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土文献的史料发掘

四、出土文献的史料发掘

官制研究对于考察、理解与说明中国古代历史文化诸多现象的意义,已经众所周知。秦汉时期是帝制时代官僚体制奠基、成熟并固定化的重要历史阶段。相关研究以安作璋、熊铁基著的《秦汉官制史稿》为典范,属于全面完整亦有学术深度的高水准的成果。如果说《秦汉官制史稿》占据了秦汉官制研究的“制高点”,甚至中国古代官制研究的“制高点”,应当并非虚夸之辞。《秦汉官制史稿》于1985年面世[25],几乎治秦汉史学者人手一册。2007年修订重印[26],又达到了新的学术高度。如作者所说,作为“主要参考书”的有“陶希圣、沈巨尘著的《秦汉政治制度》,曾资生著的《中国政治制度史》,严耕望著的《中国地方行政制度史》等一些研究性的著作”,读者一加比较就可以得知,安作璋、熊铁基著的《秦汉官制史稿》已经对这些著作实现了明显的超越。

关于《秦汉官制史稿》的撰著方式,熊铁基先生给我做过比较具体的介绍。我们不能不对前辈学者的辛苦努力与成功合作深心感佩。我这里想要说明的,重点在于《秦汉官制史稿》在研究方法和资料搜集方面的重要启示。

宋代金石学以来即重视官印、封泥等资料对说明官制的意义。除了继承这一传统,并沿袭杨树达先生、陈直先生等学者采用文物资料说明秦汉官制问题的方法之外[27],其他考古收获与文物信息,也为安作璋先生和熊铁基先生所及时利用。例如有关“闾左”的讨论,以里耶秦简简文作为文物证明。

《史记》卷四十八《陈涉世家》记述陈胜、吴广首义大泽乡,天下云合响应,最终推翻了秦王朝的统治,其直接因由是“发闾左谪戍渔阳”。汉代人总结秦亡的原因,多将“发闾左之戍”与“收太半之赋”并称[28]。“闾左”之戍,被看作导致秦王朝灭亡的直接原因。于是,“闾左”的意义,成为秦汉史研究中的一个重要问题,尤其对于秦末历史的认识至为关键。然而对“闾左”的认识,长期以来存在着分歧。《汉书》卷二十四上《食货志上》言“始皇……收泰半之赋,发闾左之戍”,“海内愁怨,遂用溃畔”。颜师古注引应劭曰:“秦时以谪发之……戍者曹辈尽,复入闾,取其左发之,未及取右而秦亡。”应劭说应是较早对“闾左”的具体解释。然而“复入闾,取其左”,“左”的文义依然不明朗。《汉书》卷四十九《晁错传》颜师古注引孟康说:“秦时复除者居闾之左,后发役不供,复役之也。或云直先发取其左也。”孟康说大概是较早提出“居闾之左”理解的意见。在关于“闾左”身份的讨论中,有的学者认为,“闾左”是束缚在军功贵族领地上的依附农民,是不得跻身于平民(即黔首)之列的一个特殊的社会阶层[29]。林剑鸣虽沿袭“闾左”即“住在闾里左边”者的说法,但是他正确地指出,讨论“闾左”的身份,“不回答闾左和‘复除’之间的关系是不解决问题的”,“发闾左之戍”所以促成秦灭亡,“只能用闾左原是在‘复除’之列,才能得到圆满的解释”[30]。王彦辉认同“闾左”为“秦时复除者”的解释,他写道:“秦末征发闾左服徭役,成为引发农民大起义的导火索。依王子今、张汉东等学者考证,‘闾左’即‘里佐’,乃里正之副。秦二世对闾左的征发,直接动摇了基层乡里政权的支柱,从而导致了地方社会的土崩瓦解。”[31]已有多位学者在对“闾左”称谓的理解提出新见的同时进行过综合评述“闾左”研究的工作[32]。臧知非《“闾左”新证——以秦汉基层社会结构为中心》写道:“只有王子今先生认为闾左是‘里佐’的别称,参见王子今:《‘闾左’为‘里佐’说》,《西北大学学报》1985年1期。”[33]其实,这样的说法并不准确。较早有张汉东文发表[34],庄春波也发表过类似的见解[35]。安作璋、孟祥才《秦始皇帝大传》写道:“我们认为闾左即闾佐或里佐[36],为里正(典)之副,是一种职役。秦时征及闾左,即连基层负责征发服役的人也征发了,说明成年男子已全部被征发,无人可征,故晁错认为‘发之不顺,行者深怨,有背畔之心’。”[37]他们在《汉高帝大传》中提出了同样的看法,随即又写道:“参见张汉东《‘闾左’新解》,载《中国社会科学》(未定稿)1984年第27期。2002年湖南龙山里耶古城一号井出土的秦简中,在‘里典’(里正)之下,即有‘里佐’为其副职。”[38]安作璋、熊铁基《秦汉官制史稿》增订重印本也写道:“据近年出土的里耶秦简,里正之下,还有里佐,是里正的副职。《史记》《汉书》均提到秦时‘发闾左之戍’,以形容徭役之繁重,历来注释家对此解释不一。今据里耶秦简,闾左即里左。这句话的意思是说,当时国家规定应服役的人都征发完了,‘后入闾,取其左’。即在基层工作的直接负责征发徭役的里佐也被征发了,所以汉人以为‘发之不顺,行者深怨,有背叛之心’,秦遂以亡。”[39]

里耶秦简提供了有关“里佐”的简文,这一说法见于安作璋、熊铁基、孟祥才的两种论著,但是都没有提示更进一步的信息。我在向2012年6月台北举行的第四届国际汉学大会提交的论文《秦汉基层社会单元“里”的结构与功能》中写道:“安作璋、熊铁基先生《秦汉官制史稿》言‘据近年出土的里耶秦简,里正之下,还有里佐,是里正的副职’,未知所据。”[40]承安作璋先生2014年4月19日来函教示,他们所依据的是黄海烈在论文《里耶秦简与秦地方官制》中发表的意见。黄海烈写道:“秦时里的长官,即非称里正,又非称里魁,而称为里典。并有佐官……”所举里耶秦简例证为:“里典(J1[8]157正);典(J1[8]157背);里佐(J1[16]2)。”[41]对于论者举列的简例,有必要研读分析。承主持里耶秦简发掘与整理工作的张春龙研究员见告,里耶秦简已经整理的内容中并没有出现“里佐”或“里左”简文。黄海烈文以为出现“里佐”简文的J1[16]2简,应即《里耶发掘报告》中发表的如下简例:“卅年三月己未平邑乡泾下佐昌与平邑故乡守士五虽、中、哀,佐涅,童禺□□不备十三真钱百九十五,负童分钱□卌八。”(16—2)注:“平邑,乡名。”“泾下,村邑名。”[42]如果“泾下”确是“村邑名”,则“泾下佐昌”的身份是“村邑”之“佐”,可以联系“里佐”理解。

里耶秦简可以看到“乡守”“乡佐”身份[43]。不过,“乡守”有省写“守”字的情形,即只写作“乡”。例如“贰春乡要常Ⅰ”,“乡樛佐笞得Ⅱ”(8—1943),按照鲁家亮的校释,“樛、笞得”可能是“人名”[44]。也就是说,“乡樛佐笞得”的“樛”,并非“村邑”名或“里”名。“佐笞得”只是“乡佐”,并不是“里佐”[45]。前例“平邑乡泾下佐昌”的“泾下”,可能也同样只是人名。按照李学勤先生的思路,即“平邑乡负责人泾下”。这样说来,黄海烈文提出的有关“里佐”的“里耶秦简例证”,即简“J1[16]2”,并不能理解为能够证实秦基层行政结构“有‘里佐’”的文物确证。安作璋、熊铁基、孟祥才等学者以为“据近年出土的里耶秦简,里正之下,还有里佐”的意见,似尚未能得到现有考古文物资料的证明。

关于“闾左”地位、职任和作用的继续讨论,也应当有益于深化对“里”的结构和功能的理解。我们期待认识的推进和问题的解决,当然,最基本的条件是新的考古文物资料的出土。对于可能澄清相关认识的新资料的发现,我们予以乐观的期待[46]。安作璋、熊铁基先生的《秦汉官制史稿》增订重印本有关秦基层行政结构“有‘里佐’”的说法,虽然还需要可靠文物资料的证明,但是这种及时发现出土文献中有意义的信息以说明秦汉社会管理体系重要结构特征的思路,如同熊铁基先生在其他论著中坚持实证原则的研究方法一样,是值得我们认真学习的。

(作者单位:中国人民大学国学院)

【注释】

[1]收入熊铁基:《熊铁基学术论著选》,华中师范大学出版社,2012年。

[2]曹大为、商传、王和等总主编,岳庆平本卷主编:《中国大通史·秦汉》,学苑出版社,2018年。

[3]熊铁基:《熊铁基学术论著选·自序》,华中师范大学出版社,2012年,第3页。

[4]熊铁基:《熊铁基学术论著选·自序》,华中师范大学出版社,2012年,第4页。

[5][梁]萧统编,[唐]李善注:《文选》,中华书局据胡克家刻本1977年11月缩小影印版,第170页。

[6][梁]萧统编,[唐]李善、吕延济、刘良等注:《六臣注文选》,中华书局,1987年,第218页。

[7][唐]李商隐:《樊南文集补编》卷七,《为荥阳公上宣州裴尚书启》,清同治望三益斋刻本,第158页。

[8][宋]洪适:《盘洲集》卷七十四,《四部丛刊》景宋刊本,第418页。

[9][宋]陈棣:《蒙隐集》卷一,《次韵张尧文梅花》,民国《宋人集》本,第6页。

[10][宋]戴复古:《石屏诗集》卷六,《四部丛刊续编》景明弘治刻本,第66页。

[11]熊铁基:《我学史的经历和体会》,见《熊铁基学术论著选》,华中师范大学出版社,2012年,第788—789页。

[12]熊铁基:《我学史的经历和体会》,见《熊铁基学术论著选》,华中师范大学出版社,2012年,第795—814页。

[13]熊铁基:《秦汉新道家略论稿》,上海人民出版社,1984年。

[14]赵吉惠:《秦汉思想史研究的新成果——评熊铁基著〈秦汉新道家略论稿〉》,《华中师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1985年第4期。

[15]熊铁基:《秦汉新道家》,上海人民出版社,2001年。

[16]马克思、恩格斯还写道:“占统治地位的思想不过是占统治地位的物质关系在观念上的表现,不过是以思想的形式表现出来的占统治地位的物质关系;因而,这就是那些使某一个阶级成为统治阶级的关系在观念上的表现,因而这也就是这个阶级的统治的思想。”见中共中央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斯大林著作编译局编译:《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2012年,第178页。

[17]《汉书》卷九《元帝纪》载汉宣帝语:“汉家自有制度,本以霸王道杂之,奈何纯任德教,用周政乎!”中华书局,1962年,第277页。

[18]王子今:《熊铁基著〈秦汉新道家〉述评》,《中国史研究动态》2004年第5期。

[19]王子今:《秦“小子军”考议》,《人文杂志》2009年第5期。

[20]熊铁基:《秦汉军事制度史》,广西人民出版社,1990年,第10、12、16页。

[21]中共中央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斯大林著作编译局编译:《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4卷),人民出版社,2012年。

[22]熊铁基:《秦汉军事制度史》,广西人民出版社,1990年,第7—9页。

[23]王子今:《秦汉儿童的世界》,中华书局,2018年。

[24]王子今:《插图秦汉儿童史》,未来出版社,2020年。

[25]安作璋、熊铁基:《秦汉官制史稿》,齐鲁书社,1985年。

[26]安作璋、熊铁基:《秦汉官制史稿》,齐鲁书社,2007年。

[27]杨树达:《汉书窥管》,上海古籍出版社,1984年;陈直:《史记新证》,天津人民出版社,1979年;陈直:《汉书新证》,天津人民出版社,1979年。

[28]《史记》卷一百一十八《淮南衡山列传》载伍被曰:“收太半之赋,发闾左之戍。”《汉书》卷十五《伍被传》:“收太半之赋,发闾左之戍。”《淮南子·兵略》:“发闾左之戍,收大半之赋。”《汉书》卷二十四上《食货志上》:“收泰半之赋,发闾左之戍。”《抱朴子外篇·用刑》:“大半之赋,闾左之戍。”

[29]田人隆:《“闾左”试探》,《中国史研究》1979年第2期。

[30]林剑鸣:《秦史稿》,上海人民出版社,1981年,第416、439页。

[31]王彦辉:《汉代豪民研究》,东北师范大学出版社,2001年,第226页。原注:“参见王子今:《“闾左”为“里佐”说》,载《西北大学学报》1985年第1期;张汉东:《闾左新解》,载中国社会科学杂志社《未定稿》1984年第27期。”

[32]如蒋非非:《秦代谪戍、赘婿、闾左新考》,《北京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1995年5期;何晋:《“闾左”考释》,《国学研究》(第13卷),北京大学出版社,2004年。

[33]臧知非:《“闾左”新证——以秦汉基层社会结构为中心》,《史学集刊》2012年第2期。

[34]张汉东:《闾左新解》,中国社会科学杂志社《未定稿》1984年第27期。

[35]庄春波:《“闾左”钩沉》,《社会科学辑刊》1991年第4期。

[36]原注据张汉东:《闾左新解》,中国社会科学杂志社《未定稿》1984年第27期。

[37]安作璋、孟祥才:《秦始皇帝大传》,中华书局,2005年,第355页。

[38]安作璋、孟祥才:《汉高帝大传》,中华书局,2006年,第35页。今按:张汉东文“载《中国社会科学》(未定稿)”,应如前引王彦辉说,作“载中国社会科学杂志社《未定稿》1984年第27期”。

[39]安作璋、熊铁基:《秦汉官制史稿》,齐鲁书社,2007年,第708页。

[40]王子今:《秦汉基层社会单元“里”的结构与功能》,《古代庶民社会》,台湾中央研究院,2013年。

[41]黄海烈:《里耶秦简与秦地方官制》,《北方论丛》2005年第6期。今按:“即非称里正,又非称里魁”,“即”应作“既”。

[42]湖南省文物考古研究所编著:《里耶发掘报告》,岳麓书社,2007年,第192页。

[43]李学勤《初读里耶秦简》对“乡守”的解释是乡的“代理负责人”,见《文物》2003年第1期。“乡守”也有可能就是乡的负责人。

[44]陈伟主编:《里耶秦简牍校释》,武汉大学出版社,2012年,第409页。

[45]又如简16—9可见“……启陵乡应敢言之:……”,其中“启陵乡应”,李学勤先生解释为“启陵乡负责人应”,见李学勤:《初读里耶秦简》,《文物》2003年第1期。这一负责启陵乡行政事务的人物的职名也省略了,情形与“乡樛”相同。

[46]王子今:《里耶秦简与“闾左”为“里佐”说》,《湖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4年第4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