静脉麻醉诱导的剂量与方法
常规的静脉麻醉诱导药物包括三类:静脉麻醉药(镇静催眠药)、麻醉性镇痛药(阿片类药)和肌肉松弛药。本章重点介绍镇静催眠药和阿片类药在静脉麻醉中的使用方法。
麻醉诱导有两个主要目的,一是让患者平稳入睡,进入麻醉状态。所谓平稳主要是预防或避免麻醉药对循环系统功能的抑制。二是减轻麻醉诱导时气管内插管的全身应激反应。因此通常是镇静催眠药和阿片类药联合应用,发挥二者协同和扬长避短的效应。
静脉麻醉诱导剂量(或称负荷剂量)通常是遵照教科书和药物说明书的指导剂量按千克体重计算的。临床应用中静脉麻醉诱导的剂量因人而异,个体差异很大。如静脉麻醉药丙泊酚,常用麻醉诱导剂量为2mg/kg,一般患者使用1mg/kg即可以入睡。依托咪酯的常用麻醉诱导剂量0.3mg/kg,半量也同样可以达到使患者入睡的目的。剩下的半量可以在气管插管时视患者的全身情况和对麻醉药的反应酌情给之。这样就可以满足麻醉诱导的两个目的:平稳入睡和减轻气管插管的全身反应。静脉麻醉使用两种或多种药物麻醉诱导时,即联合诱导,如丙泊酚、咪达唑仑联合使用,各药的剂量应相应减少。
阿片类药物在麻醉诱导中的作用主要是削弱气管插管引起的伤害性刺激,同时也与镇静催眠药发挥协同麻醉作用,因此具体使用剂量个体差异更大。常用于麻醉诱导的阿片类药——芬太尼和苏芬太尼,二者的效价比为10∶1。芬太尼常用剂量为2~4μg/kg,苏芬太尼常用剂量为0.2~0.4μg/kg。临床研究证实,在减轻气管插管引起的心血管不良反应方面,等效剂量的不同阿片类药之间没有大的差别;此外,根据各诱导药物的达峰时间合理安排给药顺序,使各诱导药物同时在气管插管时达到各自的最大效应的方法,比选择何种剂量的阿片类药更为重要。
瑞芬太尼是芬太尼类中唯一对循环功能影响较大的阿片类药,呈剂量依赖性地降低心率、血压和心排血量。瑞芬太尼起效快,达峰时间仅1分钟。为避免瑞芬太尼的循环功能抑制作用,可在给予肌肉松弛药之后再给药。虽然瑞芬太尼与芬太尼的效价比是1∶1,但是基于前者的药效学特性,通常1~2μg/kg,辅助丙泊酚静脉诱导麻醉即可获良好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