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经验、困难和体会
(一)经验
协会成立以来,累计承保渔民、渔船数量均占全省渔业保险行业主导地位,已成为全省渔业行业风险保障的主导力量。多年来,协会配合各地渔业主管部门,积极参与各地渔业安全管理,不断加大对渔民安全生产和渔业安全设备资金扶持投入,利用有限积累反哺渔业,为建设和谐渔区贡献互保力量。同时想渔民所想,急渔民所急,通过续保无赔优惠、大额案件预付等优惠措施,得到渔民认可。
省、市、县各级政府行政主管部门也对协会给予大力支持,原省海洋与渔业厅连续多年在全省海洋渔业工作会议上对渔业互保工作进行部署,多次下发文件通过协会对全省渔民进行财政补贴,并指定协会开展强制实施渔业安责险试点工作。青岛、日照、威海、东营、烟台等市、县(区)行政主管部门响应省厅号召,通过召开专题会议或下发红头文件,部署渔业互保工作开展并积极争取当地财政资金进行配套,荣成市渔业主管部门推行强制实施渔业安责险试点工作,切实提高了当地渔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二)困难
一是协会为民政注册登记的非营利组织,没有纳入保监部门监管,法律定位的瓶颈不能破解,影响协会纵深发展。二是省级政策性保险财政补贴久未破题。由协会出资垫付拉动地方配套,市、县两级财政补贴年年申请年年待批,尚未形成自上而下的补贴长效机制。近年来,随着保额上限不断提高,协会承担财政补贴资金压力越来越大,各市县配套资金也推进乏力,成为协会惠渔返利以及持续发展的沉重负担。三是商业保险公司竞争加剧,协会运行压力加大。商业保险公司通过不计成本降低费率、返还高费用等抢占市场,一些地方企业、渔业协会及部分渔民转投商业保险公司,协会部分业务资源流失,商业保险公司综合险种经营,以优养劣、拾遗补缺等优势,对单一经营渔业保险的协会造成较大竞争压力。四是缺乏必要的资金支持。农业部自2008年起每年拨付资金用于我省渔业保费补贴,但仅限于渔船险,覆盖面较窄,且试点自2017年取消。而省级财政补贴资金尚未落实,各地配套政策陷于年年补贴年年申请的窘境,特别是损失大、风险高的水产养殖险由于赔付率高目前尚未开展,广大渔民及养殖户的生命财产安全无法得到保障。没有政府的资金扶持,无法降低保费,渔民的保险需求也无法得到有效满足,渔业的高风险与渔区社会低保障的矛盾依然存在。
(三)体会
渔业保险业务相对其他保险更为复杂:保险费率难以厘定、损失难以评估、理赔难度大、更易出现逆选择和道德风险等,商业性保险运作方式无法保证其正常运行,应结合互保体制改革的契机尽快建立适合各省省情的政策性渔业保险机制。
渔业互保系统是全国农业系统唯一集合整个行业保险资源,并连续26年不间断开展业务的组织。从1994年开展渔业互助保险工作,全省已形成了适应政策性渔业保险工作要求的运作模式和认识基础。一是具备了一定的机构、人才、技术优势,并基本建立了覆盖承保、理赔和服务体系,培养了一批精通渔业保险业务的专业人才。二是现有的办公场所、技术管理人员队伍、渔业风险储备金可被利用。三是险种、费率、条款和信息管理等技术性问题可在现有基础上较容易地得到进一步发展和创新。四是渔区干部和渔民群众对渔业保险有较深刻的认识基础。尤其是灾后及时得到经济补偿的事实深深感染了渔民群众,大家的保险意识显著加强,大多渔民将保险费用列入生产成本,摆在和柴油等生产资料同样重要的地位。如果各级财政能给予适度补贴,会起到“成本低、起点高、收效快”的效果。采取财政补小头、渔民拿大头的措施,共同建立起渔业风险保障体系的做法非常可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