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3年到2004年市场经济背景下农业保险的萎缩阶段
1993年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上,中央决定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建立“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科学管理”的现代企业制度。市场经济的全面启动对金融保险业影响深远,对长期以来由中国人保独家主导的农业保险市场和经营模式影响巨大。
一是政企分开,中国人保重视考核利润和经济效益,而农业保险的政策性特征与其商业化经营宗旨相冲突,被迫调整减少高风险业务。二是分散化的小农经济导致保险公司经营农业保险的成本高昂,没有政府补贴,又无法实施过去的暗补办法,所以农险业务难以支撑,保费逐年下降。1993年保费下降到5.61亿元。到了2003年保费收入为4.66亿元,仅占全国财产险保费收入的0.5%,相对农业大国和保险大国的地位是极不正常的经济现象。到了2004年农险保费降为3.77亿元,达到历史上的低点。
随着保险经营体制转轨的深入,农业保险逐渐被边缘化,1996年中国人保实行产、寿险分业经营后,确定以利润最大化为经营目标。同年12月党中央做出了不得以任何形式下达保险指标、强行要求农民投保的指示。随即中国人保在全国向下调整业务区域和品种,改变过度依赖政府行政手段展业的方式,全国农险业务快速萎缩。如2004年在江西只有中国人保开展少量森林保险,种养两业基本停保,保费收入仅94.7万元,不到1992年的二十六分之一。
政府降低了对农业保险的重视程度,任由市场机制支配农业保险的运行,由于农业保险的特性,市场失灵导致农业保险的资源配置难以达到优化。政府缺位、市场失灵导致农险发展陷入停顿,出现倒退。
这个阶段我国商业保险机构对农业风险灾害的补偿没能形成有效的供给。自20世纪90年代中国人保逐步转化为规范的商业性保险公司以来,我国的农业保险市场性质就由原来的准政策性农业保险转化为纯商业性农业保险。这个阶段呈现出一个特点:农业保险保费额逐年递减。在1992年以前,农业保险保费增长速度高于国民经济GDP和农业GDP增长速度,自1992年到达高峰以后,农业保险保费开始出现负增长。这与中国保险保费收入年均30%的增长形成强烈反差,和保险业的普遍规律——随着国民经济的发展保险业在国民经济所占比重越来越大,并略高于国民经济的发展水平相悖。同时农民的保障水平很低,在2003年农民人均获得的保险灾害赔付只有0.96元,这个领域几乎就是一个空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