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论有据,推陈出新

一、立论有据,推陈出新

提出并论证秦汉时期的主要社会思潮“新道家”,是本书的核心内容。而作为这一时期“新道家”思潮的主要代表作品,作者认为是《吕氏春秋》和《淮南子》,因此本书即从评论《吕氏春秋》和《淮南子》开始,其第一篇论文即为《从〈吕氏春秋〉到〈淮南子〉——论秦汉之际的新道家》。自《汉书·艺文志》以降,都把先秦至汉初的诸子百家划分所谓十家九流。这十家为儒、道、阴阳、法、名、墨、纵横、杂、农、小说。班固把《吕氏春秋》《淮南子》二书列入“杂家”类。这在历史上曾引起一些学者的怀疑。章学诚对《尉缭子》《尸子》《吕氏春秋》等列入“杂家”之书,也提出异议,江瑔更作《论杂家非驳杂不纯章》(见《读子卮言》)以辩证“杂家不杂”。然而莫得所终。20世纪70年代,在中国的大地上,又掀起所谓“评法批儒”浪潮,在极左思潮的影响下有人又以“革命”的面目重新提出《吕氏春秋》《淮南子》“非杂家”的问题,但是别有用心,说《吕氏春秋》攻击法家,《淮南子》反对黄老,为其“批儒”服务。打倒“四人帮”后,熊铁基在前人研究的基础之上进行了新的探索,他十分明确地肯定,“不应该把《吕氏春秋》和《淮南子》当作‘杂家’,而应该把它们看作‘新道家’”[1]。自此,在秦汉思想史研究领域,提出了“新道家”概念,以概括秦汉之际社会主要思潮之实质。何谓新道家?该书指出,新道家,实际上就是“司马谈所说的‘道家’或者叫作‘道德家’,也就是盛行于汉初的‘黄老之学’”[2]。该书指出,《汉书·艺文志》所列“杂家”的主要特点“兼儒墨、合名法,知国体之有此,见王治之无不贯”,正是司马谈在《论六家要旨》中所说的主要特点:“因阴阳之大顺,采儒墨之善,撮名法之要,与时迁移,应物变化,立俗施事,无所不宜,指约而易操,事少而功多。”(引《史记·太史公自序》)然后,作者又进一步以大量史料证明这两部书,仍然“具有道家的基本特色”,以“自然无为而不为”的“道”作为中心指导思想,因而“应该属于道家”。但是“这种‘道家’和老、庄那样的‘道家’,既有密切的联系,又有很大的区别,所以我们称之曰‘新道家’”[3]。这是有说服力的。为了论证新道家的存在及其主要的特点,作者专门以《秦汉新道家与先秦道家之主要比较》为题,列举八条理由(八个问题)说明新道家与先秦道家之异同。这八个问题是:第一,关于“道”的解释;第二,关于出世与入世的问题;第三,关于人生问题;第四,关于无为;第五,关于理想政治;第六,关于尚贤使能;第七,关于仁义礼法;第八,关于知识论。通过对上述八个问题之分析,说明新道家虽然也和先秦道家一样,“始终注意一个‘道’字”,把它作为“宇宙的本体,万物的成因”,注意继承先秦道家的思想,“发挥其积极的东西”;但是,“另一方面又克服其消极因素,如消极隐退、绝仁弃义、绝圣弃知等”。因而,新道家又不同于先秦以老庄为代表的道家。经过这样的论证,就为秦汉时期新道家的存在,提供了客观的根据[4]。精通先秦及汉初学术发展的司马谈在《论六家要旨》一文中钩玄提要、画龙点睛地叙述了道家之要旨,但他并未指出秦汉道家与先秦道家的区别和变化。本书以新道家之名,既点出了道家的历史发展,秦汉之际道家与先秦道家之间的源流与继承关系,又明确了道家思想在发展过程中所显现的历史阶段性,以及其后期与前期的重大差异。由此而论,我们说本书之功在于“推陈出新”。

新道家学派(或称“黄老学派”)究竟何时产生、以何为标志、其成员为谁等诸多问题,向为治古代思想史者所疑,众说纷纭,莫之能一。熊铁基同志说:“新道家学派的酝酿和形成,当是‘稷下之学’那一批‘发明黄老道德学’的人物的功绩,如田骈、慎到、环渊、接子、宋钘、尹文等人。……这些人虽然有共同的思想倾向,但并不是一个学派,而且大多没有可靠的著作留下来,但黄老道德之学是经过他们‘发明’、传播的,到吕不韦修《吕氏春秋》时,这种黄老道德之学就被大量吸收进去,集中了正在形成的一个新学派的思想和主张,所以我认为,《吕氏春秋》不是所谓‘杂家’之始,而是‘新道家’(黄老学派)的最早代表作。”[5]此亦有关“黄老学派”形成问题之一新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