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力保障和改善民生,不断增进人民群众福祉
市委常委会坚持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第一追求,按照“保基本、兜底线、促公平”思路,着力维护老百姓切身利益,进一步提升了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一)统筹发展各项社会事业。努力扩大就业再就业,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3500人次,城镇新增就业3000余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2.6%。统筹推进各级各类教育健康均衡协调发展,积极开展“强校、名师、优课”系列活动,培育了一批国家、省、石家庄市级特色优质示范学校。下大力优化办学条件,改扩建了南青同小学等18所中小学(幼儿园)。积极发展医疗卫生事业,不断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完成了7所乡镇卫生院的标准化药房建设,新农合域外转诊率下降到10.95%。市中医院被国家卫计委确定为首批“全面提升县级医院综合能力”医院,被省卫计委确定为河北省“十三五”标准化医院建设单位。进一步健全完善社会福利、社会救助和养老服务体系,扎实做好城乡低保、五保供养、医疗救助、优抚、防灾救灾等工作,有效提升了社会保障水平。实施精准扶贫,圆满完成了年度扶贫任务。严格落实计划生育政策,重视发展科普、妇女儿童和残疾人事业,各项工作均走在了石家庄市前列。
(二)扎实推进精神文明建设。坚持以创建全国县级文明城市为抓手,不断深化精神文明建设。高度重视意识形态工作,建立健全了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并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了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目标管理体系。依托青少年活动中心建立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涵育基地,借助公益广告牌等媒介广泛开展“中国梦”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教育。大力倡导“文明从我做起”,积极推进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建设,广泛组织开展“我们的节日”“小手拉大手、共创文明城”和文明乡镇、文明村、文明单位等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营造了健康向上的社会风尚。开通了“新乐文明网”,大力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积极开展志愿服务活动,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和好评。2016年3月,我市被省会文明委评为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先进单位和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先进单位。
(三)全力化解矛盾纠纷和信访积案。坚持抓早、抓小,不断加大矛盾纠纷排查力度,确保把各种不稳定因素全部纳入视野。坚持以群众工作统揽信访工作,依托群众工作中心,充分发挥民调组织第一道防线作用,引导群众通过正当合法途径和程序解决合理诉求。进一步深化“暖心工程”“肃纪工程”“神经末梢工程”,强化基层做好信访稳定工作的作用,努力将各类信访隐患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全年共排查调处信访隐患340多件。坚持以“事要解决”为核心,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包案责任制、首接首办责任制,及时有效地处理各类信访问题。市领导接访、约访、下访信访群众475批、2057人次,面对面办结信访案件90余件。下大力开展信访积案攻坚专项行动,办结积案41件,上级交办的要结案件按期办结率100%。始终坚持法律和政策底线,严厉打击进京闹访、串访等违法行为,有力维护了正常的信访秩序,我市社会稳定指数稳居石家庄市前列。
(四)积极打造“平安新乐”。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安全生产责任制,组织开展了安全生产“百日会战”专项行动,以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特种设备等八个重点行业领域为检查重点,累计检查企业2891家次,发现整改各类隐患4120个。积极创建食品药品安全县(市),健全完善了市、乡、村三级监管网络,严格落实24小时网格化监管等措施,食品药品监管水平显著提升,顺利通过了省考核组考核验收。加强交通安全和消防安全管理,全年未发生重特大交通、火灾事故。坚持提前准备、精心部署、科学调度,实现了全市安全度汛。进一步健全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加大重点单位及要害部位巡防力度,对石家庄市挂牌督办的3个治安乱点进行了全面整治。毫不放松地打击“法轮功”等邪教组织,始终保持对犯罪行为的高压严打态势,扎实推进“打击盗抢骗专项行动”“打黑除恶”专项斗争,全市共破获刑事案件614起,打掉犯罪团伙11个,进一步增强了群众安全感,维护了我市的政治安定和社会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