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工作

综合工作

【信访下访工作】 2004年,共接待群众来信来访163件次,提供案件线索68条,化解61件,转立案65件,批转基层纪委34件,其中领导批办18件,化解了大量矛盾,维护了社会稳定。下访工作队继续坚持活跃于基层、活跃于农村,共走访化解群众矛盾127件,查办基层案件和解决突出问题52件,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56件,消除大量上访隐患。同时认真开展“与民结亲”活动,坚持对52名特困生经常回访,发现新的困难及时解决,共捐助款物合计1.6万余元,保证扶贫助学活动的顺利进展,收到群众送来锦旗8面,体现纪检监察干部的柔情善举。

2005年,共接待人民群众来信来访122件,化解73件,提供案件线索17条,批转基层纪委32件。下访工作队坚持常年在基层巡访,全年共走访群众3600余人次,排查化解矛盾纠纷528件次,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60余件,使信访总量与上年同比下降25%。此外,在“与民结亲”活动中,纪检监察干部对认养的57名孤贫儿童实现定期看望,使他们生活有保障,学习有进步,得到温暖和亲情。

2006年,共受理群众信访举报112件(次),与上年同比下降20%,特别是反映领导干部的信访举报下降70%。坚持常年巡访,依案下访。共走访群众2611人次,查办各类典型案件14件,为集体挽回经济损失312.3万元,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79件,切实赢得民心,有力地促进社会稳定和农村和谐发展。

2007年,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116件,协调化解矛盾和问题98件次,转立案18件,做到纪检信访问题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保持2003年以来赴石家庄市以上纪检监察机关集体越级访零批次控制。继续深入开展下访巡访工作,共走访人民群众2335人次,化解各类社会矛盾42件,为群众办实事64件,立案查处农村基层违纪案件11件,为国家和集体挽回经济损失350余万元。

2010年,按照“信息全覆盖、信访全接待、问题全解决、责任全追究”的“四全”工作标准,在继续做好原有信访举报渠道基础上,开通运行了信访举报件“免费邮”、信访举报电话“免费打”和电子举报“免费贴”三条“绿色信访通道”。制定实施了《关于实行信访件统一归口管理的暂行规定》《信访举报奖励制度》等系列制度。全年共受理群众业务范围内来信、来访、来电举报及网络举报134件次,同比上年下降24.3%。同时,加强了纪检信访解决力度,严格执行《信访函询、信访提醒、信访情况通报三项制度》,全年发信访函询6件,信访诫勉谈话27人,信访提醒3人,编发《信访情况通报》4次48份。集中开展了重信重访“双重攻坚”活动,签订了《解决信访问题责任书》14份。实现了赴石家庄市以上越级访“零记录”,并代表石家庄市在全省纪检监察信访经验交流会上进行了典型发言。

2011年,继续畅通纪检信访信件“免费邮”、电话“免费打”和邮件“免费贴”三条“绿色信访通道”,精心打造“信访举报直通车”,认真开展下访巡访活动,全年共受理群众信访举报197件次,件件做到有结果、有回音。以庆祝建党90周年为契机,制定印发《“化初访、促和谐,控积案、促稳定”活动实施方案》,认真开展“化控双促”活动,共排查矛盾隐患26起,协调解决群众反映问题21件,继续保持了赴省市纪检监察机关集体访零记录,先后两次在全省信访工作会上做典型发言。

2014年,共受理业务范围内来信来访来电和网络举报150件次,接到省市纪委要情况件6件,接到市委主要领导批转件18件,立案122件,结案122件,涉及乡科级干部29人,其中单位一把手5人,给予党纪处分100人,政纪处分22人,双重处分2人,移交司法机关7人。

2015年,共受理来信来访来电和网络举报402件次,接到省市纪委要情况件15件,接到市委主要领导批转件14件,所涉及的问题线索全部得到了分类处置。共初核案件64件,转立案62件,结案61件;涉及85人,其中乡科级干部29人;给予党政纪处分82人,移交司法机关8人。

【宣教工作】 2004年,成立“大宣教”工作领导小组和“两个建设”调研领导小组。印发《关于建立反腐倡廉“大宣教”工作格局的安排意见》和《关于开展“能力建设”和“体系建设”专题研讨活动的通知》,将2004年全市“大宣教”15大项29小项工作和“两个建设”调研任务分解到有关单位,责任到人。 购买学习资料800套,编印“两个条例”知识问答5000本,以“两个条例”为主要内容举办领导干部培训班2期,对全市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进行2次知识测试,优秀率分别为98.9%、99%;在市电视台利用一个月的时间播放《基层案件警示录》《王怀忠的两面人生》等廉政教育片;组织举办《廉政之声》专题文艺晚会。2005年,积极推进廉政文化建设进机关、进学校、进农村、进社区、进企业、进家庭等“六进”活动。全市党员领导干部创作廉政文化艺术作品500余件,在市委机关展出360余件,参加石家庄市纪委举办的廉政文化艺术作品展,受到各级领导和社会各界的广泛好评。与市电视台合作创办“廉政警示”栏目,全年滚动播放廉政警言1000余条。先后在全市副科级以上干部、农村“两委”干部中集中开展“上一堂廉政课”活动。另外还组织市直各机关单位会计、出纳,乡镇财政所长进行集中培训,共计培训党员干部1500余人次。全年在《中国纪检监察报》和其他国家级报刊发表文章76篇、省市级发表112篇,各类信息被中纪委、监察部采用13篇、省市纪委采用75篇,宣传新乐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成果。2006年,进一步强化纪检监察干部业务学习,派出参加市级以上干部业务培训班3批4人,组织全市112名专职纪检监察干部进行集中业务培训,抽调基层10名基层纪检干部在机关参加“以干代训”。组织全市纪检监察干部开展调研,收集51篇优秀研讨理论文章,编印《全市纪检监察系统调研文集》,展示纪检监察工作调研成果。广泛开展“做党的忠诚卫士,当群众的贴心人”主体实践活动,纪检监察工作的整体水平得到明显提高。2007年,共向中央、河北省、石家庄市纪委反馈各类信息96条,被监察部网络信息采用5条,被省市纪委采用27条,其中3条受到石家庄市委常委、纪委书记李文起的批示。在各级报刊发表稿件138篇,其中国家级38篇、省级59篇、石家庄市级41篇。

2008年,市委把廉政文化建设工作纳入统一考核范围,激发了各单位开展廉政文化建设的积极性,在全市形成了良好的廉政文化氛围。这一做法得到了石家庄市纪委的充分肯定,并在全市予以推广。按照廉政文化“六进”活动要求,以建设廉政文化示范单位为抓手,分别在机关、社区、学校、企业、农村建立了24个廉政文化精品示范单位。组织开展了丰富多彩的廉政文化创建活动,《红绿灯》公益广告、《羲皇圣里沐廉风》原创专题片在全省评比中获奖。编辑出版了《新乐市廉政文化建设精品集》,集中展示了新乐市廉政文化建设成果。在中央和省市各类刊物发表信息稿件135篇,加大了对外宣传力度。

2009年,开通运行了石家庄市首家纪检监察综合性门户网站“新乐党风廉政网”,为纪检监察工作深入开展提供了一个学习借鉴、深化监督、工作展示的多功能网络平台。创办了聚廉政文化、教育、启发、创意为一身的《新乐市廉政文化通讯》,丰富了廉政宣传教育阵地。成功编印并试行了适用于小学一至六年级的《新乐市廉政教育读本》校本教材,丰富了廉政教育载体,实现了廉政文化进学校工作的课时化、系统化、具体化。健全完善了市第三中学、东长寿学校、人劳局、同义庄等4个石家庄市级廉政文化宣传教育精品示范点建设。全年,在石家庄市级以上报刊发表稿件26篇,反馈信息25条,其中《行政服务中心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等多条信息受到省纪委书记臧胜业等主要领导的肯定和批示,取得了全省排名第五的历史性突破。

2010年,紧紧围绕廉政主题,努力打造了廉政宣传教育“12345工程”,即:建立了一个廉政教育展室。开展了两项活动:一是在党员领导干部中开展“夫妻同看廉政片、同唱廉政歌、同创廉政画”活动,二是在中小学校开展讲廉洁故事、创廉洁文化活动。继续办好《新乐市廉政文化通讯》《廉政手机报》和《新乐廉政网》三个宣教媒体。举办了“清风正气促勤廉”演讲比赛、“迎国庆、唱红歌、颂清廉”群众歌咏比赛、廉政文化作品创作大赛和岗位技能知识竞赛四项活动。组织了《廉政准则》知识测试、财政系统和卫生系统典型案件发布会、第七个“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重点课题和热点问题调研比赛和向全市学生家长发放了《“廉洁的你、幸福的家”家庭助廉倡议书》等五项教育活动。同时,积极进行对外宣传,向中央、河北省、石家庄市报送发表稿件80余篇,编发机关工作简报53期,上报信息44篇,被河北省、石家庄市采用37篇,其中《新乐市探索完善四项机制着力解决旧城改造中的突出问题》等9篇信息受到了省委常委、纪委书记臧胜业和市委常委、纪委书记李文起等7位省市纪委主要领导的肯定和批示。

2011年,坚持内宣和外宣两手抓,全面发挥宣传教育工作对推动反腐倡廉建设的基础性作用。编发本级工作简报55期,出版《廉政文化通讯》11期,在各级新闻媒体发表稿件93篇,上报信息43篇,被省市纪委采用刊发26篇,其中《新乐市政府非税收入实现统一集中收缴》《廉政宣传教育工作要谨防“四化”趋势》等多篇信息受到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赵勇和省委常委、纪委书记臧胜业等省领导的肯定和批示,信息工作获省级优胜单位称号,石家庄市纪委监察局对新乐市信息工作给予了通报表彰。认真办好《新乐廉政网》《新乐纠风网》,坚持每天更新、发布信息,点击率已累计上百万次。以建党90周年为契机,组织全市2万余名党员开展了“重温入党誓词”活动,举办了“红歌颂党恩、廉曲传心声”群众性歌咏比赛和“学党史、明党纪、促廉政”知识竞赛等八大载体活动,全市廉荣贪耻氛围更加浓厚。

2012年,在学生中做好《新乐市廉洁教育读本》推广工作,在领导干部中开展“恪守从政道德、保持党的纯洁性”主题教育活动,在领导干部配偶中开展“争当廉内助、共筑防腐墙”夫妻同看廉政片活动,在重点岗位重点部门中开展“勤廉标兵”评选活动,在广大人民群众中开展“廉政春联送市民”“廉政文化大篷车下乡”和“廉政电影乡村行”活动。在《新乐廉政网》《廉政手机报》上发布廉政信息,在电视台开办“金色旋律”“警钟长鸣”“廉政警言”等栏目;在户外显示屏上,滚动播出廉政漫画、廉政格言,实现了廉政宣传教育常态化。继续实施廉政文化“六进”活动,先后打造了交警大队等10个廉政文化精品示范单位,交警大队入选河北省廉政文化建设示范点。在各级各类报刊发表新闻稿件145篇,反馈各类信息46条,宣教和信息工作始终在全省保持先进,新乐市被列为河北省纪委文字综合和纪检信息直报联系点。

2013年,采取“网络助廉”战略,依托新乐廉政网、廉政手机报等,广泛宣传中央、河北省、石家庄市反腐倡廉会议精神、重要制度法规;采取“廉政文化占领”战略,在认真抓好廉政宣教示范点建设基础上,有效借助板报、公开栏、广告栏、出租车移动字幕、公交车移动电视、LED显示屏等,扩大了廉政宣教阵地。实行大要案和典型案件“一案双报告”制度,定期选择一些典型案件进行公开曝光,全年召开千名领导干部参加的警示教育大会1次;召开全市性典型案件发布会1次,通报典型案件10起。

2014年,被中纪委采用和在中央级各类报刊发表稿件32篇,省级采用和发表79篇,被石家庄市级采用和发表147篇,同时以行风建设为主题在《河北日报》《河北经济日报》刊登两个专版,促进全市反腐倡廉各项工作的深入开展。

【执法监察】 2004年,对全市12个乡镇、街道办粮食直补工作进行跟踪问效,监督兑付资金700余万元,保证粮补工作顺利进行。对征用农民集体所有土地补偿费和建筑市场秩序等问题进行专项监察。共检查1999年以来征用土地38宗,面积161.91公顷,总兑现支付农民占地费5205.27万元,对个别村委会存在的挤占、挪用土地补偿费问题进行纠正。在安全生产和消防执法监察中,查出安全隐患400余处,对主管部门和单位进行监督整改和依法处理,消除隐患,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预防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2005年,按照河北省、石家庄市统一部署,全面检查2003年以来上级有关部门拨付的12项3850.7万元专项资金,共涉及260个项目、57个单位。纠正追还挪用、截留等违纪违规资金219.3万元,立案查处2件,给予党政纪处分4人,确保专项资金的规范使用。监督国有经营性土地出让、转让240余亩,查处纠正各类土地违法违纪行为23件,给予6人党政纪处分。监督政府采购资金1620余万元,做到政府阳光采购,节约资金170余万元。

2006年,对有形建筑市场、土地市场、产权交易市场和粮食直补、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进行专项执法监察,立案10件,给予党政纪处分9人,批评教育10人,规范执法行为和市场经济秩序,保证政令畅通。对支农资金使用、扶贫救灾资金和国债资金以及社会保障“四项”基金管理使用情况开展专题检查,查出各类违纪资金477万元,纠正追还挪用、截留等违纪违规资金419万元,立案查处4件,给予党政纪处分6人,规范专项资金的管理使用。

2007年,开展安全生产检查、整顿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专项资金综合治理、粮食直补和农资综合直补监察、食品药品市场整顿治理等27项专项执法监察,提出监察建议38件,立案查处非法转让、买卖集体土地,截留挪用粮种补贴、私分转移支付款等典型案件11件,查出各类违纪违规资金476万元,给予党政纪处分4人。

2011年,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跨越赶超”目标和“建设经济强市、魅力新城、文化胜地、和谐家园”任务,深入开展干部作风监督检查和重点项目建设跟踪问效。全年累计开展机关效能明察暗访160余次,查处违反工作纪律以及损害发展环境行为工作人员45名,分别按照《石家庄市机关工作人员损害发展环境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和《新乐市机关工作人员损害发展环境行为责任追究实施细则》有关规定,先后分两批对11个单位17名违纪人员实施了集中离岗培训并通报全市,推动了优化环境工作纵深发展。集中对市政府16件为民承诺实事和全市88个在建拟建项目进行逐一督导、跟踪要账,促使“政府就是服务、部门就是保姆”“墙外的事政府办、墙内的事企业办”等工作理念深入人心,有力推进了全市项目建设工作进程。

【减轻农民负担】 2005年,认真开展减轻农民负担专项检查活动,收缴退还加重农民负担资金2.3万元,监督兑付粮食直补资金523万元,调减农业税及其附加769万元,农民人均受益28.7元,维护了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

【治理“小金库”】 2005年,纪委、监察局牵头,与财政局一起抽调人员对私设“小金库”问题进行集中清查,共清查单位28个,收缴违纪资金35万元。

2008年,与审计、财政联合,在全市集中开展清理“小金库”、落实“收支两条线”检查工作,分期分批召开各乡镇党委书记、乡镇长、纪委书记、财政所长、市直单位主管副职、会计、出纳参加的清理大会,其中市直75个单位按照要求进行了自查自纠,在填写《承诺保证书》的基础上,主动申报纠正“小金库”114万元。同时,对全市12个乡镇进行了财务审查,共审查出违纪资金607.77万元,收缴违纪资金上缴财政145.16万元。

2009年,集中在全市403个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共涉及资金3500余万元,发现问题10大类65项,立案查处“小金库”3个,涉及金额17万元。

【开展大街接访阳光投诉活动】 2005年,围绕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充分利用集市、庙会等群众聚集场所,积极开展“大街接访”阳光投诉活动,全年受理群众投诉58件,为群众解决实际问题61件次,受到广大人民群众的普遍好评。此外,还围绕动物防疫、安全生产、市场环境等开展专项监察,为紧急处置突发疫情、有效预防重特大事故发生,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确保政令畅通发挥了积极作用。

【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 2005年,按照取消一批、调整一批、规范一批的要求,认真贯彻落实《行政许可法》,全面完成了行政许可项目清理工作。对60个执纪执法部门的3787项行政权力进行了统计备案,初步制定了《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图》,为全面推行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奠定了基础。

2006年,全面推行了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工作,不断完善行政职权中的管理制度,逐步实现了政府职能由管理型向服务型的转变,全市共清理确认行政权力事项3878项,48个单位的行政职权及流程图在政府公众信息网上公开,设置了监督举报电话,方便了群众查询和监督。

2007年,编印了《新乐市行政职权目录汇编》,将全市所有行政部门职权和收费情况在政府公众信息网上公开,实现了“阳光政务”。8月16日,建成并启用了行政服务中心,29个职能部门、229项行政审批事项进入中心集中办公,通过实行“一门受理、统一收费、全程服务、限时办结、封闭运行”,行政效能进一步提高。9月19日,河北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臧胜业到行政服务中心视察指导工作,对服务中心的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

2008年,围绕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进一步规范行政服务中心工作,市本级取消行政审批事项171项,取消行政事业性收费108项,年涉及金额886.5万元。服务中心共受理审批事项5228件,办结4968件,办结率和按期办结率分别达到95%、100%。强力推进电子政务建设,投资30余万元,启用专线,高标准建立连接全市所有党政机关、乡镇(街道)的办公自动化网络,开通“新乐市党政办公网”和视频会议,全市所有行政部门职权、收费标准、办理程序全部在网上公开,方便了群众查询和监督,达到“确保权力正确行使,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的要求,促进政府职能向公开、透明、高效、服务型转变。按照取消一批、调整一批、规范一批的要求,认真贯彻落实《行政许可法》,全面完成行政许可项目清理工作。对60个执纪执法部门的3787项行政权力进行统计备案,初步制定《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图》,为全面推行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奠定基础。

2009年,新乐市作为全省在石家庄市行政权力运行监控机制建设工作中的试点县(市)之一,在大力削减行政审批事项的基础上,编制《行政职权目录》和《工作流程图》,在涉及全市46个行政执纪执法部门和12个乡镇中,对3878项行政职权进行再清理、再核实,根据行政流程,通过自己找、群众点、代表评、组织审,全面、准确、深刻地查找出廉政风险点4136个,按照由高到低依次分三级划出廉政风险等级,逐一制定出廉政风险防范措施,形成完整的行政权力运行监控链条,确保行政权力运行科学、规范、公开、透明,此项工作受到河北省、石家庄市纪委领导的充分肯定,先后三次在省市有关会议上做了典型发言。

2010年,新乐市按照取消一批、调整一批、规范一批的要求,认真贯彻落实《行政许可法》,全面完成行政许可项目清理工作。对60个执纪执法部门的3787项行政权力进行统计备案,初步制定《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图》,为全面推行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奠定基础。坚持“事前风险防范、事中公开透明、事后考核追究”原则,在认真做好全面清权确权、编制职权目录、制定运行流程、组织风险评估基础上,积极引入电子监察,以数据电子化、流程标准化、办公网格化、信息公开化实现行政行为的全程“留痕”、风险可控。全市47个执纪执法部门和公益事业单位“风险目录”全部编辑完成。积极推进行政服务中心建设,按照“应进必进”原则,大力推进行政审批项目第二批入驻中心工作,全市38个行政执纪执法机关的402项办理事项已全部入驻中心集中办理,全年累计受理办理事项14395件,按期办结率100%。推出的行政权力监控机制建设“网格化、精细化、标准化”管理新模式,受到国家预防腐败局专职副局长崔海容和中纪委办公厅处长关悦国的高度重视,先后专门到新乐市进行调研和指导,河北电视台、中央电视台相继进行专题报道。省委常委、纪委书记臧胜业对新乐市查找廉政风险点、念好“六字诀”建立新机制做法,也专门作出批示,要求专题研究总结和推广。依托市行政服务中心,建立全市统一的政府非税收入集中收缴管理体系,将全市所有非税收入全部纳入中心集中统一收缴,并对各执收执罚单位收入项目、收费标准、账户设置、票据使用等重要控制信息实行电子化嵌入式管理,结束了新乐市所有非税收入手写票据的历史,实现财政、监察部门自动监控、实时监督。这一做法被省财政厅誉为河北省实施财政有效监管第一家。

2011年,在认真抓好全市政务公开、村务公开、厂务公开、办事公开和行政权力运行监控机制建设向农村基层延伸的同时,特别在全市执法执纪部门中,深入开展了以“行政权力再清理再确认、风险点再查找、党政纪条规再对照、风险防范措施再完善”为主要内容的“四再”专项活动,拉出了权力清单,找出了廉政风险点,规范了各级干部用权行为。在此基础上,辑印的《新乐市行政权力运行监控机制建设资料汇编》,共确认行政职权2452项,找出廉政风险点4736个,制定防范措施4329条,为领导干部正确用权、工作人员正确履职提供了依据。这一创新做法,得到石家庄市委副书记刘云峰的充分肯定,特派石家庄市两报两台媒体对新乐市做法进行宣传报道。

【政府采购】 2006年, 大力推进政府采购,并不断扩大政府采购范围,全年共实现采购支出1820万元,节约资金120余万元。2007年全年共实施招标采购52次,采购金额1783万元,公开招标率100%,节约资金330万元。

【派驻机构改革】 根据冀办发〔2007〕20号文件精神,撤销13个市纪委、监察局派驻政府行政工作部门和直属事业单位的纪检组,2007年10月26日组建5个纪工委、监察分局。纪工委、监察分局为市纪委、监察局的派出机构,机构规格为副科级,纪工委书记、监察分局局长由正科级干部担任。3个面向市直工作的纪工委、监察分局按照“职能相近,业务相关”的原则,分别对应执法部门、经济管理部门、公共管理部门三个层面,管辖全市41个部门。2个面向乡镇工作的纪工委、监察分局,按照“毗邻相近、方便工作”的原则,分别管辖全市12个乡镇(街道)。

【民主评议】 2005年,进一步扩大了参评范围,新增各界评议代表120名,各参评单位严格落实社会承诺,通过“听证质询”和分组分段考核,畅通了民主监督渠道,增强了人民群众有序参与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的积极性,群众满意度又有新的提高。

2008年,重新筛选聘请200名行风监督员,完善“剪刀差”计分评议方法,48个参评单位一把手在电视台向社会进行公开承诺,公开承诺事项523条,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群众满意率大幅上升,实现行业作风从基本规范向谋求服务的转变,打造优良的服务环境。以扩大群众参与、增加民意比重为重点,改革民主评议方法,增加民主评议范围,重点对21个部门的47名重点岗位中层干部进行民主评议,特别是民主评议参评单位大街“晒”承诺在石家庄市首开先河。

2009年,改进民主评议办法,将评议对象分为司法和行政执法部门、经济和社会管理部门、公益经营单位和所属窗口单位四大类,评议结果实行分类排队,增强民主评议各参评部门和单位间的可比性。同时,在“政府公众信息网”和市电视台开办《城市广角——行风热线践诺访谈》栏目,全市50个参评部门一把手都进行公开承诺践诺,开通100部热线电话,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实行登记备案制、督办制和定期反馈制。

2010年共接听群众热线电话92件次,纠正政风行风问题36件次。参与石家庄市广播电台《行风热线——对话县(市)区》,市长及有关局长做客直播间,直接答复群众问题21件,收到良好社会效果。广泛开展政风行风问卷测评活动,对全市46个参评部门和50个窗口单位进行集中民主测评,征得群众意见和建议27条,纠改问题40余件,政风行风进一步好转。进一步创新民主评议方法,改进承诺践诺制度,合理运用评议结果,推进政风行风建设。制定《新乐市2011年民主评议工作方案》,将参评类别进行科学划分,切实增强参评单位的可比性。将接触群众最直接最广泛的基层乡镇国税分局、工商分局、供电所等全市62个重点基层所站纳入评议范围,实行单评单列。建立新乐市纠风网站,宣传相关政策,公布行风热线,动员群众公开、公平、公正、透明地积极参加网上评议部门单位和服务窗口,确保了民主评议结果客观、真实、可靠。

【专项资金治理】 2008年,新乐市集中开展养老保险基金、医疗保险基金、失业保险基金、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住房公积金等5项基金的专项检查。检查资金近2.9亿元,纠正问题7个,批评教育4人,确保了专项资金规范管理,正确使用。围绕抗震救灾资金物资管理使用开展督察,全程跟踪督察抗震救灾捐款1172.57万元、实物7112件。

2009年,集中在全市403个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开展了“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共涉及资金3500余万元,发现问题10大类65项,立案查处“小金库”3个,涉及金额17万元。认真开展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治理工作,通过健全领导机构、明确责任主体、健全联动机制、公布举报电话、强化监督检查、完善登记备案和实施“六盯”管理等多种有效措施,统一对2008年以来43项政府投资工程进行了彻底排查,现已取得阶段性治理成果;对2008年以来粮食直补及农资综合直补、退耕还林、良种补贴、生态文明村建设资金、沼气补贴资金、饮水安全工程资金等11项支农惠农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全面检查,涉及资金11473.62万元,查出各类违纪违规资金1076万元,纠正退还违法违纪资金45.7万元,确保了支农惠农资金的安全有效使用;对全市8244万元中央投资、2269.8万元中央国债和5974.2万元地方配套资金进行了专项执法监察,对房地产开发、政府采购、廉洁征兵、高考工作、南水北调土地复耕等多项工作进行了专项执法监察。

2010年,按照中央、河北省、石家庄市统一部署,对全市社会团体和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小金库”问题开展全面专项治理,共检查社会团体14个、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5个,查纠法人变更不及时、现金支出超限额等问题4项,全市未发现私设“小金库”问题。加强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监督招标工程61项,总造价22945万元,应公开招标工程公开招标率100%,合同备案率100%,确保工程建设领域市场交易行为和行政权力的规范运行。对涉及新乐市的12个中央扩大内需国债资金项目,及时跟进,全程监督,确保中央和省市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政策的贯彻落实。会同财政局对土地出让金征收管理使用情况进行全面检查,监督出让国有土地13宗,收取国有土地出让金3533.72404万元,全部按规定足额上缴财政。开展国有土地专项治理工作,制止违法占地66宗,立案查处58宗,恢复土地面积61亩。认真开展粮食直补及农资综合直补、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等国家支农惠农资金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累计检查资金1.6亿余元,确保各项支农惠农资金发放到位。

2011年,坚持联系实际、解决问题工作原则,制定印发《集中清理规范房地产开发项目工作实施方案》,牵头组织9个职能部门,集中对全市2008年以来81个房地产开发项目进行了集中全面清理,对76个存在违规问题的开发项目逐一进行了问题整改和税款补缴,共收取土地出让金8344.5万元,税款6356万元,有效规范全市房地产市场开发秩序。制定印发《实施方案》,督促全市46个党政机关、235个事业单位、14个社会团体、8个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认真开展了“小金库”治理自查和复查。对全市机关事业单位违规发放津贴、补贴情况开展集中清查,核查重点单位41个,查处违规资金4万元。组织调度有关部门,集中开展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监督检查5次。深入开展了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对自查发现的2辆超编车辆和13辆超标车辆分别按中央、省市有关规定进行了处理。认真开展扩内需项目资金、环保和节能减排、政府采购、高考招生、粮食直补及农资综合直补等专项监察。对全市各单位庆典、评比、研讨、论坛等活动进行认真清理核查。

2012年,认真开展了“十八大”期间信访稳定、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项目建设、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政府采购等一系列监督检查和其他突击性检查,确保了市委、市政府各项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深入开展专项治理工作,全年共核查3类重点审计资金和12类重点检查资金4亿多元,滚动排查重点工程建设项目12个,整改各类问题30余件,立案查处违纪违法案件12件。投资8万元筹建了专项资金监督管理平台,专项资金使用更加“阳光”。

【商业贿赂治理】 2008年,继续深入开展治理商业贿赂工作,充分调动28个成员单位的职能作用,推行市场诚信和市场准入制度,以抓重点领域、抓案件查办、抓建章立制为重点,查处商业贿赂案件2起,建立规章制度21项,此项工作受到省纪委的充分肯定和表彰。2009年,将治贿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由上年28个增至37个,通过采取抓宣传教育、抓权力公开、抓重点领域、抓案件查办、抓建章立制“五项措施”,查找工作薄弱环节和漏洞37项,提出整改措施72条,完善各类制度17项,查处商业贿赂案件2件,成功经验得到省市纪委推介。

2010年,印发《关于2010年治理商业贿赂重点工作的通知》,明确严查商业贿赂案件、重点领域专项治理、市场诚信体系建设、整改措施落实、深化体制改革和强化治贿宣教等八项重点工作内容。将市商业贿赂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扩充至37个,并充分发挥商业治贿牵头单位和协办单位职能作用,严肃查处商业贿赂案件2件,给予党纪处分2人,新乐市治贿工作受到省市纪委充分肯定。2011年查处商业贿赂案件2件,涉案金额200万元,刑事处理9人。

2011年,根据市委换届人员变动的实际情况,及时调整了全市治贿工作领导小组。印发《2011年治理商业贿赂工作要点》,注重从推进市场诚信体系建设入手,要求各相关单位继续保持治理商业贿赂强劲态势,着力建章立制,规范经营管理,从源头上防治商业贿赂行为的发生。同时,积极拓宽案件线索来源,狠抓商业贿赂案件查办工作,全年查处商业贿赂案件2件,涉案金额200万元,刑事处理9人。

【支农惠农资金检查】 2008年,继续加大惠民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全年跟踪监督完成财政转移支付及新乐市配套资金9000余万元,确保支农惠农资金的安全有效使用。

【奥运安保】 2008年,积极承担全市奥运安保任务,组织开展“迎奥运、保稳定、促和谐”集中解决信访问题半年攻坚活动,对全市排查出的595件矛盾隐患逐一协调督导妥善解决,奥运安保工作取得丰硕成果。

【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 2008年,新乐市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查处虚假药品、医疗器械案件3起。

2009年,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对全市18个乡镇卫生院开展医药纠风专项检查,共查纠各类违规违纪问题30余件次,涉及资金300余万元,收缴违纪资金18.97万元,批评教育10余人次;严格落实购销药品物价规定加价比例,让利患者180余万元;积极推进“新农合”医疗机制建设,全市农民参合率95%以上,补偿患者1500余万元。

2010年,联合卫生、药监、审计、物价等部门,对全市所有医疗机构进行全面检查,共查纠各类违法违规问题30余件次,涉及金额280余万元。对19所乡镇卫生院新农合资金运行使用情况和药品标准定价情况进行集中检查,累计检查资金1077万元,发现问题3大类28项,全部进行整改纠正。继续推行“医疗惠民工程”,全年让利患者180余万元,切实减轻患者医疗负担。

2011年,积极联合卫生、药监、物价等部门,深入开展医药纠风。制定了《2011年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专项治理工作要点》,对全年工作进行了具体安排部署。开展了医药执法程序、案件案卷资料、纠正处罚情况等专项检查,共检查行政处罚案件331件,涉及处罚金额25.4万元。继续推行“医疗惠民工程”,严格落实购销药品物价规定加价比例,全面推行各项优惠政策,合理让利患者1000余万元。扎实推进新农合医疗机制,筹措新农合资金8000余万元,城乡居民参合率98%以上。

【贯彻落实“五年规划”】 2008年,新乐市贯彻落实中央“五年规划”,制定了《新乐市贯彻落实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任务分解》,明确具体要求,严格工作责任,细化工作任务,确定了完成时限、工作标准、责任领导和责任单位,教育、制度、监督、改革、纠风、惩处等方面工作得到整体推进。

2009年,按照《新乐市贯彻落实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任务分解》明确的各项任务要求,市纪委监察局通过狠抓落实分工、严明责任、严格标准、细化任务、限期完成等环节,指导督促各部门、各单位和主管领导,严格落实职责范围内所承担的各项任务,初步构建起具有新乐特色,融教育、制度、监督、改革、纠风、惩处为一体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得到中纪委和省市纪委领导的充分肯定。

2010年,按照《新乐市贯彻落实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任务分解》要求,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工作方针,通过明确分工、指定任务、量化标准、严格责任、限定期限、狠抓落实,指导督促全市反腐倡廉建设各牵头单位和协办部门齐抓共管、分头负责做好职责范围内各项工作任务目标的落实,初步构建了具有新乐地方特色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基本框架。

2011年,严格按照《新乐市贯彻落实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任务分解》要求,制定《关于加快推进2011~2012年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工作要点》,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工作方针,通过明确分工、指定任务、量化标准、严格责任、限定期限、狠抓落实,指导督促全市反腐倡廉建设各牵头单位和协办部门重点从教育、制度、监督、惩处、改革、纠风等六方面齐抓共管、分头负责,认真做好职责范围内各项工作任务目标的落实,初步构建了具有新乐地方特色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基本框架。

2012年,制定了《〈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任务分解》,将任务细化为25条128小项,落实到39个牵头、协办单位,通过网格化定职定责,形成了“市委书记负总责,市委、市政府班子成员各负其责,市级有关部门具体落实”的齐抓共管工作格局。各级各单位全面完成了分解的各项工作任务。对2008年以来制定的各项制度重新评估和完善,辑印成书,下发给全市每一个部门和单位。打造了“政府公众信息网”为基础的政务公开平台、“行政服务中心”为龙头的政务服务平台和“财政局信息中心专项资金监督管理电子监管平台”三大平台,惩防体系建设的科学性、系统性和实效性进一步增强。

【治理公路“三乱”】 2009年,新乐市全面取消养路费、运输管理费等收费项目,公开公路“三乱”投诉举报电话12346,派专人24小时值守,确保遇到问题做出快速反应。坚持日常上路巡查和跟车随访相结合,重点加强对107国道和无繁公路等主要路段的检查治理,确保全市境内的道路安全畅通。共受理各类咨询和投诉举报20件次,查处5件,诫勉谈话2人,辞退上路查车协勤工2人,批评教育8人次。

2010年,共受理、处置各类投诉举报37件次。认真开展明察暗访,全年上路巡回检查50余次,发现纠正违规问题12件次,批评教育8人次。积极组织开展运输车辆超限超载专项治理工作,共出动检查车辆720辆次,检测运载车辆8188辆次,查处超限超载车辆958辆,卸载货物1230吨,纠正处罚360余万元,超限超载运输问题得到有效遏制。

2011年, 按照国家规定,督促涉路涉车部门和单位全面取消有关涉路涉车收费项目,切实减轻了群众负担。继续推行“公路三乱”12346投诉举报电话快速反应机制,坚持上路巡查常态化,累计开展上路巡查60余次,发现纠正违规问题12件次,初核案件线索2件,批评教育10余人次,确保全市境内道路畅通无“三乱”。

【干部作风建设年建设】 2009年,新乐市在坚持规定动作不走样的前提下,突出重点,创新载体,把握节奏,使整个活动高潮不断。一是集中清理消减行政审批事项和收费项目标准,进一步优化政务环境。在原削减171项行政审批事项、取消和降低108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基础上,又取消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49项,降低收费标准300项。二是严格落实“十个严禁”,对机关干部工作纪律进行集中整饬。通过明察暗访、受理举报等,集中对查处的全市87名违纪党员干部分别进行离岗培训、效能告诫、免职开除等公开处理。三是积极开展“两为”活动,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在全市科级以上领导干部中,集中开展“查实情、办实事、解难题”蹲点调研活动,每名领导干部针对实际都积极撰写调研报告,经过集中整理筛选,将66篇质量高、有见地、指导性强的调研报告辑印成《调研成果集》,发放给全市广大党员干部学习、借鉴和运用。四是积极化解基层矛盾。集中三个月时间,共化解770余起矛盾纠纷、解决信访缠访大户36个,实现市委提出的“排查清、化解掉、稳控住”的要求,有效地维护社会稳定。五是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巩固干部作风建设活动成果。建立健全《新乐市行政机关首问首办负责制度(试行)》《新乐市关于对机关工作人员不作为乱作为投诉举报的处理办法》《新乐市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作风档案管理制度(试行)》等八项制度,使作风建设活动成果以制度形式固定下来,形成靠制度转作风、用制度树形象的作风建设长效机制。在“万名群众评议机关干部”活动中,群众满意度90%以上。

2009年,共结对帮扶农村87个,企业32个,贫困户214户,解决困难360件次,实现帮扶资金19万余元。扎实开展领导干部蹲点调研活动。全市各级领导干部下基层蹲点调研共计163人次,召开各类座谈会170多场,入户走访250余户,征求意见203条,现场解决问题473个,撰写高质量调研报告30余篇,为领导决策提供重要参考。继续深入推进为民办实事活动,通过公开承诺、挂牌督办,市委、市政府承诺的10件实事和各乡镇(街道)、市直单位公开的658项承诺,全部按期兑现,惠及人民群众。严格落实“十个严禁”、深入推进“四项治理”、稳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不断建立干部作风建设长效机制,干部作风进一步转变,行政效能进一步提高。

2010年,积极开展干部“下基层、解难题、送温暖”活动。全年共结对帮扶农村87个,企业32个,贫困户214户,解决困难360件次,实现帮扶资金19万余元。扎实开展领导干部蹲点调研活动,全市各级领导干部下基层蹲点调研共计163人次,召开各类座谈会170多场,入户走访250余户,征求意见203条,现场解决问题473个,撰写高质量调研报告30余篇,为领导决策提供了重要参考。继续深入推进为民办实事活动,通过公开承诺、挂牌督办,市委、市政府承诺的10件实事和各乡镇(街道)、市直单位公开的658项承诺,全部按期兑现,惠及了人民群众。严格落实“十个严禁”、深入推进“四项治理”、稳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不断建立干部作风建设长效机制,干部作风进一步转变,行政效能进一步提高。

2011年,以“效能革命”为契机,发布《关于损害发展环境问题有奖举报的通告》,公布举报电话和举报邮箱,在全市深入开展了“雷霆行动”“肃五风正四位”“环境建设专项评议”“直评基层所站长”等系列活动,重点对全市机关干部懒散、失职渎职、不作为、乱作为、吃拿卡要和推诿扯皮等问题进行集中整治,通过不定期开展效能督查、建立经济环境卫士110、探索试行执收执罚公示制度和“工作人员去向牌”等方法,促使全市政务服务环境和社会发展环境有了较大改善。坚持“为谁服务就让谁评议”原则,制定《优化发展环境民主评议工作暂行办法》,每季度组织不少于300人的企业负责人和群众代表,集中对全市50个部门和单位、49个窗口和72个重点岗位人员进行一次优化发展环境专项问卷评议,评议结果一季度一通报,并对每次评议后三个部门和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诫勉谈话,极大调动了各部门、各单位自我加压、自我整改、自我提高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依托市行政服务中心平台,依靠“科技+机制”手段,在全省率先推行了政府非税收入统一集中收缴管理新模式,全年累计实现非税收入4.3亿元,从源头上防止了腐败。新乐市做法被省财政厅誉为“河北省实施财政有效监管第一家”,全省政府非税收入统一集中收缴现场会在新乐市召开。

【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 2009年,以开展“巡百乡、进千村、访万民”活动为契机,积极开展了“农村基层信访攻坚”和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落实情况检查活动。组织力量,分四组集中对全市12个乡镇160个村按照不低于20%的比例进行了抽查,共检查43个行政村,纠正各类问题17件,解决各类矛盾和问题48件。同时,大力推进村务规范化建设,制定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村务规范化建设的实施办法(试行)》《关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管理规定》《关于建立农村村民监督委员会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并以“边试点,边总结、边改进、边推开”为思路,在各乡镇普遍推行了“村财乡代管”、民主评议村干部等制度,在7个乡镇13个行政村建立了村监会,初步构建了村党组织领导、村代会决策、村委会落实、村监会监督的工作格局。下访工作队和纪工委充分履行“办案、协调、监督、巡视”工作职责,每季度对全市80个基层站所和160个行政村全面开展一次巡视巡查,对年度内发现的31起问题及时进行了批评纠正或上报初核。

2010年,在先行试点基础上,全市160个行政村全部挂牌组建了“村民监督委员会”,全面推行了“村档乡管”“三资”委托代理、村务公开、村干部任期和离任审计、“四议两公开一监督”决策机制等五项制度,要求各村“统一挂牌、统一制度、统一标准、统一流程、统一管理”,从村务管理体制机制制度上实现了创新,避免了因村务经济合同管理不规范、重要事项不公开、大额度资金管理使用不透明、村务决策不民主等引发的群众上访问题,村务管理步入了制度化、规范化轨道。同时,充分发挥乡镇纪工委和下访队巡查、办案职能,对全市160个行政村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了全方位巡视巡查,督办各类信访件19件,协调解决群众问题32件,初核案件14件,转立案10件,收缴违纪资金15.3万元,挽回经济损失170余万元,有效化解了农村矛盾,维护了农村稳定。

2011年,在继续抓好村民监督委员会职能作用发挥和巩固农村基层“四议两公开一监督”“村档乡管”“三资”委托代理等村务管理制度落实的同时,重点结合乡村换届和中央《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试行)》颁布实施,集中组织全市农村两委干部进行了专题廉政培训,并辑印1000册《规定》单行本,免费向农村基层干部发放。制定《“建强提促”活动实施意见》,组织全市农村基层单位全面开展了“建制度、强规范、提素质、促和谐”主题实践活动,督促指导完善制度65项,落实制度82项,提高了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科学化、规范化水平。

2012年,以“基层建设年”活动和“建强提促”主题实践活动为契机,制定了《新乐市基层重要事务规范化管理工作量化标准》。加强了村监会建设,农村党务公开、村务公开深入推进,推行村财乡代管、村档乡代管,实现了关键风险点的有效监督,解决了大量的农村基层矛盾和问题。

【电视问政】 2014年,创新体制外监督,高标准开办了《电视问政》节目,组织社会各界代表对市直有关部门单位、窗口单位、重点岗位工作情况进行监督评价,切实发挥了社会公众和新闻媒体监督作用。石家庄市纪委书记刘明轩对此节目高度重视,多次给予肯定和批示;中央和地方各级新闻媒体分别给予了报道;石家庄市纪委《信息简报》、省纪委《信息快报》、中纪委《信息摘报》分别从不同角度采编了信息;省委《每日汇报》和省委内刊《呈阅件》以《关于新乐市成功创办河北第一家“电视问政”栏目的调查》为题予以刊发。

【开展惩治“小八长”腐败专项行动】 2016年,以群众反映强烈的职能部门关键岗位的科长、股长和基层站长、所长、队长、校长、院长、村主任等“小八长”问题为重点,严肃查处虚报贪污挪用征地拆迁款、强揽工程、欺压百姓等问题;严肃查处在强农惠农、低保医保等国家补贴和民生资金发放过程中贪污受贿、骗取套取、截留挪用等问题;严肃查处在办理涉及群众事务时吃拿卡要、推诿扯皮、简单粗暴甚至欺压群众的违纪行为;严肃查处超标准范围向群众筹资筹劳、摊派费用,违规收缴群众款物或处罚群众,克扣群众财物、拖欠群众钱款等突出问题;严肃查处基层党员干部在“三资”管理、土地征收流转、美丽乡村建设方面以权谋私、贪污挪用、乱支滥补等问题。坚持零容忍、全覆盖、无死角,彻底清除“小八长”腐败的土壤,不断强化震慑态势,净化政治生态环境。共对农牧局、住建局、人社局、财政局、法院等12个单位进行了专项巡查。关于“小八长”问题共立案19起,纪律处分22人。

【纪检监察队伍建设】 2010年,按照“提高四种力,弘扬六股气,做人做事要合璧”的总体要求,新乐市全面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素质建设。深入开展“创先争优”“素质建设工程”“干部作风深化年”等一系列教育活动,积极参加了石家庄市纪委组织的纪检监察干部岗位技能知识竞赛、廉政书画作品比赛、“清风正气促勤廉”演讲比赛等活动。同时,通过开设讲堂、建言献策、读书练字、撰写心得等方式,全面提升了纪检监察干部“站起来能讲、坐下来能写、走出去能干”的综合履职能力。

2011年,坚持选优配强原则,结合县乡党委换届,配齐配强了全市纪检监察干部,19名优秀年轻干部充实到了纪检监察队伍,11名纪检监察干部得到提拔重用,其中6名纪检监察干部走上主要领导岗位,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整体活力进一步增强。以“素质建设工程”为主线,进一步强化机关干部政策理论教育,实行周例会工作交流制度,做到常规工作填报表、特色工作细解说、难点工作大家议、总体工作领导评,助推了机关干部工作上水平。积极组织机关干部积极参加石家庄市纪检监察系统重点业务岗位持证上岗培训和考试,全面提高了干部队伍素质水平。教育纪检监察干部时刻不忘党的重托,不忘关注民生,不忘服务群众,以实际行动努力塑造新时期纪检监察干部政治可靠、纪律严明、业务精湛、能力完备、作风优良、业绩显著的良好形象。

2012年,始终把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作为一项永不竣工的基础性工作来抓,开展了以“忠心对党、真心为民、铁心律己、尽心干事”为主要内容的塑“四心”主题教育活动。在机关,坚持“周周有汇报,月月有讲评、季季有通报”,大力倡导“接受任务不讲条件、落实任务拒绝理由”的工作理念,进一步激发了干部队伍的整体活力。投资12万元,全面完成了乡镇纪委规范化、标准化建设,达到了乡镇纪委“八有”标准。全市广大纪检监察干部的作风、形象有了新的提升。

2013年,制定出台了《市纪委委员向纪委常委会报告工作制度(试行)》《乡镇(街道)、市直部门党政正职向市纪委全会述廉制度(试行)》;认真组织委局机关干部深入开展了“我为纪检监察工作献一策”活动,并针对如何加强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工作进行了专题调研。先后组织全市纪检监察干部开展制度法规学习、旁听法院系统经济类案件庭审、案件查办工作技巧月交流、廉政大讲堂等活动14次。从执法监察、审理、信访、宣教等科室选派19名纪检监察干部,分3批参加了石家庄市纪委组织开展的纪检岗位业务培训班。在组织全市69家非公企业分别设立纪检组织的基础上,率先在石家庄市成立了非公企业纪工委。组织全市纪检监察系统干部认真开展了会员卡专项清退活动,全市75个单位的172名纪检干部全部作出了零持有报告。

2014年,坚持每周一次常委碰头会,每月一次教育培训会,每季度一次全体会和案件调度会,每半年一次专题民主生活会、班子民主生活会;建立并严格执行书记抓常委、常委抓科室、科室主任抓科员,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领导体系和工作机制。强化委局内部管理,修改完善、建立健全了机关管理类、业务类、党务类等三大类制度共30余项。强化思想教育,要求机关干部尽职履责,做到“监督严密、执纪严厉、问责严格”,杜绝关系案、人情案的发生。提升知识技能,采取请进来、走出去的办法加强岗位业务培训,多次组织机关干部开展制度法规闭卷考试。积极推进“三转”工作,对2003年以来市纪委、监察局牵头或参与的62个议事协调机构进行了全面清理,保留或继续参与的议事协调机构调整为9个,53个取消和不再参与。注重办案安全和效率,投资10余万元建成了规范达标的谈话室,在硬件设施上做到车辆、通讯、现代化办公设备优先配备给办案人员,切实做到了人财物向一线倾斜,有效提升了办案效率和水平。

2015年,优化调整市纪委监察局内设机构,在委局机关内部成立了6个纪检监察室和3个党风政风监督室,使执纪监督人员所占比例为85%。坚持“严管就是厚爱,信任不能代替监督”,成立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的监督管理。扎实推进“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试点工作,围绕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积极创新实践并初步形成了一系列落地生根、顶事管用的具体措施,得到了上级纪委的充分肯定。切实加强纪检监察干部履职能力建设,有针对性地举办办案业务、审理业务、行政执法业务、信访业务等专题培训,在纪检干部队伍中深入开展“学思践悟”系列活动,辑印了《准则》和《条例》学习辅导资料,并结合“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和“大讨论”活动,创新开展了“纪检干部最听党的话”主题教育系列活动,纪检监察干部的业务能力得到了整体提升。在设党组织的67家非公企业实现了纪检组织全覆盖,并在新乐市召开了全省非公企业党建工作规范化建设现场观摩会。召开启动仪式,在全国率先推行城乡中小学、幼儿园纪检组织全覆盖,着力强化纪检监督力量,拓宽监督广度,延伸监督深度。这一做法得到了石家庄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刘明轩的批示和肯定,省市内刊和省政府网站、省监察厅网站、人民日报、新华社等主流媒体均给予了刊载报道。

2016年,新乐市深化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巩固深化“三转”成果。按照上级部署要求,将派出纪工委、监察分局、派驻纪检组全部收回,成立巡察办、巡察组,履行监督和巡察两项职责;对乡镇纪委实行“三统一”管理模式,强化对乡镇纪委的领导,更好的发挥乡镇纪委作用。按照层级科学、流程简捷、指挥集中、协调顺畅的要求,进一步深化调整纪检监察机关职能,理顺工作关系,提升综合效能。实行“跨区作战”和“交叉互查”等方式,积极探索破解人情干扰问题的有效途径,做实主责主业。进一步加强乡镇(街道)纪委建设,安排乡镇纪委书记、专职纪检委员直接参与市纪委纪检监察室办案工作,通过“以干代训、跟班锻炼”的方式,进一步提升乡镇纪委干部的综合素质。

【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 2014年,按照市委统一部署,紧紧围绕“为民、务实、清廉”主题,认真贯彻“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总要求,聚焦“四风”问题,高标准、严要求,圆满完成了各环节各步骤的各项工作任务,机关干部的党性修养进一步提升,工作作风进一步好转,群众观念进一步增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取得了扎实成效。在抓好自身教育实践活动的同时,统筹兼顾,主动作为,联合市委督导组,采取日常督查和集中督查相结合的方式,加强督导检查和执纪监督,积极推动全市教育实践活动深入开展。牵头组织了“正风肃纪、还利于民”专项行动,对21项群众关心关注的问题进行专项整治。制定出台了“党员干部生活作风十六不准”等制度,印发了《关于严禁党员干部婚丧嫁娶等事宜大操大办的规定(试行)》,提出了“四严禁、八不准”,明确了婚丧嫁娶等事宜的办事规模、宴请范围和人数,进一步规范了事前申报、事后报告制度,并向全体市民发放《倡议书》1万余份。成立了4个明查暗访小组,将明查暗访的频次由原来每周1次增加到每周3次,在全市范围组织明察暗访200余次,查处违反八项规定精神案件15件,给予党政纪处分15人,查处效能案件21件,给予行政效能责任追究21人。调整清理办公用房1485平方米,清理“吃空饷”人员190人,同比压缩“三公”经费457万元,查处损害群众利益问题8件,清查取消不符合规定低保户71户。通过展开一系列专项行动,全市干部作风有了明显转变。

【落实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 2014年,协助市委制定出台了《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的意见》,调整完善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领导小组,对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惩防体系2013~2017工作规划》进行了安排部署,将2014年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细化分解为47条,逐一明确了牵头部门、配合部门和责任领导,做到了责任到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形成了“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支持和参与”的良好局面。新乐市“压实党委主体责任不放松、纪委监督执纪问责不手软、党委纪委共同发力不懈怠”的“三个不”做法,得到了省纪委副书记兼秘书长张福建,石家庄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刘明轩等省市纪委领导的充分肯定。2014年10月,市委书记凌青利就贯彻落实“两个责任”情况,接受了石家庄电视台的专访。

【督促检查】 2014年,联合市政府督查室抽调专人成立创建省级园林城市督导小组,采取督导日报告制度,巡查督导各单位创建工作共计200余次,发现问题40起,现场整改10起,编发督办通知限期整改30起,为成功“创园”奠定了坚实基础。督促发改部门严格落实项目准入管理,加强重点用能企业节能技术改造。督促国土部门认真开展土地宏观调控政策落实情况检查,加大对土地违规违法行为查处力度。督促安监部门狠抓重点行业和领域的隐患排查治理,持续开展防范重特大事故安全生产大检查和“打非治违”等专项工作。督促环保部门做好PM2.5等空气质量指标监测和信息发布工作,深入开展“利剑斩污”活动。北京APEC会议召开期间,切实履行监督职责,抽调精干力量,强化日督夜查,全力推进新乐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

(张分清 甄宗斌 李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