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互保险种

二、互保险种

互保事故与互保险种密不可分,是根据保险险种而划分的。主要有财产险、雇主责任险、人身平安险、水产养殖险等。

财产险:是指会员根据合同约定,向协会交付保险费,协会按互保合同的约定对所承保的财产及其有关利益因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的保险。可分为渔船、渔港码头、厂房、养殖网箱保险等。

雇主责任险:是以雇主的责任作为保险条件的保险,责任对象是会员雇用的船员。虽然其船员遭受伤害的形式与人身平安险类似,但严格地讲,雇主责任险属于财产险的范畴。目前在渔业行业推行的安责险,其性质与雇主责任险基本相同。

人身意外伤害险:是以人的身体遭受意外伤害为保险条件的保险。分为船员意外伤害险和执法人员/团体意外伤害险等。

水产养殖险:是以协会承保的养殖水产品作为保险对象的一种损失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