政策性渔业互助保险奖补制度不断完善
在党中央支持发展农业保险的方针政策指引下,河北省协会积极向渔业主管部门、财政部门汇报沟通,为广大渔民争取保费补贴政策。经过大量努力,2013年河北省出台《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海洋渔业可持续发展的实施意见》(冀政〔2013〕71号),明确“加大各级财政对渔业互助保险的保费补贴力度”,“强化渔业灾害风险互助保障体系”,要求市县根据省级补贴25%的标准配套落实。此后,石家庄、秦皇岛、唐山、沧州、北戴河区、丰南区、黄骅市、渤海新区、海兴县等市县纷纷落实渔业互保补贴政策,对参保渔民进行“以奖代补”。2017年,根据《河北省渔业油价补贴政策调整实施方案(2015—2019年度)》《河北省建立以绿色生态为导向的农业补贴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等相关规定,石家庄、秦皇岛、唐山、沧州、廊坊等市安排部分油价补贴转移支付资金用于渔业互保奖补工作,对财政补贴不足或缺少的部分进行补充,使省市县三级补贴比例最高达到75%,渔业互助保险奖补制度进一步完善,有力地促进渔业互保事业发展。
(二)渔业安全保障范围和保障水平稳步提高
2010—2019年,河北省协会累计承保渔民30万人(次)、渔船3万艘(次)、水产养殖品种15万余亩,提供渔业安全保障700亿余元。海洋捕捞渔民参保率达到90%以上,海洋捕捞渔船参保率达到70%以上,沿海渔民人均保障水平从不足2万元提高到50万元。
(三)渔业互保服务水平持续提升
河北省协会始终坚持将服务工作,特别是将理赔服务作为维护渔民会员权益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急渔民之所急,解渔民之所难,建立重大、疑难赔案集体会商制度和互保事故应急处置工作制度,以“特事特办、快速理赔”的实际行动,在协助政府开展善后处理和帮助受灾渔民及时恢复生产生活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同时,为提高服务效率,河北协会自主开发了互保办公业务系统,包括承保、理赔、财务及事务审批等功能,并制定了规范的工作程序,基本实现互保服务数据化,工作记录可查询、可追溯。
(四)渔业互保运行机制日益完善
渔业互保事业保持持续健康发展,得益于科学高效的运行机制。河北省协会立足本省渔情和自身优势,建立了完整的决策机制、监督机制、管理机制和工作机制,有效增强了决策的民主性、监督的独立性、管理的专业性以及工作的高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