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

2014年

2014年3月8日,新乐市人民政府发出《关于2013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结果的通报》,根据《新乐市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考核办法(试行)》有关规定,市政府对12个乡镇政府(街道办)、14个部门2013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完成情况进行了考核。按照市政府与各乡镇政府(街道办)和有关部门签订的《2013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有关规定,对安全生产目标管理优秀单位授予“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先进单位”称号,并给予3000元奖励,由市财政列支。

2014年4月17日,新乐市人民政府发出《关于调整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和风险基金提取比例的通知》。为进一步做好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经市政府研究决定,对新政〔2013〕26号文件所定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和风险基金提取比例进行调整。

2014年8月12日,新乐市人民政府发出《关于同意对重大火灾隐患单位新乐市神州宾馆挂牌督办的批复》。经市政府研究决定,同意对重大火灾隐患单位新乐市神州宾馆进行挂牌督办。

(政府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