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

2010年

2010年,新乐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决定:

任命:张忠良为新乐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新乐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决定:接受张佐英辞去新乐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的请求,报市四届人大四次会议备案。

任命:穆增科为新乐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新乐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决定:

免去:吴进忠新乐市财政局局长职务,尹庆怀新乐市环境保护局局长职务,张保利新乐市审计局局长职务,董锋杰新乐市卫生局局长职务,陈文平新乐市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职务,赵山路新乐市文化体育局局长职务,马同刚新乐市农业局局长职务,王领群新乐市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任命:张保利为新乐市财政局局长,张银喜为新乐市环境保护局局长,刘玉波为新乐市审计局局长,杨文录为新乐市卫生局局长,王留玉为新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马同刚为新乐市农业畜牧局局长。

新乐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定:

任命25名人民陪审员,具体人员名单如下:

胡志远 刘全贵 张进贤 王书刚 张瑞法

王 强 田云峰 裴国旗 杜增敏 付军芳

安淑格 郑传芳 路新彦 王 杨 康 亮

宋 轶 贾素敏 田胜军 董立英 王吉运

丁 莉 唐江果 康晓丽 秦京京 贺 雷

新乐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定:

免去:陈景波新乐市交通局局长职务,郜梅雪新乐市建设局局长职务。

任命:曹纯倩为新乐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陈景波为新乐市交通运输局局长,郜梅雪为新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崔振英为新乐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

新乐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定:接受刘秋祺辞去新乐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的请求,报市四届人大五次会议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