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

2006年

2006年3月30日,河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在《河北经济日报》发布公告,对在2005年12月31日前未提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申请的172家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依法予以关闭,新乐市环城、宏达、明星等14家加油站被列入关闭名单。为规范企业生产经营秩序、确保安全生产,根据《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国家、河北省、石家庄市有关文件精神,市政府决定:对新乐市14家被列入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闭名单的违规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全部予以关闭。

2006年4月17日,为改善大气环境质量,维护社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十六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经市政府研究,决定对新乐市腾达钢渣加工厂、张朱海冶炼厂两家企业予以关闭,并责成供电、工商部门予以断电、吊销营业执照处理。

2006年12月17日,为创建“文明城、生态城、魅力城”,新乐市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绿色学校、绿色社区、绿色机关、绿色医院、绿色饭店”的“五绿”创建活动,全市有80多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区积极参加创建绿色家园系列活动。在推荐、初审的基础上,经市“五绿”创建活动指导委员会组织专家考核评估,新乐市人民政府做出《关于命名环保局等单位为绿色单位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