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保大数据的管理
要充分利用互保大数据,达到全面实现内部运营分析,还有大量工作要做,包括人才的培养、分析工具的开发以及对数据项目的设计和建立数据模型等。当前,重要的是搞好对大数据的管理。
(一)数据的录入
数据录入是数据管理的第一步,事关数据开发的源头。从目前看,还存在着数据全国不统一和录入不准确问题。这将会失去大数据“大”的意义。因此应以国家协会牵头搞好数据顶层设计,明确各分支机构必须收集的信息。对一些船舶资料,如船价、股东、船长、年限、材质等,事故环境因素、距岸距离、人员文化、海龄、持证、是否穿救生衣、伤害部位等,这些数据虽然不会左右事故的赔付,但对安全管理作用重大。它可以为国家渔业产业政策调整、船舶小额贷款、事故防控预警、船员教育培训,甚至对国家海上救助力量的合理分布等,提供第一手数据支持。与此同时还应建立健全数据录入、审核等制度,以确保数据的可靠有效和准确。
(二)数据的分析
对数据收集的目的是应用,即利用大数据进行分析,从而发现一些趋势和规律。自2004年以来,国家互保协会一直利用互保数据致力于渔船安全分析,先后编撰了5个版本的“渔船安全分析报告”和“渔船船员死亡事故分析报告”。例如,通过对1994—2015年渔船事故分析发现:落水是导致船员死亡的最主要原因,排在死亡事故的首位,占全部死亡人数的1/3(33.76%);物体打击是导致船员伤残的主要原因,占全部伤残事故的23.20%。在船舶险中,碰撞事故发案最多,其次为风灾,分别占船舶事故总数的53.16%和13.95%,而风灾又是造成船舶全损的主要原因,占船舶全损事故的45.59%。这些分析报告中的数据和结论被政府部门报告、学术论文所引用,还被应用于安全生产培训。
(三)数据的发布
大数据的利用价值在于指导所在领域的运营管理,因此不可避免地要公示于众,但对大数据来说,并不是随意的、任何人或组织都可向外公开的,特别是有些大数据涉及国家机密或者一些部门的商业秘密。互保大数据也是如此。因此要严格数据管理,建立健全大数据对外公开制度,实行保密审核报批,统一对外发布。任何机构和个人未经允许不得公开、公示互保大数据及其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