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至今政策性农业保险发展阶段
2002年党中央提出“工业反哺农业,城市反哺农村”的方针,农业保险再次进入政府关心的领域。
2004年党中央国务院一号文件首次提出:建立政策性农业保险制度。但这之后的两年农业保险并没有出现市场预期的快速发展,仍然陷入观望徘徊之中,到2006年农险的保险收入提升到8.46亿元。其原因就是高赔付率风险让商业保险慎重选择业务,尽管党中央提出要建立政策性农业保险制度,但没有实质性的支持举措,仍然不敢放开手脚地大量展业。
但是中央提出建立农业保险的政策性制度,释放出明确的政策信号,地方政府和保险机构的积极性得到有效调动,才慢慢形成了农险的试点活跃。农业保险具有准公共产品属性,需要政府的政策支持和引导,对农业保险给予财政保费补贴是全球通用的做法。我国从2004年首次提出进行政策性农业保险建设,到2007年启动中央财政对种植业和养殖业农业保险保费补贴政策试点,终于迎来农业保险发展的新阶段。
2007年根据党中央建立政策性农业保险的战略部署,中央财政在四川、湖南、江苏、山东、新疆和内蒙古六省区的粮食主产区率先开展种植业保费补贴试点,补贴的品种有小麦、水稻、棉花、玉米和大豆等种植面积广、关系国计民生、影响粮食安全、对农业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有重要意义的五种农作物。具体操作是先由省级财政承担25%的保费补贴后,再由中央财政承担25%的保费补贴。补贴开展农业保险的基本原则是“自主自愿、市场运作、共同负担、稳步推进”。同年,财政部提出在中西部地区22个省份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以及中央直属农垦区开展能繁母猪保险保费补贴试点,计划补贴11.5亿元。至此,我国政策性农业保险保费补贴试点工作正式启动。2007年农业保险保费收入达到53.33亿元,是2006年的五倍多,实现了跳跃式发展。
2008年,中央财政补贴的农业保险试点范围进一步扩大,种植业扩大到13个省份的粮食主产区,补贴品种覆盖到花生和油菜,中央财政的补贴比例提高到35%,养殖业试点扩展到奶牛保险。当年中央财政支出的保费补贴达到66.54亿元,农业保险保费收入达到110.7亿元,历史上首次突破100亿元关口,试点工作进展稳定。
2009年,森林保险保费补贴试点在湖南、江西、福建三省展开,由省级财政承担至少25%以上保费补贴,中央财政承担25%的保费补贴。至此农业保险保费补贴涵盖了种植业、畜牧业和林业,只有渔业保险没有被中央财政政策扶持。
2010年,享受补贴的险种产品种植业新增马铃薯和青稞,养殖业扩大到牦牛和藏系羊,并在海南省启动天然橡胶保险保费补贴试点。
2011年,在总结几年来农业保险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在四川、江苏、安徽和内蒙古开始农业保险绩效评价工作,显示出国家政策不仅关心政策的落实,更关心落实的效果。
到2012年,中央财政补贴的品种达到15种,农业保险保费补贴的区域扩大到全国,标志着我国政策性农业保险制度初步形成,农业保险保费收入达到240.1亿元。
2013年,补贴政策的支持力度在不断优化升级,对育肥猪保险在地方财政至少补贴30%的基础上,中央财政补贴比例由10%提高至中西部地区50%,东部地区40%。又选择10个省(区)开展保费补贴绩效评价试点工作,加强农业保险效率管理,农业保险保费收入达到306.7亿元,实现新的飞跃。全国有24家财产公司开展涉农保险业务。
2014年,实施“联动补贴”机制,需各地方财政保费补贴到位之后,中央财政才承担相应补贴,财政部和保监会加大了对农险保费补贴的监督管理力度,国家免征农业保险营业税,所得税优惠政策继续顺延。监管部门免收农业保险业务监管费,提高了补贴质量。当年中央财政保费补贴130亿元,为“三农”提供风险保障1.66万亿元,农险保费收入达到325.7亿元。
2015年党中央要求“中央财政补贴险种的保险金额应覆盖物化成本”,这样相较以往农业保险产品实现全面升级,提升农业保险保障范围,保险责任大幅扩大,保障水平提高了10%—15%,理赔手续大幅简化。农业部、财政部和保监会三部委发文,要求种植保险主险的保险责任加入旱灾、地震、泥石流、病虫草鼠害等重大灾害。要求农业保险提供机构对种植业保险及能繁母猪、生猪、奶牛等按头(只)保仔的大牲畜保险条款中不得设置绝对免赔额,体现了更多地让利于农民的政策思路。
2017年农险保费收入478.9亿元,当年赔付333.4亿元,分别比上一年增长14.65%和11.4%,简单赔付率约为70%。到2018年扩大到种植业、养殖业等16个品种。补贴比例逐年提高,地方政府自主确定的险种达200多个。2018年中央财政农业保险补贴资金达到199.34亿元,比上年增长11.3%。全国涉农保险主体达到了32家。
2018年有35家财险公司进入农险市场提供服务,保费收入达573亿元,竞争更加激烈。四大财险保险公司占全部农险保费的73.32%。其中人保财险264.6亿元,中华联合78.08亿元,太保财险41.12亿元,国寿财险35.3亿元。其他6家专业农业保险保费规模占全国农险总保费的22%,最多的阳光农险28.38亿元,最少的安信农险7.86亿元,国元农险25.79亿元,安华农险25.21亿元,中航安盟14.81亿元,中原农险13.32亿元。其他4.7%的市场份额由北部湾财险、大地财险、锦泰财险、紫金财险等24家财险公司承保。
2019年9月财政部发布我国农业保险行业未来三年发展目标,农业保险在国家政策的支持引导下持续发展,保险规模取得新突破。银保监会数据显示,2007年以来已经累计支付赔款2400亿元,我国各级财政对农业保险的保费补贴已经接近80%,在世界范围处于较高水平。我国农业保险保费收入从2007年的53.4亿元,到2019年的672.5亿元,已经成为亚洲第一、世界第二的农业保险大国。但保险密度和保险深度与美国、日本等相比,还有很大的差距,保障水平和能力还有很大的提高潜力和空间。
2019年10月,财政部、农业农村部、银保监会、林草局四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加快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提出发展目标:到2022年我国农业保险保费收入将达到840亿元,要年均增长10%以上。提出按照“扩面增品提标”的要求,完善农业保险政策,推动稻谷、小麦、玉米完成成本保险和收入保险试点,扩大农业保险大灾保险试点和“保险+期货”试点,探索对地方优势特色农产品保险实施以奖代补试点。
目前我国大宗作物农业保险主要还是“成本保险”,保险金额只覆盖了直接物化成本,大概占其收入的40%,保障水平远远低于经济发达国家的农险水平。由于保障程度低,风险分散有限,不利于调动农民的投保积极性。所以在推动农业保险转型升级、保障农民种粮积极性方面不断探索。收入保险的保额体现农产品价格和产量,不仅包含传统农作物种植保险的相关保险责任,同时还增加了因市场波动因素导致价格下降的补偿机制。这对农户的风险保障无疑是全面的进步。
《中国农业保险保障研究报告(2019)》分析显示,从保障广度看,我国主要农产品特别是种植业主要农作物保障广度达到较高水平,保险覆盖面基本都达到相应作物种植面积的60%甚至70%以上。
从保障深度看,种植业和养殖业主要产品的单位保额已经能较好地覆盖相应作物生产的物化成本和生产成本,全成本的覆盖程度也在不断提升,农业保险“提标”成效初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