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银行新乐市支行

中国人民银行新乐市支行

【概况】 2004~2016年,中国人民银行新乐市支行按照中心支行党委提出的“着力推进改革,着力防范风险,着力协同提升”的工作总体要求,坚持“固基础、强监督、抓规范、扬正气、重激励、上台阶”的工作思路,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统一思想认识,扎实工作,积极作为,将央行履职与地方经济发展有机结合,保障了上级行决策部署的有效落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落实好稳健的货币政策;坚持底线思维,维护辖区金融稳定;努力增强创新意识,创新履职手段,全面提升金融服务和管理水平,较好地履行了基层央行分支机构职责,为地方经济提供了有力的金融支撑。支行强化内部管理和干部职工队伍建设,紧紧围绕调整后人民银行的三大职能,认真贯彻执行稳健的货币政策,维护当地金融稳定,努力提高金融服务水平,积极推进金融改革,较好地完成各年各项工作任务。2004年被石家庄市委、市政府评为“文明单位”。

【业务经营】 2004年,全市金融机构各项存款余额265787万元,比年初增加19858万元,增长8.07%;各项贷款余额184311万元,比年初增加11923万元,增长6.92%。2005年,全市金融机构各项存款余额282118万元,比年初增加16331万元,增长6.14%;各项贷款余额222817万元,比年初增加38506万元,增长20.89%。2006年,全市金融机构各项存款余额326261万元,比年初增加44143万元,增长15.65%;各项贷款余额241828万元,比年初增加19011万元,增长8.53%。2007年,全市金融机构各项存款余额438083万元,比年初增加51962万元,增长11.86%;各项贷款余额266960万元,比年初增加22132万元,增长9.03%。其中不良贷款余额66801万元,比年初下降3267万元。金融机构实现盈利3932万元,比上年多盈利726万元。2008年,全市金融机构各项存款余额535167万元,比年初增加97084万元;各项贷款余额215662万元,比年初下降51298万元,金融机构实现盈利8963万元。2009年,全市金融机构各项存款余额612333万元,比年初增加77168万元;各项贷款余额265734万元,比年初增加50073万元。2010年,全市金融机构人民币各项存款余额701097万元,比年初增加88715万元,增长14.49%。其中储蓄存款余额600659万元,比年初增加85929万元,增长16.69%。各项贷款余额278089万元,比年初增加12364万元,增长4.65%。2011年,金融机构各项存款余额805741万元,比年初增加104645万元。各项贷款余额320353万元,比年初增加44639万元。2012年,金融机构各项存款余额947355万元,比年初增加141614万元。各项贷款余额359065万元,比年初增加38712万元。2013年,金融机构各项存款余额1088235万元,比年初增加140879万元,增长12.95%。各项贷款余额455719万元,比年初增加96654万元,增长21.21%。2014年,金融机构各项存款余额1222596万元,比年初增加134361万元,增长12.34%。各项贷款余额593940万元,比年初增加138221万元,增长30.33%。2015年,金融机构各项存款余额1403781万元,比年初增加181185万元,增长14.82%。各项贷款余额711508万元,比年初增加117568万元,增长19.79%。2016年,金融机构各项存款余额1222596万元,比年初增加134361万元,增长12.34%。各项贷款余额593940万元,比年初增加138221万元,增长30.33%。

【完善内控制度,加强内部管理】 2004年,为增强工作的可操作性,支行根据国家金融政策和上级行的有关规定,重新修订涉及现金管理、安全保卫、支付清算、财务管理等方面规章制度和业务操作规程共87项,内部管理制度35项,并加强对各项制度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认真落实安全管理的各项规定,切实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制。加强货币调拨和残币复点的安全管理,确保发行库、发行基金的安全;强化枪支弹药管理,坚决防止涉枪案件的发生;加强对干部职工的安全教育,对重点部门、重点岗位的安全管理和检查经常进行,落实岗位风险点风险防范措施,及时消除不安全问题和隐患,全行没有发生重大安全事故。认真落实退休干部的各项政策,关心职工生活,后勤服务工作水平进一步提高。加强财务管理,进一步提高财务工作规范化水平。支行实行财务报账制以来,坚持中心支行提出的“勤俭办行、增收节支、压缩费用、严格管理”的口号。严格执行《中国人民银行财务预算管理办法》等财经法规,正确使用财务账户,规范财务收支行为,加强财务管理,收入按规定全部及时入账;压缩财务开支,没有挤占挪用现象和预提虚列行为。定期组织固定资产盘点,做到了账、实、卡三相符,保障支行财产的安全与完整。无违反财经纪律和财务制度的现象。做好办公自动化系统的维护和应用工作,强化机要保密工作,增强全行干部职工的保密意识。及时完成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不断提高档案管理水平,努力做到档案质量标准化、档案整理系统化、库房管理科学化、查找利用便捷化。加强金融法制建设,提高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水平。按照“分级负责、归口管理”的原则,落实信访工作责任制。强化公文管理,提高办文质量和效率。认真做好3%工资晋升、学历认定及“三定”方案的落实。按照中心支行组织人事工作考核评比办法,建立组织人事工作档案,对支行的组织人事工作进行规范。

2005年,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天津分行内控控制指引》和《中国人民银行天津分行内部控制评价办法(试行)》的规定,对支行的所有规章制度和业务操作规程进行重新修订,并加强对各项制度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经过修订,共建立制度16个,为防范风险提供可靠的制度保障。根据中心支行的工作要求,为进一步建立和完善行员工作业绩考核评价和激励机制,促进各岗位人员更好地履行职责,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加强内部管理,逐步实现各项工作规范化、科学化,参照《中国人民银行石家庄中心支行业绩工资总额管理暂行办法》和《中国人民银行石家庄中心支行行员工作业绩考核管理暂行办法》,制定《中国人民银行新乐市支行行员业绩考核及绩效工资分配试行办法》,进一步完善激励约束机制,充分调动广大干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

2006年,按照中心支行《关于加强内部控制和监督管理的意见》《县(市)支行内控规范化管理细则》,成立以高书更行长任组长,行级领导任副组长,各科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支行内控建设领导小组。同时,对照中心支行内控状况专项审计,深入进行整改,狠抓规章制度落实。组织开展固定资产清查,使固定资产管理进一步规范。

2012年,按照中心支行工作安排,4月进行领导班子调整,并按照相关要求对有关领导小组名单进行更换,保证工作组织的连续性。大力加强制度执行力建设工作。支行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制度执行力建设狠抓制度落实的实施方案》,建立健全制度梳理评估机制、制度执行长效机制、制度落实监督检查机制和制度落实责任追究机制,积极引导干部职工积极参与制度文化建设,增强干部职工对“制度至上”理念的认同感,在支行范围内逐步形成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用制度规范行为的良好局面。组织开展平安2012安全倒计时活动,及时召开动员会并制定活动方案,在支行切实营造人人讲安全、处处注意安全的良好氛围。积极参加应急管理和保密工作培训,采取多种措施加大保密管理检查力度,加强计算机、网络安全管理,全年未发生任何失泄密事件。修改、完善支行应急预案程序,并对部分应急预案进行实地演练,进一步提高职工的应急反应能力。严格贯彻落实上级行节能降耗的要求,制定节能减排目标责任书,制作节能减排提示卡,圆满完成用电分户计量工作,推进节能减排工作的顺利开展。按规定进行固定资产清查、盘点,提高支行会计财务管理水平。积极推行行务公开、政务公开、党务公开,保证公开对象的知情、熟情、悉情,监督力度进一步得到加强。

2014年,完善《休假考勤管理办法》《行员绩效工资管理办法(试行)》《信息调研管理考核办法》《岗位(廉政)风险防控管理操作办法》,确保了制度面前人人平等,支行的规范化管理水平和能力明显提升。严格落实上级行对公务用车、办公用房的管理规定。完善并实施了《中层干部管理办法(试行)》《中层干部岗位职责及任期目标》,规范中层干部管理,提升了中层干部综合素质。按照中心支行的安排,顺利完成支行配备领导班子成员工作。组织开展 “安全教育月”活动,学习中心支行“安全讲坛”第一期编发的典型案例《北京“喜隆多”商场特大火灾》,开展“假如我是值班员、我是店长,我该怎么办”大讨论活动,旨在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组织开展“知晓本部门规章制度,熟悉本岗位操作规程”活动,强化干部职工制度观念,提高干部职工制度执行力。按照档案管理规定及时对文书档案进行归档,对2007~2013年文书档案重新进行整理,对需要销毁的密级文件进行登记,移交至中心支行保密委。重新签订保密承诺书,严格落实保密制度。对辖内联接人民银行业务网的计算机管理情况进行调查,并形成调查报告已报送至中心支行。对应急预案进行评估,进一步提高支行应急工作管理水平和应急处置能力。

2016年,按照支行党组提出的“固基础、强监督、抓规范、扬正气、重激励、上台阶”的工作思路,积极推进依法行政和法治央行建设,进一步加大内控管理力度,为平安支行的创建提供保障。根据石家庄中心行党委巡视工作办公室的通知精神,支行积极准备,于9月19日至23日经过听取汇报、召开大会、个别谈话三个程序,圆满配合完成了中心支行对新乐支行的巡视工作,根据巡视中发现的依法行政、干部管理、财务管理、制度执行等方面不规范问题,9月开展了“学制度、查漏洞、防风险”专题活动,大大提高了职工主动执行制度的积极性和自觉性。根据上级行文件要求,支行开展会计财务工作“整顿提高年”活动,通过自查自纠、整顿提高和总结评估,进一步夯实会计基础工作,防范会计风险,提高会计队伍整体素质,提升会计财务管理水平。配合财政部驻河北省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做好人员经费核查工作。按照上级行有关文件精神,做好严肃财经纪律、严格预算管理情况自查自纠,进一步规范工资管理及预算执行,做到不碰政策“红线”,严守不发生财务风险“底线”。严格按照总行文件精神,对支行办公用房、配车和住房违规问题进行了专项排查、整改。组织开展固定资产清查,对已达报废年限、闲置不用的固定资产履行报废手续。深化大安全管理,完善各种应急预案,做好重大负面舆情的应对处置,为履职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深入开展“安全教育月”活动,进一步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加强节假日期间安全检查,消除各种事故安全隐患。积极参加中心支行组织的应急和政务公开培训。为提升应急反应能力,支行开展了消防安全演练,进一步提高员工的消防安全水平。进一步推进保密档案的规范化,积极参加档案培训,按照档案管理规定及时对文书档案进行归档,顺利通过档案AAA级认定。对密级文件按照要求登记、传阅、保管。重新认定保密要害部门,签订保密承诺书,开展节假日保密安全检查工作,严格落实保密制度。加强职工民主管理和职工之家建设,始终把服务大局、服务基层、服务职工作为工会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节假日搞各种文体健身活动,提高职工凝聚力和团结向心力。在“五一”劳动节之际,组织职工徒步健身比赛,为职工购买健身器材,定期开放娱乐活动室,进一步增强职工体质,陶冶了职工情操。积极推行行务公开、政务公开、党务公开,保证公开对象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监督力度得到了加强,执行力得到提高。稳步做好节能减排工作,不浪费一滴水、一度电、一张纸,大力提倡节约过日子的意识,不断提高后勤保障和服务水平,为建设节约型支行做出努力。

【金融监督管理】 2004年,为了更好地履行调整后的人民银行职责,支行适时调整调研方向,进一步加强对基层金融机构贯彻执行货币政策情况的调研工作,努力实现调研工作由数量型向质量型转变,由滞后型向前瞻型转变,由动态型向专题型、综合型转变。对当地经济金融运行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反映,组织上报一批针对性、时效性强的调研信息。截至12月底,支行共撰写调研信息540篇,中心支行级以上采用79篇。其中中支《金融信息》采用16篇、《金融简报》采用7篇、《纪检简报》采用14篇、《党建工作通讯》采用5篇、《工会园地》采用13篇、《河北金融》采用4篇、《金融时报》采用5篇、《河北金融动态》采用9篇。《〈中央银行会计集中核算系统〉基层网点操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建议》被总行采用,《基层金融机构反洗钱工作仍存薄弱环节》《保险资金应适当向农村倾斜》《机器不能代替服务——由国库券提前支取利率差异看银行服务》等文章被《金融时报》刊登,具有较高的参考价值。此外,还完成领导干部调研报告的上报工作。全年共上报领导干部调研报告8篇,其中《浅谈如何做好新形势下基层央行金融服务工作》得到中心支行领导的肯定,在《金融简报》予以转发。

2005年,支行成立包括行级领导在内的“调研小组”,制订《中国人民银行新乐支行调研信息管理办法》,针对经济、金融改革的重点、难点、热点问题,开展调查研究,进一步规范和促进支行调查研究工作。截至12月底,支行共撰写调研信息620篇,中心支行级以上采用62篇。其中中支《金融信息》采用8篇、《金融简报》采用3篇、《纪检简报》采用4篇、《党建工作通讯》采用5篇、《工会园地》采用10篇、《河北金融》采用1篇、《金融时报》采用6篇。此外,还完成领导干部调研报告的上报工作,全年共上报领导干部调研报告8篇。

2007年,在高质量完成金融统计和物价等调查工作基础上,进一步改进和加强对经济金融运行的动态监测和分析。加强与地方宏观经济部门、金融监管部门的交流和沟通联系,建立协调配合、资源共享的工作机制,增强经济金融形势分析的科学性、前瞻性和有效性。深入推进“大研究”格局构建,积极整合人力资源和信息资源,结合全市经济金融特点,在支持新农村建设等方面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切实组织好特色调研和反馈工作,积极为上级行和地方政府决策提供参考。全年共撰写调研信息267多篇,被中心支行级以上采用67篇,其中被《金融时报》采用2篇。

2008年,积极利用金融学会的优势,充分发挥其在金融研究工作中的“生力军”作用,深入推进“大研究”格局的构建。组织金融写作知识培训班,进一步提高金融研究人员的政策理论水平。结合新乐市经济金融运行特点,在支持新农村建设等方面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切实组织好特色调研和反馈工作,积极为上级行和地方政府决策提供参考。共撰写调研信息近300篇,被中心支行级以上采用110篇。

2009年,继续完善内控制度建设,修订完成“调查统计科工作规范化操作程序”,被中支内审处认可,作为调查统计工作检查的依据。结合县域金融经济热点,选择重点课题,积极组织撰写调研信息,全年共撰写调研信息报告近200篇,被中心支行级以上采用114篇,其中《对新乐市金融支持中小企业情况的调查与思考》被总行的《金融参考》采用、《运用量本利分析法撤并银行网点不尽合理》被总行的《金融研究报告》采用、《对县域金融支持新农村建设的调查与思考》被天津分行的《华北金融》采用、《县域中小企业信用信息采集应用难问题亟待解决》被《河北金融》采用。

2011年,制定《中国人民银行新乐市支行〈新设金融机构加入人民银行金融管理与服务体系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中国人民银行新乐市支行〈金融机构执行人民银行金融管理政策评价办法〉实施细则(试行)》《中国人民银行新乐市支行〈新设金融机构加入人民银行金融管理与服务体系管理办法〉操作规程(试行)》《中国人民银行新乐市支行〈金融机构执行人民银行金融管理政策评价办法〉操作规程(试行)》(银新发〔2011〕21号),并以文件形式下发辖内各金融机构,形成具有新乐辖区特色的金融机构管理和服务制度体系。6月份对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新乐市支公司进行综合评价。强化“研究立行”理念,针对辖区经济金融热点、难点问题,大力开展特色研究和重点课题研究,全年撰写调研报告信息400余篇,被上级行刊用135篇,给领导决策提供参考依据。

2012年,召开金融系统联席会,严格执行“两管理、两综合”工作有关规定。批准同意辖内信用联社和平安财产保险公司两家金融机构加入人民银行金融管理与服务体系,接入相关系统,开办相关业务,促进辖区金融机构依法、合规、稳健经营。按照上级行工作要求,采取多种措施积极推进新乐市金融稳定再贷款损失核查和认定工作,保证贷款损失降到最小。强化“研究立行”理念,针对辖区经济金融热点、难点问题,制定《新乐市金融学会调研月竞赛活动开展方案》,组织金融学会会员大力开展特色研究和重点课题研究。积极配合中心支行调研督导组开展调研,把调研的触角延伸到各项工作中去,调动全员参与金融研究的积极性,形成领导带头、人人参与调研的良好氛围。全行共被上级行转发各类信息调研材料305篇。

2013年,继续推进“两管理、两综合”工作,批准同意辖内张家口市商业银行新乐支行加入人民银行金融管理与服务体系,接入相关系统,开办相关业务。对工行、邮储支行进行综合执法检查,促进了辖区金融机构依法、合规、稳健经营。为维护辖区金融稳定,支行与新乐市公安局协商,拟建立网上舆情信息共享机制,及时把握舆论导向,正确应对涉银风险舆情,高度关注非法集资、农合社揽储等动向,确保辖区金融稳定。适时召开综合评价推进会,安排布置对辖内金融机构的综合评价工作,为明年的综合执法检查做参考。按照上级行的工作要求,顺利完成了金融稳定再贷款损失认定申报工作。认真组织开展“金融知识普及月”活动、个人金融信息保护的执法检查和“12·4”普法宣传活动,受到了广大老百姓充分欢迎。做好企业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的数据征集、维护、征信宣传和机构信用代码证推广工作。到12月底,共为企业查询信用报告20户,累计为个人查询信用报告808户,累计为945家企业办理贷款卡,年审贷款卡199家,累计为3993家企业办理机构信用代码证。强化“研究立行”理念,12月3日,召开新乐市金融学会第二届理事会第三次会议,副处长贾怀德应邀到会并做了金融课题研究培训辅导。年初修改完善《调研信息管理办法》和《绩效考核办法》,进一步加大考核力度。针对辖区经济金融热点、难点问题,大力开展特色研究和重点课题研究,积极配合中心支行调研督导组开展调研,全年撰写调研信息400余篇,被上级行刊用180篇。

2014年,为维护辖区金融稳定,先后起草制定《新乐市金融风险监测管理办法》《新乐市金融风险提示制度》和《中国人民银行新乐市支行金融机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为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依据。积极配合政府部门开展一系列的防范非法集资宣传、风险排查和专项打击非法集资活动,向辖内金融机构转发《关于防范非法集资风险向金融机构转嫁的风险提示》,并将新乐市的有关情况作为重大事项及时向上级行进行反馈和报告。为更好地落实法律事务处编发的《法律事务工作动态》第五期“人民银行员工参与经济金融活动法律风险提示”,结合实际制作《中国人民银行新乐市支行员工参与经济金融活动情况调查表》,对员工进行调查,并签署《员工参与经济金融活动承诺书》,积极防范人民银行员工参与经济金融活动法律风险。继续推进“两管理、两综合”工作,批准同意辖内河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乐支行加入人民银行金融管理与服务体系,接入相关系统,开办相关业务。对辖内中行、建行和平安保险公司进行综合执法检查,促进辖区金融机构依法、合规、稳健经营。召开辖内金融机构工作联席会,安排布置对辖内金融机构的综合评价工作,为明年的综合执法检查做参考。大力发挥金融学会的作用,针对辖区经济金融热点、难点问题,开展特色研究和重点课题研究,积极配合中心支行调研督导组开展调研,先后完成《新乐市小额贷款公司发展状况调查》《关于新乐市农村信用联社经营情况的调查》《县域金融运行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以新乐市为例》等多篇调研报告,被中心支行《参阅信息》采用7篇。支行全年撰写调研信息300余篇,被省级以上报刊采用130篇,给领导决策提供参考依据。

2015年,为维护辖区金融稳定,进一步加强同市金融办、公安局、各金融机构的密切合作,继续建立完善《金融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切实提高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和水平。坚持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确保辖区金融稳定。积极配合政府部门开展防范非法集资、反假币宣传活动,制定《新乐市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防范非法集资和侵财犯罪集中宣传活动的通知》《新乐市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防范非法集资工作的通知》和《新乐市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专项行动方案》,向辖内金融机构下发《关于防范非法集资风险向金融机构转嫁的风险提示》并提出强化舆论宣传、加强组织协调、集中清理整治、构建长效机制四方面的工作要求。继续深入推进“两管理、两综合”工作,组织开展对辖内金融机构一系列现场检查,其中包括对辖内农行、农村信用联社进行综合执法检查,对1家小额贷款公司进行现场检查,对张家口商业银行、农村信用联社进行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专项检查,对人保财险公司、农村信用联社进行反洗钱检查,促进辖区金融机构依法、合规、稳健经营。召开辖内金融机构工作联席会,安排布置对辖内金融机构的综合评价工作,为明年的综合执法检查做参考。进一步发挥金融学会作用,针对辖区经济金融热点、难点问题,开展特色研究和重点课题研究,积极配合中心支行调研督导组开展调研,先后完成《人民银行新乐市支行力促政银合作解决县域小微企业担保难问题》《对基层农村金融机构社团贷款业务的调查与思考——以新乐市农村信用联社为例》等多篇调研报告,部分被中心支行《参阅信息》采用。支行全年撰写调研信息300余篇,被上级行采用130篇。

2016年,强化“研究立行”理念,针对辖区经济金融热点、难点问题,大力开展特色研究和重点课题研究,新乐市金融学会组织开展“调研月”竞赛活动,推进支行调研工作的顺利开展。积极配合中心支行调研督导组开展调研,全年撰写调研信息200余篇,被上级行刊用110篇,给领导决策提供参考依据。

【加强窗口指导,引导信贷投向】 2004年,两次召开金融系统联席会议,及时传达国家的信贷方针政策,引导辖内金融机构按着“控制总量、调整结构、有保有压”的原则,合理支持地方经济发展。针对农村金融服务中存在的问题,加强与当地政府的沟通,组织召开由部分农民代表和信用社主任参加的改善农村金融服务座谈会,在总结与会各方的意见的基础上,提出合理化的建议,为切实贯彻落实“中央一号”文件精神,努力改进对“三农”经济的金融服务做出积极的贡献。督促、配合有关部门和金融机构落实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政策的贯彻落实。指导农村信用社做好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工作。截至12月底,共发放助学贷款130笔,金额67万元。

2005年 ,根据工作需要,曾三次召开金融系统联席会,及时传达国家的信贷方针政策,督导辖内金融机构切实贯彻落实“中央一号”文件精神,努力改进对“三农”的金融服务,合理支持地方经济发展,努力构建和谐的金融生态环境,切实加强与政府的沟通,及时向政府汇报本辖区金融运行情况,取得政府对金融工作的支持、理解和帮助,努力构建和谐的金融生态环境。

2007年,支行认真贯彻落实《河北省金融机构支持新农村建设工作方案》的各项要求,完善奖惩机制,狠抓制度落实,督导金融机构在支持辖内重点和特色农业生产发展中取得实质性的成效,促进“三农”和县域经济稳步发展。

2008年,根据上级行的有关规定,结合辖区的实际情况,制定《中国人民银行新乐市支行货币政策执行效果监测管理办法》(被石家庄中心支行货币信贷处以“银石货信〔2008〕25号”转发),及时跟踪监测货币政策实施进度,快速准确地反馈货币政策执行效果,促进从紧货币政策在辖区的实施效果。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中国人民银行新乐市支行货币信贷文化建设实施方案》,进一步加强货币信贷文化建设,提高货币信贷人员素质,为确保货币信贷政策在新乐市的有效实施提供人力资源和智力保障。依据上级行文件精神,灵活做好对辖内法人金融机构信贷规划执行情况的监测和金融市场监管工作。

2009年,按照《关于建立新乐市金融支持经济发展沟通协调机制的意见》的要求,搭建政银企对接平台,缩短银行与企业间合作的时间和距离,使有效贷款需求更加方便、快捷获得银行支持。按照《金融支持新乐市“重返30强”实施方案》《关于优化金融生态环境 促进经济金融和谐发展指导意见》和《关于新乐市金融支持农村消费市场发展的指导意见》等文件要求,围绕新乐市“重返30强”的经济发展总体目标,确立金融支持经济发展的总体要求、预期目标和保障措施,鼓励和引导金融机构在保持信贷总量合理均衡增长的基础上,坚持“区别对待、有保有压”,进一步优化信贷资金结构,统筹配置信贷资源,充分发挥信贷资金对经济发展的支撑作用,督促金融机构不断完善工作措施,提高金融支农效果。为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全市经济的信贷投入,实现企业增效、农民增收、财税增长的目标,支行草拟《新乐市2010年信贷投入考核奖励办法》,实行增长量和增长率双向考核。

2011年,支行以有效传导、贯彻稳健的货币政策作为工作主线,通过召开季度例会、组织专题培训等多种形式,向社会宣传解读货币政策。加强货币政策执行情况的监测分析,全面开展辖区金融机构货币信贷政策执行效果和社会评价工作。为加大农信联社春耕备耕信贷支持力度,约见农村信用社主要负责人谈话,要求其深入落实各项政策要求,用足用好信贷资源,大力支持地方经济健康发展,进一步促进稳健货币信贷政策的有效贯彻落实。 结合辖区实际,出台《新乐市金融支持文化旅游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以〔2011〕38号文件转发至辖内各金融机构,加大对文化旅游业的信贷支持力度。起草《关于加强金融生态环境 促进区域经济金融协调发展的意见》和《关于加强银政企合作工作意见》,被新乐市政府以新政〔2011〕10号文件和11号文件转发,有力的地支持地方经济快速健康发展。按照上级行工作安排,2011年共组织两次大型的征信宣传活动。为了建立征信宣传活动的长效机制,支行起草《新乐市农村征信知识义务宣传站设立实施意见》,转发至辖内各金融机构,并对首批10个村委会的宣传站点颁发站牌和宣传员聘书,大大促进辖区征信环境不断优化。

2012年,人民银行新乐市支行充分发挥政策工具的引导作用,通过召开季度例会、组织专题培训等多种形式,向社会宣传解读货币政策,促进“三农”、县域经济和中小、微小企业发展。起草制定《新乐市金融机构关于做好农田水利基本建设金融支持与服务工作的意见》和《新乐市金融支持农业农村经济发展的指导意见》,其中《新乐市金融支持农业农村经济发展的指导意见》被新乐市政府转发全市执行,有效支持地方经济的发展。 约见农村信用联社主要负责人谈话2次,一方面为加大农信联社春耕备耕信贷支持力度,要求其深入落实好各项支农政策规定;另一方面是为了控制信贷规模,用足用好信贷资源,大力支持地方经济健康发展。 结合新乐市实际,起草《新乐市金融机构支持地方经济发展奖励考核办法》,此办法被市委、市政府修改后印发执行,调动金融机构支持县域经济发展的积极性。按照“季季有重点,月月有活动,常常上媒体”的征信宣传思路,构建长效机制,确保征信宣传教育力度不断增强。按照要求于“3·15”和6月14日组织本辖区金融机构开展形式多样的“信用记录关爱日”宣传活动。做好农村地区小面额人民币投放回收工作,进一步提高流通中人民币整洁度。落实“一把手”负责制,全力推广大机构信用代码工作。制定《关于成立新乐市机构信用代码推广应用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新乐市机构信用代码推广应用工作实施方案》及机构信用代码相关六项制度,进一步规范机构信用代码系统的应用管理。

2013年,稳步推进银行卡助农取款服务开展,截至年底,新乐市共设立助农取款服务点230个,实现自然村全覆盖,大大方便农户的存取款业务。协调辖内金融机构,努力拓展银行卡助农取款服务点金融服务功能,新乐市首家农村金融自助服务点在新乐市西柴里村正式开通运行。加强国库资金管理,实现核算无差错。支库共办理预算收入收纳188161笔,金额97725.70万元,预算调拨收入29笔,金额84650.39万元;预算收入退付201笔,金额7594.98万元;预算支出1717笔,金额166348.32万元,安全无差错。按照上级行工作要求,支行统筹安排,周密部署,圆满完成ACS上线工作。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开展全国存量个人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相关信息真实性核实工作的指导意见》要求,积极稳妥组织辖内金融机构开展存量个人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相关信息真实性核实工作。全辖共有各类单位银行结算账户4817户,其中,2013年新开立901户、撤销845户、久悬账户901户。做好人民币管理和反假工作,全年收缴假人民币31940元,333张,大大净化了人民币流通市场。为深入贯彻落实十八大精神,结合文明单位创建工作中“五个一”工作要求,支行成立“新乐市学雷锋金融志愿服务队”,服务队下设服务分队,分别负责货币反假、反洗钱、征信、支付结算、法律法规宣传等业务工作。为使金融志愿者更好地为新乐市经济金融发展服务,4月27日,举办新乐市学雷锋金融志愿服务启动仪式,标志着新乐市金融志愿服务工作组织化、规范化、常态化发展的重要开始。之后金融志愿服务队相继组织货币反假、反洗钱、征信、支付结算、法律法规等宣传工作。借助“农村书屋”等媒介加大金融知识和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知识的宣传力度。在石家庄经济学院华信学院创设金融·征信宣传教育基地,努力推进信用环境建设。

2014年,支行积极传导、贯彻落实稳健货币政策,充分理解和把握政策内涵,引导当地政府和相关部门适应金融发展,创造性地提出“提示、约见谈话、警示、差别准备金”四级信贷调控工作制度。出台一系列信贷指导意见,旨在促进新乐市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为进一步加大对新乐市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信贷投入,起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主办行制度实施方案》;为推动新乐市农业规模经营和现代农业发展,起草《关于加快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促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为合理调配信贷资源,促进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起草《关于金融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加快发展的意见(试行)》。严格按照《新乐市再贴现管理办法》办理再贴现业务,2014年1~12月,累计办理再贴现544笔,金额5.14亿元。认真落实专项票据兑付后续监测考核政策和利率政策,支持农村信用社健康发展。辖内金融机构新增存贷比大幅上升,11月底达到98%;四大国有商业银行新增存贷比11月底达到140%,预示着县域经济正在努力回归发展的强劲势头。加强货币信贷窗口指导,农村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获得新突破,张家口商业银行新乐支行在全省首推“养殖贷”业务,真正帮助养殖户发展壮大,到12月底,共发放“养殖贷”1081万元。建设银行新乐支行开办“助保贷”业务,支持小微企业发展,到12月底,发放“助保贷”7800万元。人寿保险公司新乐支公司开展的保单借款业务到12月底贷款余额4750万元,惠及农户4920户。经验做法分别被中心支行《参阅信息》2014年第118期和132期刊登。 按照上级行要求,经过多方努力,顺利完成金融稳定再贷款损失核销工作。

2015年,中国人民银行新乐市支行以有效传导、贯彻稳健的货币政策作为工作主线,充分理解和把握政策内涵,引导当地政府和相关部门适应金融发展的理念和方式。充分发挥政策工具的引导作用,通过召开联席会议、组织培训学习等多种形式,向社会宣传解读货币政策,促进“三农”、县域经济和企业发展。为充分发挥金融支持农村经济发展的重要作用,制定《2015年新乐市银行信贷增长指导意见》等一系列信贷指导意见。辖内金融机构新增存贷比大幅上升,12月底达到50.7%,预示着县域经济正在努力回归发展的强劲势头。加强货币信贷窗口指导力度,农村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获得新突破。截至2015年12月末,张家口商业银行新乐支行“养殖贷”累计发放1771万元;建设银行新乐支行“助保贷”累计发放1.6亿元, 已成为该行资产业务新的增长点。到12月底,贷款余额8.92亿元,较年初增加1.47亿元,达到2012年同期的9.6倍,有力地支持了小微企业的发展。做好辖内法人金融机构存款准备金率调整工作。积极推动《存款保险制度》的落实,切实维护存款人的利益。

2016年,支行以深入推进供给侧改革为主线,认真贯彻落实稳健货币政策,综合运用窗口指导,约谈警示,导向评估,货币政策工具引导等手段,合理把握信贷投放总量和节奏,为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的货币金融环境。加强对县域重点项目、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的支持,进一步提升宏观审慎管理的精准性。结合新乐市实际,制定《2016年新乐市银行信贷增长指导意见》,确保信贷投放节奏、力度与宏观调控要求相一致,信贷投向与全市经济转型升级相匹配,促进全市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和发展方式转变。截至11月底,全辖各项贷款766729万元,较同期增加61203万元,增长8.67%;各项存款1635260万元,较同期增加216998万元,增长15.30%。1月14日,支行与新乐市金融办、新乐市工信局联合举办银企对接会,5家金融机构分别与10户企业达成贷款意向。按照上级行工作要求,经与辖内金融机构多次沟通协调,建立新乐县级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进一步加强货币信贷窗口指导,农村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获得新突破。截至11月底,张家口商业银行新乐支行“养殖贷”累计发放1952万元;建设银行新乐支行“助保贷”累计发放2.66亿元, 贷款余额8985万元,已成为该行资产业务新的增长点,较年初增加1075万元,达到2013年同期的2.83倍,有力地支持小微企业的发展。新乐市信用联社“双基”建设效果突显,评级授信30万元以下农户累计3981户,授信额度48768万元,累计发放贷款65289万元,贷款余额22587万元,有力地支持农村经济的发展。

【贯彻实施利率调整政策】 2004年,人民银行新乐市支行做好金融机构存贷款利率浮动的协调和指导工作。尤其在10月29日央行确定的利率调整政策后,支行给予充分重视,加强利率风险管理,要求金融机构根据自身经营状况合理确定存贷款利率,防止盲目抬高贷款利率。为方便利率管理,规范利率执行行为,制定《中国人民银行新乐市支行利率监测管理办法》,进一步加大利率监测的考核力度,得到中心支行的充分肯定。

【建立金融稳定协调机制】 2004年,支行成立维护金融稳定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加强与政府、金融监管部门的协调沟通,共同维护当地金融稳定,促进当地经济金融发展。另外,加强外汇知识的学习,为做好外汇管理工作奠定基础。

【农村信用社改革】 2004年,支行按照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的工作部署,认真学习好、贯彻好、落实好有关改革的会议精神,配合有关部门,努力做好改革的资金支持工作,保证改革目标的顺利实现,促进农村信用社健康、平稳、可持续发展。

2005年,根据上级行要求,人民银行新乐市支行督促农村信用社积极做好农村信用社的增资扩股和不良贷款的降点工作,于2005年9月顺利发行中央银行票据,额度为22653万元,专项票据共置换农村信用社不良贷款16017万元,置换历年亏损挂账6636万元,为当地的金融发展做出积极的贡献。

2006年,支行高度重视农村信用社改革资金支持工作,对已认购票据的农村信用社开展全面检查,建立连续的动态监测机制和现场考核机制,通过现场检查、报表监测等多种形式,及时全面的掌握农村信用社改革基本情况,基本做到严格条件、严格程序、严格审查、严格责任。同时,加大对存款准备金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管力度,切实防范支付风险的发生。

【提高信贷登记咨询系统运行质量】 2004年,进一步加强对贷款卡发放工作的管理,截至2004年12月底,支行共发放贷款卡647个。其中实发卡123个,配码卡188个,虚拟卡336个,上划贷款卡收入1840元。银行信贷登记咨询系统运行比较良好,系统数据的完整性、准确性进一步提高,对系统数据的整合与分析工作得到加强,充分发挥系统信息对贯彻执行货币政策的支持作用。

2005年,进一步加强对贷款卡发放工作的管理,截至2005年12月30日,支行共发放贷款卡685个,其中实发卡161个,配码卡188个,虚拟卡336个。积极做好银行信贷登记咨询系统的数据清理和升级工作,系统数据的完整性、准确性进一步提高,对系统数据的整合与分析工作得到加强,充分发挥系统信息对贯彻执行货币政策的支持作用。积极做好工业景气调查工作,按时报送各种工业景气调查报表和资料。

【加强支付清算管理】 2004年,调解各行之间的结算纠纷,维护结算秩序正常运转。针对支行同城交换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新乐市票据清算中心票据清算管理规定》,对票据清算和票据交换重新进行岗位设置,杜绝“一手清”。2004年全辖共交换票据9718笔、金额50亿元,未发现差错事故。

2005年,配合中心支行,搞好中央银行会计集中核算系统、大额支付系统、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系统的正式上线运行。截至2005年12月10日,新乐市共开立各类账户213694个,其中基本户1107个、专用户205个、一般户105个、临时户6个,个人结算账户212271个。单位结算账户共清理撤销653户、核实976户、新开立447户。组织开展银行卡宣传活动,积极做好同城清算及日常管理工作。加强电子联行的管理,各项对外营业工作正常有序。加强科技管理和服务,保证各业务应用系统的正常运行。进一步加强反洗钱工作协调机制建设,加大反洗钱宣传活动,组织有关人员对工行、联社和邮政储蓄等8家金融机构执行反洗钱情况进行现场检查。

【国库监督管理】 2004年,认真贯彻执行《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方案》,推动新乐市财政国库制度改革的深入开展。认真做好国债发行、兑付工作并开展国债兑付业务检查。规范国库的会计核算业务,强化国库监管和事后监督,严把预算资金的收入关、支拨关和退库关,防止国库资金被挤占、挪用现象的发生。截至12月底,共办理税款入库22087笔,金额27636万元,办理预算拨款1336笔,金额27311万元,预算收入退库49笔,金额2011万元,均无差错。

2005年,人民银行新乐市支行认真贯彻执行《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方案》,推动新乐市财政国库制度改革的深入开展。认真做好国债发行、兑付工作并开展国债兑付业务检查,认真执行《河北省分库排查国库资金风险点及防范措施的指导性意见》,并狠抓落实,保证国库资金安全。截至11月底,支库共办理税款入库21070笔,金额24343万元;办理预算拨款1016笔,金额23593万元;预算收入退库27笔,金额428万元,均无差错。积极参加中心支行组织的《国家金库条例》颁布20周年的系列宣传活动。

2006年,启用国库内部往来电子认证证书,取消国库内部往来手工编、核密押方式,使国库内部往来业务更加安全、快捷,保证国库资金安全,截至12月底,支库共办理税款入库19220笔,金额33839万元,办理预算拨款1444笔,金额38097万元,预算收入退库29笔,金额598万元,均无差错。按照中心支行的统一安排,支库在5月12日第一次使用国债收款单远程监控系统操作国库收款单业务,准确无误地完成2笔国债收款单的兑付工作。积极做好旧版票据的上缴和银行卡的宣传工作。

2007年,加强各项国库基础工作,加快推进财税库银横向联网工作,支持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积极配合政府财政部门全面实施政府收支分类改革,不断提高国库管理水平。充分利用现代化支付手段,做好财政预算资金收支、退库、国债发行等业务,提高工作运转效率,防范国库资金风险。截至12月底,支库共办理税款入库21001笔,金额42457万元。办理预算拨款1492笔,金额47767万元;预算收入退库65笔,金额642万元;预算收入更正230笔,金额1097万元,均无差错。积极创新反假货币工作手段,大力拓展反假货币宣传范围,推进农村反假宣传网络建设,切实维护人民币流通秩序,高质量地完成反假货币各项工作任务。

2008年,国库管理和服务水平不断提高,开通抗震救灾“绿色通道”,保证救灾款及时汇划,提高国库服务与监督管理水平。进一步加强各项国库基础工作,加快推进财税库银横向联网工作,支持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截至12月底,支库共办理税款入库20298笔,金额52576万元;办理预算拨款1953笔,金额61936万元;预算收入退库64笔,金额918万元,均无差错。积极创新反假货币工作手段,大力拓展反假货币宣传范围,推进农村反假宣传网络建设,切实维护人民币流通秩序。对辖内金融机构临柜人员和农村反假宣传员进行两次系统培训,进一步提高金融机构临柜人员的识假反假技能,全年辖区累计收缴假人民币29740元,圆满完成反假货币各项工作任务。

2009年“12·11”案件的发生给国库会计工作敲响警钟,采取一系列的措施,加强资金管理,防范风险发生。实行会计四级目标管理,形成全方位的人人相互监督、岗岗相互制约的监督制约机制。实行岗位风险点监控管理,有效地杜绝违章操作现象。会计主管每月、主管行长每季对会计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全年共组织检查15次。严格实行会计主管坐班制和重要岗位强制休假,制定《中国人民银行新乐市支行对账管理办法》,严格对账制度管理。按照规定取消全部县域同城票据交换业务,2009年5月31日,实现电子对账系统成功上线运行。开展国库会计重要岗位人员异地短期轮岗,完成ABS版本升级工作,组织农村信用社支付结算清算业务系统考试。到11月底,支库共办理预算收入收纳27201笔,金额75668.40万元;预算支出1313笔,金额5496.13万元;预算收入退付52笔,金额1148.26万元;预算收入更正199笔,金额44821.79万元。全年共办理核算业务5000余笔,涉及资金30亿多元。

【货币发行和发行库规范化管理】 2004年,严格发行基金出入库操作程序,认真实施库房规范化管理,保障库款的安全与完整。截至12月底,支库累计投放现金89919万元,回笼109207万元,实现净回笼19208万元;调入原封新券1976万元,均实现安全无事故。加强发行基金调拨的计划性,加大残损人民币回收力度, 全年共组织4次发行基金调入,整点调出残损人民币24600万元,保证了辖区全年现金合理供应。进一步规范辖区现金收支活动,全面提高辖区现金管理工作水平。进一步完善有关反假的制度规定,积极深入开展反假币工作。在3·15消费者权益日,支行和新乐市信用联社组织辖内农村信用社组成15个“反假课堂”分头下乡,对农民群众进行人民币反假知识培训服务,有效地帮助辖内群众提高人民币识假反假技能,这一做法被《金融时报》予以报道。对金融机构收缴假币工作进行检查,有效地规范辖区假币的收缴和鉴定工作。

2005年,按照上级行工作部署,于9月28日顺利实现新乐支库发行基金零库存。截至9月28日,支库累计投放现金66395万元,回笼92608万元,实现净回笼26213万元;调入原封新券5612万元,调出(包括整点残币)人民币99460万元;均实现安全无事故。进一步规范辖区现金收支活动,全面提高辖区现金管理工作水平; 组织召开反假货币联席会议,进一步做好反假人民币工作。配合中心支行,搞好“反假货币成果与教育巡展”活动。严格系统操作权限,明确专机专用,确保货币金银管理信息系统顺利推广运行。

2009年,加强反假宣传站管理,制定《新乐市农村、城市社区反假货币宣传网络建设实施方案》,印发《反假宣传站管理手册》;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新乐市金融机构人民币流通管理考核办法》,对金融机构涉及人民币流通的各项业务实行综合评分考核制度。以上两项工作得到石家庄货币金银处的肯定。开展柜面收付人民币是否符合流通标准以及残币兑换和防范“发轮功”利用人民币进行反动宣传活动进行现场检查;开展人民币流通状况监测预警工作;充分利用“3·15”和6月的“反假宣传月”开展反假宣传,高质量地完成反假货币各项工作任务。

2013年,根据中心支行“明责任、理规矩”的安全管理新要求,制定《新乐市支行2013年安全管理(社会管理综合治理)目标责任书》,明确每个岗位安全风险责任,进一步强化岗位责任意识、安全意识,为实现支行安全目标提供了有力的保障。制定《中国人民银行新乐市支行安全管理监督检查奖惩办法》,旨在提高全体职工政治安全意识、机关安全意识、业务安全意识,督促各项安全制度落实到位,确保安全目标的实现。进一步加大国库监管力度,认真做好国库存款计息工作,确保国库资金安全完整。为有效防范国库资金风险,支行结合业务实际,制定《中国人民银行新乐市支行国库资金出口风险控制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该《办法》被石家庄中心支行国库处转发,其经验效果被石家庄市中心支行《参阅信息》刊登,得到了上级行的一致肯定。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坚持勤俭办行、厉行节约原则,采取多种措施推进支行节能减排工作顺利开展。按规定进行固定资产清查、盘点,提高支行会计财务管理水平。

【加强账户管理】 到2004年底,支行共颁发新账户核准通知书463户,其中基本户455个、专用户8个。到2006年底,新乐市共开立各类银行结算账户223869个,共撤销各类银行结算账户262个,进一步严格账户审批操作程序,杜绝了乱开户、乱用账户现象。加强科技管理和服务,密切配合中心支行,保证小额支付系统、票据自动清分系统、支票影像交换系统相继在全省成功上线运行。

【贯彻落实宏观调控政策】 2006年,加强货币信贷政策传导,引导金融机构认真贯彻中央有关决策部署以及总行相关调控措施,合理把握贷款投放节奏,坚持“有保有压”原则,从严控制固定资产贷款的发放。加强对国家助学贷款、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新农村建设等经济薄弱环节的信贷支持,及时转发中心支行制定的《河北省支持小企业贷款风险补偿基金办法》《关于加强和改善农民工金融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等。加强对辖区信用社利率定价的指导,并跟踪监控和及时评估利率定价机制实施效果,引导金融机构合理进行利率定价。有效监测民间借贷利率水平,积极维护利率市场的稳定。

【反洗钱工作】 2004年,支行认真落实反洗钱“一个规定两个办法”的要求,探索建立反洗钱工作机制,指导监督金融机构认真做好反洗钱工作。2006年,加强反洗钱工作协调机制建设,加强信息沟通和共享,并积极开展《反洗钱法》的宣传工作。进一步加大反洗钱检查力度,对工行、联社和邮政储蓄执行反洗钱情况进行现场检查。

2008年,进一步加大反洗钱宣传工作力度,提高金融机构和社会公众反洗钱意识。督促金融机构加强反洗钱内控制度建设,做好大额及可疑交易的监测、筛选和上报工作,加强对金融机构报送情况的核查、分析,有效防范洗钱案件发生。依法对辖内金融机构开展反洗钱情况进行现场检查,根据现场检查情况及事实认定情况提出具体的整改意见及建议,促进金融机构合法合规经营。

【定期组织召开反假货币联席会议】 2006年,在5月和10月组织各金融机构进行两次反假货币宣传活动,共发放宣传资料5万余份,接受咨询1000多人次,大大提高反假货币宣传普及面,受到广大群众的好评,对于提高广大群众的反假识假意识起到积极的作用。

【加强征信管理】 2006年,企业征信系统建设进展顺利,企业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顺利切换上线。开展以“征信新乐,你我共建”为主题的征信宣传活动,进一步普及征信知识,提高全民征信意识,推动新乐市信用体系建设。到2006年底,共办理贷款卡718个,其中实发卡194个、配码卡188个、虚拟卡336个。共年审企业75个,年审率55%。

2007年,积极贯彻落实征信管理工作的指导思想,积极拓宽征集渠道,努力征集中小企业有关信用信息,在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共征集到中小企业信用信息231户,已全部录入企业和个人征信系统的基础数据库,有效推动征信体系和信用环境建设的健康发展。进一步扩大征信知识宣传教育成果,进一步加强教育引导,努力营造诚实守信的良好社会氛围。

2008年,征信管理工作取得较大进展。加强与有关部门合作,积极推进信用信息数据库的征集、录入工作,到12月底,共更新中小企业信用信息108户,有效推动新乐市征信体系和信用环境建设的健康发展。通过举行新乐市征信知识宣传月活动启动仪式、以“信用记录关爱日”为主题的宣传活动、开展个人征信知识问卷调查和征信知识竞赛、制作电话接听彩铃等形式,营造守信光荣和失信可耻的信用文化氛围。积极做好贷款卡的发放和年审工作。截至2008年底,支行累计发放贷款卡812个,办理贷款卡年审企业110个。

【加强金融生态环境建设】 2006年,人民银行新乐市支行制定《加强金融生态环境建设 促进经济金融协调发展的意见》和《新乐市银企交流会议制度》,被市政府全文转发,对加强新乐市金融生态环境建设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另外,还积极指导农村信用社做好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工作,指导农村信用社做好国家粮食直补款的发放工作。同时,加大对支农再贷款、利率政策的管理力度,累计发放支农再贷款4000万元,充分发挥货币政策工具作用,有利支持当地经济发展。

2009年,为提高贯彻货币政策的有效性,畅通政银企沟通渠道,结合新乐市委提出的重返“河北经济30强”的目标,制定《关于建立新乐市金融支持经济发展沟通协调机制的意见》。为充分发挥金融在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增长中的重要作用,制定《金融支持新乐市“重返30强”实施方案》《关于优化金融生态环境 促进经济金融和谐发展指导意见》和《关于新乐市金融支持农村消费市场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上意见和方案除了《关于新乐市金融支持农村消费市场发展的指导意见》外,被新乐市委、市政府全文转发。同时,被石家庄中心支行货币信贷处在《货币信贷调研》上予以转载,进一步畅通货币信贷政策传导渠道,引导金融机构加大信贷投入,支持地方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截至11月底,全辖存款余额612954万元,比年初增加77788万元;贷款余额244552万元,比年初增加28890万元。为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新乐市经济的信贷投入,实现企业增效、农民增收、财税增长的目标,支行制定《新乐市2009年信贷投入考核奖励办法》,提出全市金融机构新增贷款(包括贴现)4亿元、增长率达到20%的目标,实行增长量和增长率双向考核。

【推进和参与金融体制改革】 2007年,按照农村信用社深化改革的要求,支行积极行动,谨慎操作,严格按照农村信用社专项票据的兑付条件,严格审核,努力做好农村信用社的票据兑付申报工作,经过大家的辛勤努力,市农村信用社的央行专项票据顺利兑付,兑付资金22653万元于2007年12月6日全部到位,共置换农村信用社不良贷款16017万元,置换历年亏损挂账6636万元,为农村信用社进一步支持农村经济的发展奠定良好的基础。密切关注政策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分支机构改革,加强监测和专题调研,及时向上级行反馈有关情况。

【停业整顿金融机构市场退出工作】 2007年,在大众城市信用社的市场退出过程中,根据《中国人民银行石家庄中心支行金融稳定再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运用《金融稳定再贷款管理系统》,加强对使用再贷款的大众城市信用社的各种资产的清收、管理情况的监测,积极协助金融监管部门及时处置大众城市信用社的有效资产,依法清收不良贷款,最大限度维护中央银行债权,减少再贷款损失。

2008年9月26日,新乐市大众城市信用社按照有关规定已进入市场退出阶段,运用《金融稳定再贷款管理系统》,加强对使用再贷款的大众城市信用社的各种资产的清收、管理和监测,积极协助金融监管部门及时处置大众城市信用社的有效资产,依法清收不良贷款,最大限度保全中央银行债权。

【推进支付清算体系建设】 2007年,组织协调辖内各金融机构及人行本身积极参与“大、小额支付系统”“票据自动清分系统”和“全国支票影像交换系统”的建设工作,确保系统安全、高效、稳健运行,扩大票据交换范围,提升支付清算水平,保证清算渠道畅通,有力地支持地方经济发展。

2008年,稳步推进支付清算体系建设,加强奥运支付环境建设,加强现代化支付系统的监测和维护。组织开展“迎奥运、放心用卡、安全支付”宣传活动,认真落实奥运期间各项信息安全保障工作要求,积极配合中心支行完成ABS版本升级应急演练工作。按照上级行要求,完成密钥更换工作。做好同城票据交换业务处理情况,截至2008年底,全辖共交换票据21785笔、金额118816万元,未发生任何差错事故。支行联合新乐市公安局开展了整治新乐市银行卡违法犯罪专项工作,共开立各类银行结算账户20435个,其中单位651户、基本户462个、一般户127个、专用账户49个、临时户13个、个人结算账户19440个。撤销单位银行结算账户344个,其中基本户204个、一般户51个、专用账户77个、临时户12个。变更各类银行结算账户131个,其中基本户127个、专用账户3个、临时户1个。

【推动金融支持新农村建设】 2008年,支行认真贯彻落实《河北省金融机构支持新农村建设工作方案》的各项要求,完善奖惩机制,狠抓制度落实,督导金融机构在支持辖内重点和特色农业生产发展中取得实质性的成效,促进“三农”和县域经济稳步发展。

【推动新乐市农村信用体系建设】 2009年, 为全面推动新乐市农村信用体系建设,起草拟定《新乐市关于推进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联合当地政府和银监办、有关农村金融机构,建立农户信用档案16470户,征集中小企业信用信息411户;开通个人征信系统,实现个人信用记录查询和异议处理,共进行个人信用报告查询8个;开展贷款卡年审企业117户,年审率85%;制定《中国人民银行新乐市支行征信知识宣传活动方案》,对个人征信知识进行大规模的宣传,有效推动新乐市征信体系和信用环境建设的健康发展。

【优化服务环境,提高金融服务质量】 2010年,组织实施《中国人民银行新乐市支行决策监督实施方案》和“岗位安全图谱”管理实施框架,为支行决策和安全管理提供有利保障。按照中心支行工作要求,开展国库会计重要岗位人员异地短期轮岗,达到互相学习和互相监督的作用;精心组织,合理安排,确保国库会计数据集中系统(以下简称TCBS)成功上线运行;组织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回头看”工作,加强财务管理,严肃财经纪律,无违反财经纪律和财务制度的现象;做好固定资产管理新系统推广上线工作;进一步强化银行卡安全管理,促进银行卡产业健康发展;做好电子商业汇票管理和商业汇票系统推广相关工作;做好第二代支付系统及中央银行会计核算数据集中系统(ACS)推广运行工作;做好网上支付跨行清算系统推广上线准备工作;做好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工作,确保银行账户管理系统安全运行。按照上级行要求,做好反洗钱有关工作,及时召开反假货币联席会议,加强反假宣传工作力度,高质量地完成反假货币各项工作任务。结合县域金融经济热点,选择重点课题,积极组织撰写调研信息,全年共撰写调研信息报告近140篇,为领导决策提供参考依据。认真组织主题为“珍爱信用记录 维护信用权益”,口号为“珍爱信用记录,请及时更新您的信息”的宣传活动。个人征信系统于上年11月份为县支行开通,支行按照要求,积极开展系统维护、查询和异议处理工作。截至12月底进行个人信用报告查询140个,受到社会各界的好评。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新乐市信用户、信用村、信用乡镇评定暂行办法》,按照“成熟一户、发展一户、创建一村、巩固一村”的评定标准,由于取得当地政府的理解和支持,使信用户、信用村镇评定活动开展的比较顺利,守信户数量急剧增加,在净化农村信用环境方面起到明显的作用,这一做法也得到上级行的认可。按照石家庄中心支行的工作要求,成立支行 “创新金融服务 支持经济发展”业务竞赛活动领导小组,制定新乐市支行“创新金融服务 支持经济发展”业务竞赛活动实施方案,结合中心支行各处室的竞赛办法,认真安排部署支行的业务竞赛工作,确保各项竞赛取得好成绩,同时也大大提高职工的整体素质和业务技能。

2011年,努力改善农村支付服务环境,修订和完善《新乐市改善农村地区支付服务环境工作目标及实施方案》,以新政办〔2011〕25号文件形式印发至各乡镇人民政府、市直各部门,确保农村支付清算系统安全、高效运行。强化组织,稳步推进,做好支付结算执法检查和账户年检工作,组织对3家金融机构支付结算业务现场检查。完成支付清算和账户管理系统应急预案评估工作,加强票据管理,进一步推广电子商业汇票业务。利用元宵灯会开展、反洗钱、银行卡、征信知识、人民币反假币的大型宣传。 组织辖内各金融机构前台营业主管人员开展业务培训班,联合公安、税务、银行等部门在辖区举办“打击防范经济犯罪、共建和谐美好生活”大型宣传咨询活动,反假货币工作深入推进。经与新乐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沟通磋商,支行的反假货币工作被新乐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以文件《2011年度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目标管理领导责任制考核办法》(新综治〔2011〕1号)形式,纳入新乐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管理领导责任制考核范围,建立起具有区域特色的以防为主,打防结合的反假、防假、识假、打假工作行政机制。开展国库会计重要岗位人员异地短期轮岗,精心组织国库单一账户联网数据处理系统成功上线运行,应兑未兑国家债券收款单(存根联)移交到石家庄中心支行。圆满完成国库会计数据集中系统应急演练工作。进一步加大国库监管力度,积极开展国库会计业务实地检查,保证国库资金安全无事故。

2012年,强化内控管理,开展内控安全管理检查,实现会计、国库核算无差错。稳步推进银行卡助农取款服务开展,进一步改善农村支付服务环境。到12月底,新乐市共设立助农取款服务点178个,覆盖129个自然村,自然村覆盖率80.6%。按照《转发〈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开展全国存量个人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相关信息真实性核实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银石办发〔2011〕230号)要求,稳妥开展个人账户相关信息真实性核实工作。全面落实风险为本的反洗钱监管思路,继续做好反洗钱工作。进一步加大国库监管力度,认真做好国库存款计息工作,确保国库资金安全。制定《国库资金出口风险控制管理办法》,有效防范国库资金风险。认真组织国债收款单集中兑付工作,切实维护收款单债券人的合法权益。做好国债发行数据上报工作,确保上报数据及时、真实、准确。到12月底,支库共办理预算收入收纳178618笔,金额72395.59万元;预算支出1662笔,金额129667.83万元;预算收入退付133笔,金额4933.91万元;预算收入更正20笔,金额713.29万元。按照上级行工作要求,对农发行新乐市支行实行停息挂账的国有粮食购销企业原附营业务占用贷款再次进行核查,并上报有关报告。

2014年,进一步引导金融机构丰富助农取款服务点服务功能,切实解决金融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的问题。截至12月底,共设立助农取款服务点282个,覆盖160个自然村,自然村覆盖率100%。助农取款服务点共办理业务26.95万笔,2456万元。全年累计收缴假人民币552张,金额49895元,假美元100美元;办理特殊残损币处理2703元,1185张;辖内金融机构共有37台ATM机和30台存取款一体机实现了冠字号码查询,占比分别达到55.22%、71.43%,大大净化人民币流通市场。加强国库资金管理,实现核算无差错。截至12月份,支库共办理公共预算收入收纳153033笔,金额53401.58万元;转移支付收入23笔,金额87709.56万元;预算支出3993笔,金额168325.48万元,均无差错。按照上级行工作要求,圆满完成ACS升级工作和ACS综合前置子系统的推广工作。加强重要空白凭证和账户的检查,账、实、登记簿全部相符。到12月底,共开立各类银行结算账户240886个,其中基本户749个、一般户189个、专用账户24个、临时账户11个、个人结算账户239913个;共撤销各类银行结算账户15239个,其中基本户187个、一般户149个、专用账户24个、临时账户8个、个人结算账户14871个;已年检2641户,年检率98.8%。做好企业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的数据征集、维护、征信宣传和机构信用代码证推广工作。到12月底,共为82户企业查询信用报告,累计为个人查询信用报告5000份;发放贷款卡1019个,年审贷款卡253家,累计为771家企业办理机构信用代码证;征集和更新55户中小企业有关资料,完成全年的征集和更新任务。充分借助新乐市“学雷锋金融志愿服务队”的品牌效应,创新金融知识宣传载体,建立长效宣传机制。3月15日,成立河北省首家县域消费者协会金融分会,新乐市“学雷锋金融志愿服务队”进行了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知识宣传,为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顺利开展奠定良好的基础;在“金融知识普及月”期间,新乐市“学雷锋金融志愿服务队”开展金融知识进军营、进社区、进农村、进机关活动;依托在石家庄经济学院华信学院创设的“金融·征信宣传教育基地”,举办新乐市“农信杯”“大学生与征信”主题征文颁奖仪式和征信知识讲座;不断丰富“农家书屋”金融知识宣传书籍、宣传资料,建立起农村金融知识宣传长效机制。2014年,全辖参与金融知识宣传活动的金融机构网点43个,参与宣传活动的政府部门2个,参与宣传报道的媒体1个,举办宣传活动累计187场次,组织全辖培训累计5次,参加培训人数累计达到102人,为营造良好的金融环境做出努力。

2015年12月末,全辖存量助农取款服务点317个,已全部开通跨行支付功能,覆盖160个行政村,覆盖率100%,累计办理业务64.32万笔、93126万元。积极做好新版人民币的发行宣传工作,全部实现辖内金融机构ATM机和点钞机的升级换版和冠字号码查询,全年收缴假币355张,金额28280元,大大净化人民币流通市场。加强国库资金管理,实现核算无差错。全年共办理会计核算业务367笔,预算收入收纳11.4万笔,金额128378万元;预算支出1323笔,金额217229万元;预算收入退付495笔,金额8040万元;预算收入更正120笔,金额3145万元,未发生任何差错。共开立各类银行结算账户161283个,撤销各类银行结算账户24515个。按照上级行工作要求,圆满完成相关业务系统升级工作。邀请政府、财政、税务等部门召开“人民银行经理国库30年”座谈会,为进一步做好国库工作奠定基础。征信管理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全年累计查询企业信用报告105次,累计查询个人信用报告15000余人次,完成57户企业相关资料征集录入工作。加快中征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推广,帮助中小企业解决融资问题。加强与地方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定期总结、分析县域经济金融运行情况和存在的问题,为金融机构和地方政府提供信息服务。多种形式开展普惠金融宣传,取得明显成效。继续发挥新乐市“学雷锋金融志愿服务队”的品牌效应,创新金融知识宣传载体,建立长效宣传机制。新乐市“学雷锋金融志愿服务队”利用元宵节、“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新乐伏羲文化节”“6·14”信用记录关爱日、“新乐彩色周末”“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农家书屋”开展多种形式金融知识宣传活动。依托在石家庄经济学院华信学院创设的“金融·征信宣传教育基地”,举办新乐市“河北银行杯我与征信”主题演讲比赛。结合中小企业信用体系试验区建设,编印《中小企业金融服务手册》,借助“新乐市联村联户为民富民行动联村单位骨干培训会”平台,开展“新乐市首届金融宣传周联村联户为民富民”征信知识下乡活动,不断丰富“农家书屋”金融知识宣传书籍、宣传资料,建立起农村金融知识宣传长效机制。截至11月底,全辖参与金融知识宣传活动的金融机构网点43个,参与宣传活动的政府部门10个,参与宣传报道的媒体1个,举办宣传活动累计156场次,组织全辖培训累计3次,参加培训人数累计96人次,为营造良好的金融环境奠定基础。

2016年,加强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邀请新乐市工商管理局就消费纠纷调解技巧技能进行培训,大大提高辖内金融机构工作人员的接诉、应诉水平。组织职工收听《文明转型与中国现代化》《立法法》《刚性兑付相关问题研究》等法治专题讲座,组织参加第十届全国百家网站微信公众号法律知识竞赛活动,提高干部职工的法治思维和法治能力,为做好基层央行的法律事务工作奠定良好的基础。建立双随机抽查工作数据库,制定市场主体名录库和执法人员名录库,下一步将加强执法人员工作培训力度,以提高执法效果。加强农村支付环境建设,支行在严格内部控制管理,确保会计核算、国库核算、资金管理、涉密管理、安全管理等各项基础工作规范、有序开展的基础上,结合辖内实际,延伸各项金融服务。进一步引导金融机构丰富助农取款服务点服务功能,切实解决金融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的问题。12月底,全辖助农取款服务点增至421个,已全部开通跨行支付功能,实现全辖自然村全覆盖。研究制定《新乐市深化农村支付环境建设助推脱贫攻坚工作实施方案》。做好ACS综合前置子系统推广上线工作。认真开展国库业务“制度学习年”活动,守住国库资金安全和系统运行安全两条底线。加强征信管理和服务,金融信用环境逐步优化,开展信用报告解读、征信知识宣传等一系列诚信建设活动,6月13日,新乐市首台个人信用报告自助查询机正式投入使用,进一步规范信用报告查询工作。企业和城乡居民主动了解自身信用状况、积累信用的意识逐步提高,主动查询信用报告、关注自身信用状况的企业和市民明显增多。对中征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推广应用工作进行专题培训,于9月1日最终促成新乐市首笔100万元的应收账款融资业务,缓解企业流动性资金不足的困难。按照风险为本和法人监管的总体思路,做好反洗钱监管工作,参与起草制订《新乐市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工作方案》,联合新乐市公安局、工商局、互联网舆情中心等单位制订印发《新乐市联合整治非法买卖银行卡信息专项行动方案》,在辖内开展打击非法买卖银行卡信息专项行动。创新宣传载体,提升金融知识宣传效果,支行加大金融宣传载体的创新力度,创建形式多样的宣传方式,打造金融宣传长效机制,努力提升金融知识宣传效果,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好评。继续发挥新乐市学雷锋金融服务队的品牌效应,开展“行走太行·金融知识进老区”活动。发挥“农家书屋”的作用,构建农村金融知识宣传长效基地。发挥“金融·征信宣传教育基地”的阵地作用,在大学生开学季开展各种金融知识宣传和服务工作。在“12·4”法治宣传期间,借助“红色基因代代传,全国普法万里行走进新乐法制宣传周”活动开幕启动仪式开展金融知识宣传。依托“双基”建设的“金融知识大讲堂”,对农民面对面地进行宣传。2016年,居民社区金融知识展板新增2个,扩展到5个,全辖参与金融知识宣传活动的金融机构网点43个,参与宣传活动的政府部门2个,参与宣传报道的媒体1个,举办宣传活动累计187场次,组织全辖培训累计5次,参加培训人数累计102人,为营造良好的金融环境做出努力。

【维护辖区金融稳定】 2016年,票据兑付后续监测工作有序开展,力促农信社经营逐年好转。为提高辖区金融机构对重大事项报告制度、“两管理两综合”工作的重视程度,支行组织辖内金融机构进行了专题培训,为维护辖区金融稳定奠定基础。

配合政府做好非法集资宣传,积极预防周围县市存款挤兑风险向新乐市金融机构蔓延。按照新乐市政府工作安排,组织辖内各金融机构召开金融稳定工作联席会,通过组织辖内各金融机构以悬挂条幅、张贴标语、发放宣传资料、 滚动字幕等方式开展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宣传工作。通过向辖内金融机构下发风险提示书、修订完善应急预案、搞好应急演练等措施,有效防范周围县市存款挤兑风险向新乐市金融机构蔓延。

利用“综合评价系统”对辖区13家金融机构2015年度执行金融法律法规和人民银行各项政策、管理规章等情况开展了全面细致的评估、评价工作。组织支行有关职能部室,开展了对辖内工行、农发行、中行、建行、张家口银行以及农村信用联社等金融机构综合执法和征信检查。联合行唐和灵寿支行,共同组成检查组对三个县的金融统计工作实施联合交叉检查,进一步提高了检查质量,收到较好效果。

构建全方位金融稳定信息监测网络,突出与地方政府及相关部门沟通交流,强化金融稳定信息资源整合利用,有效提高了金融风险监测、防范水平。

积极做好存款保险相关工作,参加上级行组织的有关培训,及时上报各种存款保险报表,督促农村信用联社按时上缴存款保险。7月与行唐、正定支行联合开展2016年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存款保险评级工作,先后对河北银行及新乐、行唐、正定三县(市)农村信用社进行风险评级打分并上报石家庄中心支行。

(李红敏 王建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