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
2015年2月5日,新乐市人民政府发出《关于同意组建新乐市农村饮水安全工程项目法人的批复》。经市政府研究决定,同意新乐市水务局关于组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项目法人的请示意见,项目法人机构为新乐市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处。
2015年3月31日,经新乐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研究,一致认为新乐市国土资源局修编后的城区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更新成果符合新乐市土地利用状况和地价现实水平,结果兼具现实性和科学性。经市政府研究决定,同意新乐市国土资源局修编后的新乐市城区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更新成果,自2015年1月1日正式启用《新乐市城区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更新成果》。
2015年5月14日,新乐市人民政府召开专题会,研究涉农政策项目及资金整合有关事宜。会议讨论认为,对全市涉农政策、项目、资金进行整合有利于集中连片发展,有利于提高项目建设标准,有利于全市农业发展步伐进一步加快。会议决定建立涉农项目申报联席会议制度。凡有涉农项目单位在申报前要经联席会议研究后再进行上报,达到“项目整合,集中连片,综合开发,提升水平”的目的。方连片安排农业项目。要做好农业项目规划,各涉及单位在申报、安排农业项目、资金时,原则上要保证在全市范围内或本系统内成方连片。整合使用涉农资金要按照“突出重点,保证资金高效使用”的原则,对涉农资金、涉农项目进行整合,原则上向某一个区域集中使用、安排,切实提高农业项目建设标准。突出向大沙河、木刀沟两河流域集中。各类惠农政策(特别是绿化扶持的政策、项目和资金)要尽量向两河流域集中。
2015年7月7日,新乐市人民政府发出《关于对交通运输局〈2015年出租汽车行业发展计划〉的批复》,经市政府研究决定,同意市交通运输局制定的《2015年出租汽车行业发展计划》。
2015年8月7日,新乐市人民政府发出《关于对市国土资源局实施土地整治请示的批复》,经市政府研究决定,同意市国土资源局按照《新乐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2010年-2020年土地整治专项规划》对正莫镇正莫村村西集体土地(其他草地)约32公顷(480亩)土地实施整治。
2015年9月14日,新乐市人民政府发出《关于授予田金兵“新乐市见义勇为先进个人”的决定》。市政府号召全市广大干部、群众,要向田金兵同志学习,学习他见义勇为、无私无畏、舍己为人、无私奉献的高贵品质和崇高精神,发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见义勇为,互帮互助,和谐友爱,团结奋进,在全社会营造助人为乐、见义勇为的良好风尚,为建设“羲皇圣里、空港城市、创意之城”做出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