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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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况】 2004年,新乐市房地产管理办公室主要负责房地产买卖、租赁、抵押、置业担保、价格评估、拍卖、继承、析产、赠予、调换、测绘、商品房销(预售)及中介服务等。监督管理房地产经营活动,参与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参与监督实行《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制度,负责推行商品房预(销)售网上登记备案和网上签约;负责汇集、发布房地产广告的合法性审查,培育、发展和规范房地产市场,建立与房地产市场相配套的服务体系。2009年,新乐市房地产办管理办公室贯彻执行新乐市物业管理有关法规,监督执行物业管理规章制度,推行物业管理格式合同和分等定级收费,负责物业服务企业资质管理;归集和管理住房专项维修资金;参与新建住宅小区竣工综合验收,参与创建文明住宅小区工作。承担推进新乐市住房制度改革工作的责任。指导和推进城镇住房建设,健全和完善住房供应体系,综合管理经济适用住房、廉租住房及其他保障性住房和租赁补贴发放等住房保障工作。行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的房屋征收与补偿的管理职能,组织实施新乐市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2010年,完成了各项房地产管理工作任务,围绕房地产项目审批、开发、预售、交易、登记等环节,用科技手段及严格的程序和制度规范自身行为,严肃查处房地产市场领域存在的违规行为,新乐市房地产市场步入了健康发展的道路,房地产交易登记全面步入了规范化管理。2016年,开展房产中介市场整治、房地产违规销售等专项行动,解决违规销售问题12项,整改、清理房产中介16家,房地产专项行动成绩突出,在石家庄各县市排名第二,石家庄市住建局特发专刊专期简报在17个县市区内进行宣传。

【房地产交易与登记】 2004年,全年共办理房屋所有权证900余个,他项权登记700多个,共登记面积35万平方米。

2005年,共办理交易过户240起,交易面积28万平方米。完成交易额1375万元;办理房屋所有权证900余个,他项权登记700多个,共登记面积35万平方米;办理租赁登记备案许可证560个,登记备案率达99%以上;办理抵押登记593起,抵押额6930万元,办理交易过户240起,完成交易额2213万元,交易面积316万平方米。

2006年,规范了房地产交易市场,全年共办理交易过户155起,交易面积3.1万平方米。完成交易额1375万元;办理房屋所有权证900余个,他项权登记700多个,共登记面积35万平方米;办理租赁登记备案许可证540个,登记备案率97%以上;办理抵押登记684起,抵押额7200万元。

2007年,全年完成税费收入240万元。房屋产权办证率不断提高,初始登记、动态登记、转移登记、变更登记办证率有了明显增加,全年共办理房屋所有权证443个,他项权证543个,登记面积48730平方米。房地产交易市场管理逐步走向规范化,通过对交易市场进行整顿,私下交易、地下交易得到了有效遏制,全年办理交易过户223起,完成交易额2453万元,交易面积24530平方米,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2个,预售面积114278平方米;办理《租赁登记备案许可证》572个,登记备案率90%。共办理抵押登记535起,抵押额10700万元。

2009年,房屋产权办证实现收入翻番。全年共办理房屋所有权证1574个,登记面积18.8万平方米;全年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8个。完成税费收入273万元,实现了收入翻番。办理交易过户235起,完成税费收入86万元,取得了好成绩。

2010年,全年共办理房屋所有权证1761个,登记面积21.13万平方米;办理交易手续284起,交易面积3.12万平方米;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许可证365个;办理抵押登记1663起,抵押额7.16亿元。完成税费收入300万元。2012年,共办理房屋所有权证1574个,产权登记面积18.8万平方米,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8个;办理抵押登记1057起,登记面积1043万平方米,抵押额60776万元;房地产评估336起,评估总值5240万元。办理交易过户235起,交易面积2.59万平方米;办理租赁登记备案许可410个,登记备案率85%。房地产交易市场管理办理交易过户165宗,交易面积18150平方米;并与地税局合作初步建立起了存量房交易档案,对全市100多个小区抽样200多处进行了市场价评估,有效地增加了税费收入。在房地产市场租赁管理方面,办理租赁登记备案315件,备案率90%,有效规范了房屋租赁市场,促进了新乐市租赁市场向正规化、健康化发展,维护了社会的稳定与和谐。

2013年,共办理各类登记460宗,登记面积16.05万平方米;办理商品房备案466套,备案面积5.4万平方米;办理预告登记7起,预告登记面积847平方米;核发《商品房预售许可证》10个,批准预售面积25.37万平方米;办理交易过户435户,交易面积4.7万平方米;征收契税600万元,为去年的一倍。办理租赁登记备案310件;办理产权抵押登记1000余宗,发放他项权利证1000余本,抵押面积23.54万平方米、抵押金额9亿多元,注销抵押登记600件;接收归档房产档案811份,他项权档案1000余份,协助法院查封27起。接待群众查档646多人次,缮制房产证811份。未出现因工作失误造成群众上访案件。

2015年,在房地产交易与登记规范化管理的基础上,所有登记全部进入房地产管理软件系统,登记工作更加规范、公开、透明。同时,实行了商品房预售合同网络签约备案制度,实现了商品房网签一房一售一备案,杜绝了私下交易、重复交易、逃避契税行为。共办理各类登记3161宗,登记面积71.69万平方米,核发《商品房预售许可证》2个,批准预售面积8万平方米,预售房屋714套,办理商品房合同登记备案794套。

2016年,为推进房地产交易与登记的规范化管理,将所有登记工作全部进入到房地产管理软件系统,办理房产证,办理抵押登记、二手房交易全部实行微机操作,实现了商品房预售合同网络签约备案和商品房网签一房一售一备案制度,各项工作流程更加规范,各项税费收入更加公开、透明。全年共办理各类登记460宗,登记面积16.05万平方米;办理商品房备案466套,备案面积5.4万平方米;办理预告登记7起,预告登记面积847平方米;核发《商品房预售许可证》10个,批准预售面积25.37万平方米;办理交易过户435户,交易面积4.7万平方米;征收契税600万元。办理租赁登记备案310件;办理产权抵押登记1000余宗,发放他项权利证1000余本,抵押面积23.54万平方米、抵押金额9亿多元,注销抵押登记600件;接收归档房产档案811份,他项权档案1000余份,协助法院查封27起。接待群众查档646多人次,缮制房产证811份。

【房地产开发市场管理】 2004年,对房地产市场进行了清理整顿,查处了无照、无证企业,逐步规范了房地产事业的发展。2007年,坚持依法行政,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发放宣传材料1000张、条幅5条,开播电视讲座2周,并以网络、广播见面会、讨论会等多种形式进行宣传。同时对开发企业进行了摸底登记,全市的开发企业共7家,中介机构1家,评估机构1家。针对企业自查和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依法行政,对1家没有注册登记的中介机构进行了取缔,对手续不完善的4家开发企业下发了限期整改通知书,对违法违规行为责令限期改正,对1家没有办理商品房预售的开发企业下发了《事先告知处罚通知书》,对1家达到预售条件而没有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开发企业,帮助其完善预售许可手续。2009年,重点整治无开发资质和非法预售商品房专项活动,查处无资质开发企业4家,非法预售企业6家。针对违法违规行为分别步入了法定程序。2010年,对全市房地产开发市场进行了清理整顿,共查出手续不全、违规开发的房地产开发企业2家,达不到预售条件非法预售的房地产开发项目3个。对以上违法行为进行了调查取证,下发了《限期整改通知书》和《行政处罚决定书》,通过依法行政,房地产市场的混乱局面有了明显好转。

2012年,为进一步规范房地产市场监管,在全市范围内展开调查摸底及检查活动。全市共有在建的开发项目28家,先后对违规预售行为的12家开发企业下发了责令整改通知书、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和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对销售现场有违规现象5家开发企业下发了责令整改通知书,要求限期整改。对3家违规收取定金、意向金、出售VIP卡的企业下发了行政处罚决定书,进行了处罚。为达到商品房预售条件的,和整改后的开发企业核发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16个,批准预售面积34.5万平方米,预售套数3504套,同时积极做好商品房预售公示制度,维护广大购房者的合法权益。建立了开发企业诚信档案,全年共完成16家开发企业的登记备案。将企业和法人的基本情况、经营业绩、经营中的违规情况、处罚情况和诚信情况记入企业诚信档案,向社会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2013年,为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净化房地产市场,通过派专人到施工现场蹲点跟踪,使一些违法项目及售楼部停止了违法预售、销售。同时规范了开发项目登记程序。协调地税部门和各银行部门,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必须依据已备案的合同完税,必须按合法程序办理,即:先备案、后交税,再办证。在办理房屋按揭贷款时,签订的房屋抵押合同在30日内到房管部门办理抵押登记,同时交纳不动产税及契税,增加税收。并协助国土部门和城建部门,对20个开发项目基本完成了清理整顿,其中分配给房产办的6个项目已经全部完成。对这20多个项目完成了实地测绘工作,为清理整顿工作提供了数字依据。2016年,开展了房产中介市场整治、房地产违规销售等专项行动,解决违规销售问题12项,整改、清理房产中介16家,专项行动得到上级部门认可,由于房地产专项行动成绩突出,在石家庄各县市排名第二,石家庄市住建局特发专刊专期简报在17个县市区内进行宣传。

【物业管理】 2004年,狠抓了物业管理工作,加大了《物业管理条例》宣传力度,采用不同的形式进行了大力宣传,利用集市和人员密集的地方发放宣传单5000余张,做展牌2块,条幅5条,定期对各住宅小区的物业管理工作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同时对条件成熟的住宅小区积极帮助,组成小区业主委员会,使他们代表广大业主行使业主权利,并聘请合适的物业公司对住宅小区进行规范化、专业化管理。全市共成立了3个业主委员会,两个物业所进行了备案,各小区的物业管理工作运转良好。

2012年,按照石家庄市房产局的要求,对新乐市的13家物业服务企业资质进行年审。2013年,将物业企业报送的企业经营情况、人员资质、项目概况等资料,输入了石家庄市房产局物业年审数据库,保证了13家物业企业的年审顺利通过。同时,组织其负责人和从业人员,到石家庄市参加了市房产局组织的物业知识培训,提高了从业人员的服务意识。经常性地深入各小区对物业企业进行指导监督,有效地化解了元亨家园小区供水设备费用问题、鑫汇家园因入住率低不予供暖的各种矛盾纠纷问题,同时将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系统及专线进行了安装测试,为专项资金收缴工作创造了条件。在全市住宅小区开展了“绿化、亮化”活动,为居民创造了良好的居住环境。并对每个小区建立了信息档案,包括入住人员基本情况等,掌握有关信息,深入到各小区对物业管理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实行了依法管理。2015年,对全市129个(含单栋楼)住宅小区消防安全进行了大排查并登记造册;制定了《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实施意见》,专项资金征收工作正式开展;出台了《全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评比办法》,积极实施新建小区、老旧小区、单栋住宅分责指导,推进了小区物业管理规范化。2016年,对全市存在安全隐患的老旧建筑进行了排查、统计。加强日常小区物业巡查与管理,对全市70余个住宅小区物业收费情况进行摸底调查,并建立台账。严格落实住宅专项维修基金征收工作,做到专款专用,征收专项维修资金857万元。深入小区指导物业管理,使小区物业管理更加有序规范。

【民生、住房保障事业】 2006年,廉租住房补贴资金得到了兑现:同时对城镇最低收入家庭住房状况进行调查,全面掌握廉租住房情况,建立健全廉租住房制度。对符合保障条件的保障对象(共5户、13人,保障面积为195平方米)做到了户户有保障,补贴兑现得到落实。2009年,廉租住房保障工作建立了完善的住房保障制度,对14户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40人发放了住房补贴,保障资金共支出8955元,做到了应保尽保。同时严把了出证关,避免了重复办证、重复抵押现象的发生,在抵押登记收费上做到了应收尽收。完成税费收入10.6万元。2011年,结合新乐市实际出台了《关于落实城镇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保障制度切实解决低收入家庭住房问题的实施意见》及《新乐市城市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制度保障申请、审批、公示及退出管理规定》等相关规定,为确保住房保障工作提供了政策依据。2009年,在摸清底数的基础上,对符合保障条件的保障对象(共14户、40人,提供了住房补贴资金共10755元,其中8955元用于发放住房保障补贴,1800元用于实物配租),做到了应保尽保。2015年,按照《新乐市廉租房、公租房申请及配租实施方案》,制订了完整的保障房分配程序,完成第一批53户保障性住房分配入住。2016年,实现第二批90户保障性住房分配入住,同时,严格落实市政府与三元公司的协议,向三元公司定向分配了126套保障性住房。

【棚户区改造】 2004年,棚户区改造作坚持高标准对城区破旧小区、简陋住宅进行改造,进一步改善城区居民居住条件。实施了彭家庄乡宿舍和铁路职工宿舍项目。棚户区开工200套,超额完成开工任务。同时成立了房屋安全管理机构,起草了《新乐市房管办关于在全市开展危旧房屋安全检查实施意见》,由政府印制下发到各有关单位。制订了房屋安全排查表,对全市危旧房屋进行了摸底;对全市危旧房屋进行了检查,共查出危旧房屋108处,对列入危旧房屋的当事人下发了限期整治停用通知书20余份,责令停用36处,拆除8处,加固43处,确保了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财产不受损失。2007年,共查出危旧房屋61处,对列入危旧房屋的当事人下发限期整治停用通知书18份,责令停用18处,拆除3处,加固15处,确保了房屋安全事故发生。全年320户农村危房改造任务高标准完成,农民居住条件进一步改善。2012年,按照“农户申请、村级初审、乡级审查、县级批准”的程序,切实做好农村危房改造对象和内容的确定工作,确保省、市危房改造政策落到实处。同时按照“一户一档” 的要求,对农村危房改造户建立纸质档案,规范相关信息管理,98户危房改造任务全部完成。2015年,以建设美丽乡村为目标,进一步规范农村危房改造标准、程序,提高了农户纸质档案和信息系统录入的准确性。年初确定的151户危房改造任务,已全部完工并验收。同时,完成了农村面貌改造农户摸底,确定并完成了符合补助要求的改造户23户。2016年,把棚户区改造作为未来三年城建工作的重点,对城区破旧小区、简陋住宅进行改造,全年,实施了彭家庄乡宿舍和铁路职工宿舍项目,320户农村危房改造任务高标准完成。棚户区开工建设200套,农民居住条件进一步改善。

(杨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