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会系统运营渔业互助保险的主要运营模式

四、协会系统运营渔业互助保险的主要运营模式

协会系统渔业保险的运作模式是建立在历史发展的基础和现实业务的情况之下的。有早于国家协会就开始运营渔业保险的广东省渔业互保协会业务的合作,有独立于国家协会运营的宁波市渔业互保协会业务的合作,有始终与商业保险机构密切合作的上海市和福建省渔业保险市场的重新分配,有享受省财政补贴之后的浙江省渔业互保协会、江苏省渔业互保协会的业务合作,有财政部门主导下农业保险共保体推动渔业保险的海南省业务的合作。面对各省出现的渔业保险新政策、新情况,不能一刀切用一个模式进行合作,必须根据各省情况逐一洽谈,实现各方都能够接受的共赢方案。其基本原则是“尊重历史传承、承认发展现状、符合未来规划、实现合作共赢”,由此形成了五种模式。

(一)国家协会办事处承保直营模式

目前主要地区是辽宁、海南、广西、天津和内陆渔业保险。协会出保单,分级理赔,统一分保防范巨灾的模式。具体业务由设在各省(市、区)的协会办事处运作,人、财、物统一由协会监管。

(二)国家协会和商业保险机构共保模式

主要是上海市,国家协会和上海安信农业保险对辖区的渔业保险按五五分成共保,保单和理赔付款由安信农险负责,具体的承保和理赔业务以协会上海办事处为主,渔民享受较高的保费补贴,是渔业政策性保险开展最早的地区。

(三)商业保险机构和国家协会、地方协会共保模式

主要是福建省和广东省。福建省渔业互保协会成立之前由人保财险福建分公司和国家协会共保,国家协会出具保单。地方协会成立后由三家为主共保,占65%的份额,还有其他多家参与分保35%的份额。保单由福建省协会出具,理赔由福建省协会主导。广东省是由人保财险广东分公司和国家协会、广东协会三家共保,保单由广东省协会出具,并负责理赔业务。两省均有较高的省财政保费补贴,实行渔业政策性保险。

(四)地方协会与国家协会的共保模式

主要是浙江省、江苏省、山东省、河北省和宁波市,地方协会出保单,负责承保和理赔业务,全部保险业务分保一定比例给国家协会。浙江省、江苏省和宁波市均有省市财政较高的保费补贴,实行渔业政策性保险制度。山东省和河北省也有不同渠道的保费补贴政策,让利给渔民。

(五)国家协会和“共保体”共保模式

主要是在海南省。海南省由省财政厅牵头组织成立由人保财险海南分公司、平安财险海南分公司、国寿财险海南分公司等六家商业保险公司组成的农业保险共保体运营渔业保险市场,国家协会与其达成共保协议,几家一起按比例分保。由国家协会出具保单和负责承保和理赔,具体业务由国家协会海南办事处负责。海南省农业共保体是较早享受省财政保费补贴政策的省份,实行渔业政策性保险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