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主要成效
浙江省政策性渔业互助保险15年的发展,为全省渔业产业发展、渔区社会治理和政策性农业保险制度建设做出了积极贡献,真正成为了渔业生产的“安全阀”、产业发展的“加速器”和防灾减灾的“保护伞”,得到了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肯定和渔民群众的一致好评。
(一)引领政策性渔业互助保险制度创新
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自主自愿、会员互助”的原则,浙江省渔业主管部门会同民政、财政等部门,开展政策性渔业互助保险的制度设计、动员宣传和协调推进工作,省财政设立专项资金对参加互助保险的渔民给予保费补贴。浙江省针对台风等自然灾害频发、渔业生产高风险的特征,利用市场化手段,实施“互保经营+再保合作”模式,有效分散了渔业保障风险,规范了渔业保险市场秩序。在组织管理上,协会实行会员代表大会制,参加互助保险的渔民既是管理者,也是受益者,大大提高了机构运作效率,促进决策的民主性和科学性。15年间,利用各级财政10亿元资金,撬动10677亿元风险保额,实际支付赔款27亿元,最大限度发挥财政资金效益,浙江省政策性渔业互助保险业务规模和保障水平连续15年稳居全国同业首位。
(二)构建起现代渔业风险保障体系
依靠渔业保险制度的优越性,有效发挥渔业生产“加速器”和“安全阀”作用。渔民参加互助保险的积极性持续高涨,实现全省渔船和渔民参保率达95%以上。主动适应渔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将互保业务从捕捞业向水产养殖、休闲渔业、冷藏运输、基础设施、渔船修造等领域拓展,切实助力渔业三产融合。渔业风险保障水平持续走高,渔民人均保额由当初的2万元,提高到2019年的117万元,渔船承保比例由当初的63%,提高到2019年的92%。2019年,全省保费规模6.5亿元,占全省政策性农业保险保费总规模的41%;承担风险保额1640亿元,占全省政策性农业保险总保额的78%;全年处理赔案5686起,为渔民会员支付赔款4.2亿元,尤其在抗击“利奇马”台风(2019年第9号台风)等突发性重大自然灾害面前,更是显示出了社会稳定器的作用。
(三)促进渔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协会作为非营利性的社会团体,积极参与到渔区社会治理中,有效发挥渔区和谐“保护伞”作用。利用协会“省—市—县—乡(镇)—村”纵向到底的组织架构,主动配合渔业主管部门宣传渔业法律法规和政策,引导渔民自觉遵纪守法。利用协会储备金积累,累计投入上亿元用于补助渔民会员购置安全救生设备、渔船海上救助、远程诊疗、远洋作业海洋预报站与医疗船建设;同时,建立起安全监管与保险联动机制,专门与渔业安全监管部门进行渔船安全工作会商,及时互通安全生产事故、风险保障等情况,积极探索协同推进渔业安全生产管理的长效机制。发挥渔业互助保险经济杠杆作用,坚持“先事故调处,后互保理赔”,将理赔与预防事故有机结合,通过费率调节促进渔民提高安全生产意识、落实安全措施。渔业互助保险介入防灾减损、灾害处理和参与赔偿与救助等社会关系协调,有效架起了政府、企业和渔民群众之间的沟通桥梁,有利于促进各方更好地了解渔民群众需求,提供更精准、更有针对性的保障服务。
(四)不断提升渔民群众的获得感
深入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一大批惠渔举措落地实施,会员获得感显著增强。互保降费步伐持续加大,渔船和雇主责任互保费率分别下降56%和150%,超省财政补贴标准保额部分费率优惠和无理赔优惠的力度阶梯式增加,全年参保优惠稳定实施,15年间会员累计享受优惠达4.62亿元。基层服务网络向纵深推进,定点联系和协保制度联动实施,在办事处、渔业村公司和会员之间形成“串联”,为构建“渔业服务纵向到底、渔民办事不出村”基层服务体系打下良好基础。创新开展委托贷款试点业务,小额信用贷款、远洋渔船属地配套贷款等试点实施,商业银行配套机制不断完善,试点范围和贷款额度不断扩大,截至2018年底累计为2252人次会员发放贷款10亿元。同时,协会积极开展会员经济补助和会员子女捐资助学活动,近年来共为165人次渔民提供1300余万元经济补助,为22人次会员子女捐资助学。渔业互助保险已经成为政府支渔惠渔的重要政策之一,渔民群众获得感持续提升,为浙江省渔业产业扶贫做出了积极贡献。
党的十九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提出了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奏响新时代农业农村优先发展的号角。省委、省政府对协会在深化农村金融体制改革中寄予厚望,明确要求“深化渔业互助保险”,提出“支持各类金融机构拓展‘三农’业务”;省政府办公厅专门出台《关于加强政策性渔业互助保险工作的意见》,要求围绕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部署要求,完善政策性渔业互助保险机制,为渔业产业兴旺发展、渔民增收、渔区和谐稳定奠定坚实基础。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渔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是我们不懈努力的方向,我们将继续巩固提升渔业互助保险,推动实现保险产品结构“再优化”,渔业风险保障水平“再提高”。着力承接政府职能转移,提高公共服务运营效率,努力打造以会员为主线,保险服务为主体,集合渔业管理、安全生产、融资增信等功能的综合性服务平台,用市场化手段促进渔区社会治理能力现代化;继续发挥好公共财政对渔民实施政策性补贴的平台作用,助力“黄箱”政策向“绿箱”政策转化。健全协会金融服务平台,拓展对外投资渠道,搭建渔业经济发展融资桥梁,构筑与现代渔业经济发展相匹配的金融支撑体系。
互保发展首要的优势在体制机制,关键是通过改革适应了保险市场化规律和渔业大发展形势。多年来,虽然有人善意地笑称,浙江省渔业互保协会有点儿“三不像”,其运作体制和模式完全是新颖的、独特的,但这15年中,协会的整体运作十分有效。如协会内控管理制度,就吸引了众多兄弟省市互保协会前来取经,纷纷予以借鉴。渔业互保协会并非商业保险公司,也不是纯粹的政府全额拨款的社会团体,此前没有任何制度可作借鉴,更不能生搬硬套保险公司和社会团体的相关制度。今年初,国务院已经批准渔业互助保险体制改革方案,协会要切实遵循渔业经济新常态的大规律和互助保险发展的新要求,以改革破除发展壁垒,以改革惠及更多渔民,使互助保险在市场竞争中脱颖而出,努力在风险保障和服务能力现代化上继续走在前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