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国外互助保险实践的学习借鉴
2025年09月26日
三、国内、国外互助保险实践的学习借鉴
1984年中国船东互保协会成立,主要是学习借鉴英国的船舶保赔协会的实践经验,组织船东会员互助自保,开展商业保险公司不能覆盖的船舶保险业务,管理航行运营中的企业风险,为渔船船东互保协会成立提供了借鉴。
1993年,在广东省水产主管部门的支持下,中国船东互保协会渔船分会广东经理部成立,由省渔港监督机构主导其业务,将船东互保业务向渔船领域延伸。这项重要的制度创新和服务平台的搭建,引起了长年代理渔船保险业务的国家渔港监督机构的关注和重视,学习和借鉴其基本做法,在民政部注册成立中国渔船船东互保协会就变得顺理成章了。
同时中国渔业与近邻日本、韩国交往频繁,大陆与台湾地区渔船保险合作社也互动较多,民间协会常年有业务合作。日本和韩国的渔船保险事业,都是经国会立法保障,国家财政给渔民保费补贴并承担巨灾再保险保证的,主要都是由民间协会来运营的,而不是商业保险经营的。日本是渔船保险中央会具体运营,韩国是水协中央会保险共济部负责。这种保险制度和运营机制,在日本和韩国都很成功,渔业风险得到很好的管理和转移,经过几十年的经营已经形成良性循环。
中国台湾地区的渔船保险是由台湾省渔船保险合作社运营的,也是通过立法保障有财政补贴扶持,形成可持续的支持政策的运作机制。
日本、韩国和我国台湾地区的渔船生产模式与我国大陆最为接近,渔船保险体制机制对协会的成立提供了重要的借鉴和启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