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督管理
【概况】 2004~2016年,新乐市工商行政管理局(2015年成立新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由工商局和食药监局合并正式成立)积极围绕改善市场发展环境,主动作为,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通过“零收费”注册企业制度,“零门槛”准入企业政策等一系列放宽企业注册准入门槛措施,全方位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以落实政策为基础,发挥职能,创新机制,抓好队伍建设,努力做好服务发展、市场监管、消保维权,促进地方经济发展。新乐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以推进商事制度改革为发力点,全面提升工作效能,全面落实“先照后证”和“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等登记制度改革,严格执行“一字工作法”“零障碍”全程服务协办机制等便民服务制度,进一步优化市场准入。
【加大执法力度,优化市场环境】 2005年,全市个体工商户1.3万户,私营企业511家,国有集体企业319家。新乐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加大执法力度,查处各类经济违法违章案件420起,其中大要案25起,案值290多万元,有力保障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协调发展,为构建和谐社会做出积极努力。以“一体两翼”市场监管体系为基础,不断加强市场监管制度的改革、创新和发展,实现对市场监管的强化。被国家工商总局授予“红盾护农行动先进单位”称号。连续6年被石家庄市委、政府评为文明单位,连续8年被新乐市委、市政府评为行风优秀单位、实绩突出单位,连续2年行风评议第一。
2010年,发扬“甘当主力、甘当苦力”的“两甘”精神,提出“人人争当一面旗帜”口号,四轮驱动,落实责任意识,强化大局观念,充分发挥工商职能作用,创新和完善服务方式,全力推进工商工作实现新的跨越。全市共登记内资企业1433家(其中注册资金千万元以上企业41家,国有集体企业266家,私营企业1167家),个体6183户。加大执法力度,查办各类经济违法案件256起,其中大要案40起,有力保障全市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协调发展。认真做好市委、市政府交办的“三年大变样”验收暨创建“最洁净城市”、迎接全省交管系统“三项建设”现场会城市环境整治和石家庄市工商局“爱国歌曲大家唱”等重点工作。
2011年,全市共办理企业设立414户、企业变更197户、个体设立1398户,企业同比增长66.27%,个体工商户同比增长28.25%。共查处各类经济违法案件300多起,为企业健康发展营造出健康、有序的市场环境。市领导3次做出重要批示,市委办、政府办、市优化办及石家庄市优化办、石家庄市创先争优活动办公室、石家庄市工商局等8次刊发专刊,对相关的工作做法予以肯定,市电视台3次制作专题片在全市播放。2014年,被新乐市委评为“党建工作先进单位”。
【机构改革】 2015年6月1日,新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召开组建成立大会,由工商局和食药监局合并,正式成立。对体制改革中存在的不稳定因素,认真做好隐患苗头排查,主动在职能范围内加以解决,并多次召开党委会,统一党员干部思想认识,凝集共识,要求党员干部要拿出中国共产党历有的大局观,消除门户之见,讲团结协作,有容人之量,发扬团队意识和奉献精神,借此形成市场监督管理队伍的强大合力,实现队伍不散、监管不断,各项工作做到无缝对接、平稳过渡。按照市政府印发的《新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通知(新政办〔2015〕39号)要求,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整体搬迁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原来两个局相近职能科室按照“大股室”原则进行整合融合,新组建的新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设立14个内设机构,1个直属机构,6个派出机构和6个所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职数,确定领导班子和领导班子分工,对内设机构和各所属、派出单位人员进行合理调配,涉及的挂牌、标志等进行统一的更新,使市场监督管理局从内容到形式实现一致和统一。实施职能整合,明细监管职责。对有关职能和执法力量进行整合,强化监管执法,创优服务效能。将工商行政管理局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职能进行系统梳理,按照《三定方案》全面明晰各科室职责,完成职能、公章、文件资料等移交。将食品药品监督执法大队同基层所执法队伍进行整合,强化基层执法力量,实现综合执法。在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方面,界定与市农工委、卫生、公安等部门职责分工。合并对外办事途径,并统一收发文渠道、文件办理渠道和信息发布渠道,做到令行合一。
【全员竞聘交流】 2005年,采取定岗定责、竞争上岗、优化组合和未聘人员待岗的措施,实行全员竞聘大交流。公布各科所的工作责任目标(包括收支计划),科所正职由全员推荐和个人自荐,最后由局党组确定。然后确定具体岗位责任,双向选择副职和一般人员。竞聘中,原科室所长4人落聘,2人被新任命为科所正职。原副职4人落聘,1名一般人员被新聘为副所长。通过抓动态管理,实行岗位竞聘交流,促进人力资源的全面整合。
【“一站式”首办责任大厅建设】 2005年,局机关和各工商分局全都建立起“一站式”首办责任大厅,实行一个窗口对外,推行一次告知。大厅工作实行“六制”:即首办责任制、局长带班制、层层代批制、AB角例、全程监督制和违规人员下岗制。审批工作依照法规,简化程序,减少环节,提高效率。重点在改进大厅人员工作作风、改善服务态度、提高工作效率上下功夫,使“一站式”首办责任大厅成为展示工商形象的窗口。
【优化服务】 2006年,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工作迈出新步伐以落尖政策为基础,发挥登记注册职能,不断创新机制、提高效率、优化服务,促进各类市场主体健康快速发展。全市个体工商户1.3万个(其中已注册9100个,临时4000个),私营企业526家,国有集体企业302家。发挥登记注册职能,促进各类市场主体共同发展。以贯彻落实新修订的《公司法》和《公司登记管理条例》为契机,规范公司登记行为。对国家禁止和限制发展的产业,依法严格把关。对涉及前置审批的,坚持“先证后照”原则。清理对个体私营经济的限制性规定,支持个体私营企业参与国有企业产权制度改革和进入公用事业、基础设施等领域。深入贯彻《行政许可法》,全面落实“一审一核”登记制,全系统共有24人取得审查员、核准员资格。完善个体工商户分层分类登记制度,将个体工商户登记审批权下放到各工商分局。进一步完善首办责任大厅功能,开通企业登记“绿色通道”,继续实行“亲情式”服务和企业上门巡回年检。非公有制经济得到迅猛发展,新发展私营企业126家,个体工商户1500多户。
2007年,全市共私营企业达975家,个体5920个,国有集体企业130家。新乐市工商局严格执行《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规范公司登记行为。对国家禁止和限制发展的产业,依法严格把关。对涉及前置审批的,坚持“先证后照”原则,对未取得前置审批手续的,依法予以变更、注销或吊销。清理对个体私营经济的限制性规定,支持个体私营企业参与国有企业产权制度改革和进入公用事业、基础设施等领域。深入贯彻《行政许可法》,全面落实“一审一核”登记制,完善个体工商户分层分类登记制度。进一步完善首办责任大厅功能,开通企业登记“绿色通道”。同时,在人力非常紧张的情况下,专门派出人员进驻政府行政审批大厅,为快速、方便群众提供保障。继续实行“亲情式”服务和企业上门巡回年检,全面提升服务质量,不断提高登记效率。新发展私营企业207家,个体工商户930户,个体私营经济已成为新乐市经济最具活力的增长点。
2008年,全市国有、集体企业288家,私营企业747家,个体3822户。发挥登记职能,支持全民创业。树立“积极行政”和“非禁即入”的理念,清理对个体私营经济的限制性规定。支持国有、集体企业重组改制,做好登记服务工作。对1800多个流动商贩和在农贸市场内出售农副产品摊点,免予登记,免收各项费用45万元,并于9月1日后全面停止征收个体工商户管理和市场管理费。优化登记服务,全面落实“一审一核”登记制,完善个体工商户分层分类登记制度。进一步完善首办责任大厅功能,开通企业登记“绿色通道”,继续实行“亲情式”服务,全面提升服务质量,不断提高登记效率。新发展私营企业244家,个体工商户720户,个体私营经济已成为新乐市经济最具活力的增长点。
2009年,全市共登记内资(国有集体)企业292家,私营企业1037家,个体6410户。发挥登记职能,积极扶持各类市场主体健康发展。落实扩内需、保增长的政策措施,在符合法律法规的前提下,本着特事特办的原则,强化对全市重点行业和重点企业的服务。树立“积极行政”和“非禁即入”的理念,清理对个体私营经济的限制性规定。支持国有、集体企业重组改制,做好登记服务工作。以增加总量、扩大规模、鼓励先进、淘汰落后为重点,进一步放宽政策、优化环境,促进个体私营经济、外向型经济和县域经济发展,以所有制经济结构调整促进产业结构调整。优化登记服务,对市政府确定的重大投资和招商引资项目,开辟“绿色通道”,提供便捷高效的服务。全面落实“一审一核”登记制,完善个体工商户分层分类登记制度。进一步完善首办责任大厅功能,继续实行“亲情式”服务,全面提升服务质量,不断提高登记效率。新注册私营企业268家,个个体工商户2671户,个体私营经济已成为新乐市经济最具活力的增长点。
2010年,做好《河北省支持鼓励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发展条例》执法检查工作,认真进行自查自纠,优化个私经济发展环境。积极帮助个私经营者树立争先创优意识,实施名牌战略。聘请教授,为个私营业主讲授WTO专业知识,增强经营者参与国际大市场竞争的意识和能力。围绕“重返三十强”目标的实现,个体私营经济稳定、快速发展。个体6183户。6家金融机构与新乐市飞跃轮胎、河北红星印刷等8家企业签订贷款协议7份,贷款金额3510万元。签订贷款意向1份,贷款意向金额700万元。在实行“首问首办责任制”“一站式服务制”“一次性告知制”“AB角制”“一审一核制”等一系列制度的基础上,逐步推行“网上年检”“预约服务”“延时服务”等项制度。企业实行网上年检率100%,企业足不出户,在网上就能提交年检材料,真正为企业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共登记注册内资企业225家,其中,注册资金千万元以上的企业10家,年检企业1013家,发展个体工商户1319家。通过抓好注册登记服务,不仅促进地方经济快速发展,也在各级领导和社会上树立良好的工商形象。9月9日,工商局与个私协联合举办银企对接洽谈会,通过举办银企对接洽谈会等形式,帮助企业融资1.76亿元,为企业从容应对金融危机,推进全市经济稳定快速发展做出积极的努力。该做法在河北电视台、河北私营个体经济等媒体予以报道。12月,聘请营销专家为全市100多家规模企业、协会会员的负责人举办一期市场营销战略专题培训。
2011年,根据优化发展环境要求,将原属四个科室的个体、企业注册登记、企业动产抵押物登记、户外广告登记和食品流通许可全部授权注册科,并在全系统公开推荐和选拔5人,真正入驻市行政服务中心办理所有审批项目,实现“一个窗口对外、一次性告知、一站式服务、一次性办结”的“四个一”审批服务,及证照同出的登记制度,审批时限平均缩短70%。全年全局共办理食品流通许可证428户、户外广告登记61户、动产抵押登记7起。对注册登记民营企业、个体工商户以及变更注册登记的,免收登记类、证照类行政事业性收费,共减免各类收费72.7万元。逐步推行“网上年检”“预约服务”“延时服务”等项制度。企业实行网上年检率100%。得到市委、政府和市纪委各级领导的高度评价,被评为“优秀服务窗口单位”,被石家庄两报、两台和新华网等媒体报道。3月底,由局长带队到上海市浦东新区、江苏省昆山市、无锡市行政服务中心进行实地参观学习。制定出台《促进全民创业三十六条办法》和《关于优化发展环境促进企业发展和做好招商引资工作的实施意见》,坚持“非禁即入、宽进严出”的管理理念,提出鼓励和扶持企业发展的11条优惠政策,规定放低准入门槛的15条具体举措和出台88个重点项目帮扶措施。设立重大投资和招商引资项目“绿色通道”,6~7月,到广州洽谈布匹市场招商引资事宜。
2013年,落实“零门槛”准入政策,放宽注册登记前置条件、住所、经营场所使用证明等,放宽个私企业转型条件,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促进市场主体快速发展。对特殊人群、重点项目、特色产业开辟“绿色通道”。全面推行个体私营企业“零收费”注册,继续对民营企业、个体工商户以及变更注册登记的企业免收登记类、证照类行政事业性收费,共减免各类收费115.7万余元。认真落实“零障碍”全程服务协办机制,在局机关一楼大厅、行政服务中心工商窗口设立零障碍咨询服务台,公示全程协办值班人员名单,抽调主要负责人担任协办员并明确带班领导,建立“工商窗口组织协调、一般事项一次办结、疑难事项首问联办、重点事项全程代办”的快速反应机制,实现企业登记注册由传统管理型向高效服务型转变。全市新增企业设立846户、变更登记310户、其中新增农村合作社350户、新增个体户设立728户、变更登记134户、全市企业总量3276户、个体总量7132户,办理食品流通许可证168户、户外广告登记26户,促成银企对接1次,办理动产抵押登记13户,为企业融资4340余万元。在项目建设和招商引资工作中,不断解放思想、变被动服务为主动服务,变最后许可把关为主动靠前介入,变刻板走程序为依法严谨、务实高效。本着能宽则宽、能减则减、能快则快的原则,简化审批程序,缩短审批时间,提高工作效率,进一步实施鼓励和扶持企业发展的三十六条和十一条优惠政策,规定放低准入门槛的15条具体举措,对新乐市招商引资的重点项目实行提前介入,超前服务,指定专人全程帮助协调指导,坚持做到急事先办、特事特办,设立重大投资和招商引资项目“绿色通道”。经局党组研究决定审批河北正信牧业有限公司和新乐中农金瑞肥业有限公司筹建期间营业执照,为项目顺利落地做出努力。
2014年3月1日起,工商注册登记改革进一步深化,内容涉及注册资本由实缴登记制改为认缴登记制、简化住所(经营场地)登记条件、实行形式审查制度、启用新版营业执照、企业年度检验制度改为企业年度报告公示制度、建立统一的市场主体信用公示平台等6大项。积极应对登记事项改革,成立登记制度改革领导小组,组织工作人员认真学习相关政策和知识,印发宣传单15000余份,并逐户送到市场主体手中。在登记窗口设立咨询服务台,开通热线咨询电话,提前配置好新的登记业务指南及新版文书表格,各个窗口都安排专人值守,向前来咨询的企业耐心细致地开展政策解读,不让来办事的群众等候,实现外部受理“一个窗口进”,内部审批“一个漏斗出”,积极落实“零障碍”全程服务协办机制,大大提高全民创业的积极性。窗口共受理企业名称预先核准2632项,注册登记各类市场主体1907户。其中,公司及分支机构546户,个人独资企业及分支机构28户,合伙企业16户,农民专业合作社29户,办理企业变更登记3017项,新增个体登记1288户。办理食品流通许可审批304件。简化程序,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在招商引资事项上,实行“三个帮办”,变被动服务为主动服务,变最后许可把关为主动靠前介入,变刻板走程序为依法严谨、务实高效。注册登记提速帮办。深化完善“审核合一”制度,进一步扩大“审核合一”范围,充分授权到位,提高注册登记即办率。利用网络优势,为经济主体提供便利、快捷的服务。驻行政服务中心窗口,连续荣获“优秀单位”荣誉称号。帮扶创业简便帮办。进一步实施鼓励和扶持企业发展的三十六条和十一条优惠政策,设立重大投资和招商引资项目“绿色通道”,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由“形式审查为主、实质审查为辅”改为只进行形式审查,最大限度降低准入门槛。企业融资即时帮办。以动产抵押物登记为手段,急企业之所急,帮企业之所需,及时为企业办理动产抵押物登记手续,为企业融资贷款提供保障。共办理动产抵押登记45件,股权质押登记48件。
2015年,全面落实“先照后证”和“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除强化对保留的34项前置审批的准入审查外,完成前置审批事项改后置134项,通过“一窗受理、互联互通、信息共享”,将企业登记所需办理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改为一次申请,核发一个加载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并通过严格落实“一字工作法”“零成本登记”“限时办结制”“零障碍”全程服务协办机制和“AB角同岗替代制”等便民服务制度,制订鼓励和支持创新22条意见,进一步优化市场准入,充分释放市场红利。截至12月31日,全市新设立企业866户,个体工商户1654户,同比增长分别为59%和35%,市场主体14197户。办理各类变更登记2757件。积极开展小微企业帮扶,鼓励新乐特色产业如电热毯、汽车脚垫、石雕、西瓜等发展网络店铺。充分发挥工商职能作用为企业搭建融资平台,通过股权质押、动产抵押、商标专用权质押融资,积极推广“助保贷”等小额信用贷款,引导企业盘活企业资产,加快企业发展。截至12月1日,为24家企业办理动产抵押登记,帮助企业融资4221.178万元。为企业办理股权质押18件,担保资金3950万元。
2016年,严格落实“先照后证”“多证合一、一照一码”和“两证整合”登记制度改革,强化对保留的34项前置审批的准入审查外,完成前置审批事项改后置134项,将“统计信息”和企业公章刻制备案纳入“多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并将根据国家工商总局的安排于近期将社保信息纳入“多证合一”登记制度。同时通过严格落实“一字工作法”“零成本登记”“限时办结制”“零障碍”全程服务协办机制和“AB角同岗替代制”等便民服务制度,制订鼓励和支持创新22条意见,进一步优化市场准入,充分释放市场红利。截至年底,全市新设立企业1185户,个体工商户3450户,同比增长分别为61%和134%,提前超额完成石家庄市政府设定的市场主体2133户增量任务,完成全年发展计划的216%。按照省市工商局安排部署,稳步推进电子执照试点工作,在全市企业范围内推行电子化登记。重点面向高校毕业生、小微企业、返乡农民工等群体,开展政策指导帮扶、市场主体培育,助力小微企业成长。对小微企业经营中出现的轻微违法行为,且未造成危害后果的,实行首次不罚。充分发挥工商职能作用为企业搭建融资平台,通过股权质押、动产抵押、商标专用权质押融资,引导企业盘活企业资产,帮助小微企业融资、解决小微企业发展资金问题。为各类中小企业通过动产抵押和股权质押办理融资10934.956万元。
【维护消费者权益】 2006年,加强农村“一会两站”维权体系建设,在全市160个行政村、3个学校、10个商场超市、1个木材市场和5家大型企业设立消费者投诉站及12315联络站,分期培训12次,共267人。受理消费投诉2315起,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260多万元,切实发挥好维护农村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作用。积极培育和发展农村经纪人,发挥好他们一手牵农民、一手牵市场的桥梁作用。按照“大力培育、全面发展、逐步规范”的工作思想,培育农村经纪人300多个,申报承安花生米市场、小流西瓜市场的两名经纪人为省“百佳经纪人”。加强对农村经纪人的管理,依据《经纪人管理条例》,对相家庄等7个农村的经纪人进行规范,打破农村经纪人承包现象,打击强买强卖、欺行霸市,维护农村经纪秩序。实施三大帮扶工程,提高企业的市场竞争能力。实施“品牌帮扶工程”,侧重帮扶防水材料、电热毯、胶合板等龙头行业。
2007年,实施“五个机制”富农强市。“政策惠农机制”:引导农村个私经济发展,支持国有、集体企业改制,鼓励农民发展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先后办理西瓜、中草药、辣椒、花生种植和仔猪养殖等13个农民专业合作社。实施“就业再就业帮扶工程”,免于登记的农村小摊点1700个,对82名下岗职工实行优惠,减免各项费用35万元。“商标富农机制”:运用农产品商标和地理标志,提高农产品市场竞争能力和市场化水平,引导农民走“品牌兴农”之路。邯邰大棚西瓜著名商标“新沙蜜”,实现石家庄市农产品著名商标零的突破,成为促进农村经济发展新的增长点。“经纪活农机制”:围绕新乐花生米和邯邰西瓜两大特色农产品,培育农村经纪人321个,组织经纪人外出签约13人次,签订合同7份,金额达3000多万元。加强对农村经纪人的管理,对小流、白店等7个农村的经纪人进行规范,打击强买强卖、欺行霸市,维护农村经纪秩序,促进新农村的和谐发展。“合同帮农机制”:扶持发展多种形式的“订单农业”,接受合同咨询120多人次,调解合同纠纷7起。开展“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创建活动,评选出省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13个,市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11个。为企业办理动产抵押物登记17起,金额达7000多万元。“权益保农机制”:加强农村“一会两站”维权体系建设,在全市160个行政村、3个学校、10个商场超市、1个木材市场和5家大型企业设立消费者投诉站及12315联络站,分6期培训“两站”工作人员170人次。共受理消费投诉1360起,其中农村“一会两站”受理1057起,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230多万元。
2008年,进一步深化和完善工商服务新农村建设的“政策惠农”“经纪活农”“合同帮农”等机制,引导农村个私经济发展,帮助农民办理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先后办理西瓜、中草药、辣椒、花生种植和仔猪养殖等28个农民经济合作社,促进优势农业的发展。围绕新乐花生米和邯邰西瓜两大特色农产品,培育农村经纪人321个,组织经纪人外出签约11人次,签订合同6份,金额2500多万元。加强对农村经纪人的管理和规范,打击强买强卖、欺行霸市,维护农村经纪秩序,促进新农村的和谐发展。扶持发展多种形式的“订单农业”,接受合同咨询380余人次,调解合同纠纷17起。办理动产抵押登记3个,抵押额4100余万元。开展维修服务到农村活动,组织抽调40多名精干的维修技术骨干,深入到农村田间地头120多次,现场维修收割机、播种机、拖拉机共60多辆,深受广大农民的欢迎。加强农村“一会两站”维权体系建设,在全市160个行政村、3个学校、10个商场超市、1个木材市场和5家大型企业设立消费者投诉站及12315联络站,分8期培训“两站”工作人员270人次。共受理消费投诉1128起,其中农村“一会两站”受理936起,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45万元。完善新乐市消协历史资料,拍摄专题片,促进全市消费维权事业的发展。
2009年,加强农村“一会两站”维权体系建设,在全市160个行政村、3个学校、10个商场超市、1个木材市场和5家大型企业设立消费者投诉站及12315联络站,分8期培训“两站”工作人员458人次。共受理消费投诉660起,其中农村“一会两站”受理502起,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471万元。完善新乐市消协历史资料,拍摄专题片,促进全市消费维权事业的发展。
2013年,不断探索维权工作的新路子,建立“四字方针”工作法,开创消协工作新局面。“快”,建立快速反应机制。加大对社会关注的各类热点消费纠纷的调查处理力度,组建“受理队伍”“维权队伍”“应急队伍”“宣教队伍”,快速、集中解决消费问题。接到消费者投诉,承诺2天内有回复,4天内有初步调解成效,实现消费纠纷化解在源头,解决在基层。“实”,提高维权实践能力。更新维权理念,把消费维权“关口”前移到消费警示、消费知识普及、消费宣传上来。举办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宣传咨询活动,消协成立三十周年座谈会。9月26日,在河北省美院开展以“中国消协第一家与大学生消费”为主题的专题讲座等活动,极大的增强消费者依法维权的能力和意识。同时,积极组织执法人员认真学习新《消法》及有关消费投诉处理知识,提升工作人员维权能力。“畅”,畅通消费维权渠道。继续完善消协基层组织建设,充分依托“12315网上平台”“一会两站”等消费维权渠道,24小时受理消费者的各种投诉。是年,新增河北美术学院、石家庄经济学院华信学院、宜佳旺金座购物广场3家“12315消费维权服务站”。全市160个自然村,村村都建立投诉站,发展联络员419名,在新乐市形成城乡一体化的维权网络。“效”,凸显消费维权效果。对消费者的各种投诉,认真调解处理,做到有诉必理、有案必果。8月19日,成功调解金彭电动车漏电致人死亡案,经销商新乐市龙坡车行一次性赔偿马头铺镇南城西村死者家属9万元。11月19日,调解承安铺镇十三里村民投诉浙江正泰电器有限公司案,本着人道主义精神以及公平合理、相互理解的原则,被投诉人一次性给予投诉人人道主义补偿三万元。此外,成功调解一起网络购物纠纷和一起电视购物纠纷。接受来人、来电咨询120人次,受理投诉605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30余万元。
2014年,广泛宣传新《消法》,针对新《消法》,与电信运营商协调,每家运营商发送1000余条的公益广告。3月12日,对全市电信、家电、服装、汽车等企业负责人进行新《消法》培训。3月15日,围绕“新消法 新权益 新责任”主题,新乐市在新乐集贸市场门口和金地市场组织举办“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宣传咨询活动,60余家单位共300余人参加活动。创新维权机制,在中国人民银行新乐市支行成立新乐市消费者协会金融分会,并在下属的11家金融机构设立“消费维权服务站”,拓宽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视野,成为金融消费者的“维权之家”。完善多元调解体系,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与市司法局联合成立 “新乐市消费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同时依托各乡镇(街道)消费者协会分会,成立6个乡级“消费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首批在25个成立村(居)“消费纠纷人民调解室”,负责排查、调处辖区内一般消费纠纷。认真受理消费者投诉,及时化解矛盾纠纷。积极调解矛盾纠纷。是年以来,共接受来人、来电咨询200余人次,受理投诉52件,调解成功率100%,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0余万元。其中,2月25日,成功调解一起电热毯自燃案。被投诉人一次性给予投诉人财产损失补偿2000元。4月4日,成功调解“华亿缘”牌保健品消费纠纷案,被投诉人退还投诉人货款2500元。6月,成功调解中同村四季沐歌浴霸电击伤人案,被投诉方已向投诉方支付医药费3万元。此外,还成功调解一起电话购物纠纷,在浙江杭州工商的大力协助下,投诉人得到相应的赔偿。
2015年,整合工商和食药监两局投诉受理职能。实行一个窗口对外,统一受理投诉举报,严格落实投诉举报认真记录汇报、限时处理、及时反馈的快速反应机制,对属于监管职责内的消费产品质量安全问题,由局长批示,主管副局长负责,相关科室领导及时进行处理,认真调查取证,并报办公室备案。对属于其他部门管辖的问题,做好相关的移送工作。大力开展消保维权宣传活动。3月11日至15日,以“携手共治,畅享消费”为主题,在新乐集贸市场门口和金地市场组织举办大型宣传咨询活动,40余家单位共200余人参加活动,宣传内容包括《消法》《商标法》《广告法》《产品质量法》《食品安全法》等相关的法律法规,活动现场悬挂标语条幅15条,统一印制发放宣传材料2000余份,接受咨询160人次,并通过电视台和海报张贴发布消费警示4次。9月3日至5日,到河北美院为新入学大学生举行《全国消协第一家和大学生消费》讲座,提高学生们的维权意识。积极扩充基层维权体系,健全基层所“12315”和“12331”投诉举报处理响应机制,新成立基层消费者服务站3家,积极建立健全与“网格化”监管相衔接的工作机制,进一步健全农村消费维权网络。消协共受理有关家用电子电器、汽车维修、服装等申诉举报360条,终止调解2起,办结率99%,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3万余元。认真开展零售商品售后服务安装专项整治。开展家电、电动车、汽车售后维修服务质量专项整治,检查27家家电维修企业、42家农用机械维修服务企业和4家汽车售后服务企业,规范11家未按规定对售后配件明码标价的经营户。同时积极开展“三夏”农机维修服务活动和“创建星级服务示范店”活动,活动共对98台农机进行免费维护检修,评选出1个三星级服务示范店和2个四星级维修示范店。
2016年,严格落实投诉举报逐条登记、限时处理、及时反馈的快速反应机制。深入开展12315护民生专项行动,分层次、分领域集中开展12315消费质量提升活动、“美丽河北·诚信商家”放心消费创建活动、红盾质量维权行动、维权监督促消费活动、汽车市场整治专项行动。并广泛开展新《消法》宣传,精心组织“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消费教育进校园(社区),维权服务到万家”等宣传活动,营造社会共治良好氛围。受理来人、来电投诉203余人次,受理投诉113件,调解成功率100%,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28余万元。
【深化商标服务职能,开展名牌战略】 2006年,帮助企业办理注册商标40个,帮助“华宝”等10家企业培育名牌,呈报“新沙密”“文生”“绿树”“高明”“远大”等5个商标为河北省著名商标。实施“合同帮扶工程”,接受合同咨询120多人次,调解合同纠纷10起,提高企业的自我防范意识。开展“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创建活动,评选出省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14个,市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7个。评选二星级“诚信市场”5个,三星级“诚信市场”1个。办理动产抵押物登记14起,为企业融资1.2亿元。
2007年,充分发挥商标管理职能作用,围绕新乐市“一乡一业”的特色产业,加大注册商标的培育力度,使创品牌、树品牌、兴品牌、强品牌成为促进经济发展的强大动力。全市共有注册商标420多个,省级著名商标8个,充分发挥商标的品牌效应和示范作用。根据省局安排,帮助东方热电、啤酒厂、东方美院等国有和民营企业制作招商纪录片,进行招商引资,推动新乐市优势产业的发展。同时,在大量征求意见和走访的基础上,为新乐市10家民营企业向浙江省发布招商引资信息,为搭建合作桥梁做出努力。
2008年,围绕新乐市“一乡一业”的特色产业,加大注册商标的培育力度,使创品牌、树品牌、兴品牌、强品牌成为促进经济发展的强大动力。全市共有注册商标460多个,省级著名商标8个,充分发挥商标的品牌效应和示范作用。开展“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创建活动,培育省级“守重企业”22个,市级“守重企业”11个。省、市级消费者信得过单位28家,消费者信得过产品12个。
2009年,全市共有注册商标460多个,省级著名商标9个。5月7日,石家庄市电视台对邯邰镇西瓜著名商标“新沙蜜”进行报道,充分发挥商标的品牌效应和示范作用。
2013年,继续加强商标行政指导力度,制定商标帮扶计划。4月,举办商标品牌战略培训会,34余名人员参加培训,通过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方式,阐述商标在市场竞争中的重要性,以及如何使用商标、管理商标、保护商标等几方面进行详细的讲解,切实提高企业商标注册、运用、保护、管理能力和企业商标品牌意识。共发放“商标注册建议书”398份、“争创驰名商标、著名商标倡议书”83份、“商标管理提示书”92份、“商标违法使用告诫书”15份,切实提高农民和涉农企业主动注册商标、精心培育商标、自觉保护商标的意识,帮助企业注册商标20个,申报“著名商标”3个,全市“著名商标”13个。围绕“一乡一业、一所一标”工作,完成“石花”种子、“新乐嘉禾”马铃薯、“圣皇原野”西瓜、“农百乐”瓜菜、“贝喜爱”饲料等商标的注册工作。同时,认真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活动,“双打”行动共出动执法车辆1220台次,出动执法人员3116人次,立案查处涉嫌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案件51起,其中商标侵权案件5起,罚款6万元。
2014年,加强商标行政指导力度,制定商标帮扶计划,列入年终考核目标。各分局深入企业与农户,指导未使用商标企业、农户使用、申请注册商标。对规模以上各类企业的商标使用情况进行走访调查,对注册商标企业的经营情况做到心中有数。对符合驰名商标、著名商标认定条件的商标,积极引导企业开展创建活动。同时做好“一所一标、一所多标”的品牌帮扶工作。3月,组织开展《新商标法》的培训,4月下发文件和宣传材料500余份,通过培训,切实提高工商执法人员的业务能力。共发放“商标注册建议书”286份、“争创驰名商标、著名商标倡议书”64份、商标管理提示书89份、帮助企业注册商标10个,申报“著名商标”2个,知名商标2个。
2015年,加大商标行政指导力,强化企业申请注册商标帮扶,通过发放“商标注册建议书”和基层执法人员深入企业等市场主体宣传引导,提高企业的商标注册意识、保护能力和运用水平,并充分利用经济户籍管理系统商标模块收集信息,实现精准帮扶,对符合驰名商标、著名商标、知名商标认定条件的企业商标早提醒、早帮助、早申请。严格落实“一所一标”,各所积极工作,认真走访,大力宣传,各所都已完成“一所一标”工作任务。截至是年,共发放“商标注册建议书”330余份,“争创驰名商标、著名商标倡议书”75份、商标管理提示书102份、帮助企业注册商标17个,申报“知名商标”3个、“著名商标”2个。
2016年,积极开展“一所一标”,强化企业注册商标帮扶,通过发放“商标注册建议书”和深入企业等市场主体宣传引导,提高企业的商标注册意识、保护能力和运用水平,并充分利用经济户籍管理系统商标模块收集信息,实现精准帮扶。是年来发放“商标注册建议书”500余份,“争创驰名商标、著名商标倡议书”125份、商标管理提示书149份、帮助企业注册商标18个,申报知名商标3个、“著名商标”3个,全市保有著名商标16个。
【发挥指导职能】 2006年,实施“就业再就业帮扶工程”,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再就业工作的通知》和河北省、石家庄市局有关文件精神,在市场准入,政策支持、规费减免等方面提供便利。利用与企业经常接触的优势,帮助126名下岗职工再就业。对农民从事农副产品经营,免于登记的摊点1900个,对符合政策的120名下岗职工实行政策优惠,共减免工商管理费35万元。同时,开展“访农惠农”活动,救助特因户8户,帮扶贫困生9名。开办企业创业培训班,参训人员75人次。开展个私企业文明诚信经营创建活动,共有30家企业和40个个体户参与,提高全企业文明经营水平和生产服务经营档次。
2008年,鼓励和支持下岗失业人员、高校毕业生等各类人员自主创业,以创业带动就业。市个私协与人事部门联合开展就业培训班,聘请成功的个体户代表讲创业经验,共培训198人次。帮助72名下岗职工实现再就业,实行政策优惠,减免各项费用7万元。支持城镇化建设“拆改建工程”实施,帮助174户拆违拆迁经营者解决经营困难,免收变更费、验照费和管理费共计10万多元。在全市食品经营行业开展诚信道德主题教育,培训2231人次,商户的法制意识、诚信意识和责任意识显著增强,促进企业做大做强。
2009年,积极促进全民创业和就业再就业。组织市工行、农行、建行、中行、邮政储蓄银行各新乐支行和市联社等金融机构,与全市60户具有较大规模、信誉好的优秀企业在新乐工商局组织银企对接洽谈会,在银行与企业之间搭建起融资平台。各银行与企业共签订贷款意向3份,贷款意向金额4780万元,签订贷款合同4份,贷款金额820万元。认真贯彻《就业促进法》,在市场准入、政策扶持、规费减免等方面提供便利,鼓励和支持下岗失业人员、高校毕业生等各类人员自主创业,以创业带动就业。配合人事部门创业贴息政策,为下岗失业人员、高校毕业生办理合伙企业15个,个体工商户36个,使他们享受到贴息政策,促进全民企事业和就业再就业。开展“一帮一”活动,每一名工商人员帮助一户个体户,收到较好的社会效果。
2010年,围绕新乐市“一乡一业”的特色产业,推行“一所一标”,加大注册商标的培育力度,使创品牌、树品牌、兴品牌、强品牌成为促进经济发展的强大动力。全市共有注册商标1383个,省级著名商标9个。围绕促进新乐市大棚西瓜销售,与瓜区乡镇政府、派出所等单位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印制发放《销售便民服务卡》230张,向全社会公布举报电话,严厉打击欺行霸市、强买强卖、强制交易。促进西瓜销售和农民增收,得到瓜农的高度赞扬。开展西瓜市场服务的做法被中国工商报、新华网、石家庄日报等媒体报道。
2011年,全市注册商标1795个,省级著名商标达9个。新乐市著名商标“新沙蜜”为邯邰镇西瓜种植户创收2亿多元,西瓜产业年产值达7亿元,成为邯邰镇支柱产业、新乐市六大产业之一。帮助办理农民专业合作社124个,农村经纪人645个,扶持发展多种形式的“订单农业”,外出签单金额3500多万元。办理动产抵押登记2起,抵押额536万元。
【规范市场经济秩序】 2005年,查处各类经济违法违章案件420起。其中,大要案25起,案值290多万元,有力保障全市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协调发展,为构建和谐社会做出积极的努力。开展“红盾护农”专项执法行动。建立覆盖全市各乡村的化肥经销网点293个,供销社配送站28个。查处农资违法案件29起,暂扣化肥4000千克、种子350千克、农药210瓶,有效遏制伤农害农事件的发生。9月底,开展化肥集中抽样检测,合格率77%(严重不合格仅1户),比上年上升30个百分点。加大反不正当竞争力度,保护注册商标专用权,查处商标违法案件8起,不正当竞争案件26起,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查处虚假宣传案件13起,责令停播、停发广告29条,收缴各类印刷品广告4万多张。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对含苏丹红食品、赤潮水产品、劣质奶粉、注水肉、硫黄熏制粉条、血豆腐等进行专项治理。捣毁制假售假窝点1个,查处食品违法案件24起,查获假冒、劣质食品600多千克,奶制品900余箱,假酒230多件。抓好禽流感市场的专项整治,关闭禽类现场宰杀摊点6个,取缔无照经营畜禽产品6户,超范围经营4户。加强日常市场监管。集中检查互联网服务场所48家,取缔黑网吧12个,扣留电脑主机24台。开展高考期间学校周边环境治理,对学校周边商品交易及娱乐场所进行清理整顿。开展无照经营大检查,查处无照经营297户,补办营业执照273个,取缔24户。
2006年,按照省市局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的总体安排部署,认真开展食品整顿、“红盾护农”、打击传销等专项执法行动。查处各类经济违法案件480起,其中大要案33起,案值350多万元,有力保障全市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协调发展。以食品整治为重点,加强对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的监管。开展“食品安全执法月”活动,对全市小食品店、小商贩、小摊点、小作坊、小集市进行集中检查。特别是对商场、超市内和学校、幼儿园周边食品经营户进行突击检查。捣毁制假售假窝点4个,查处食品违法案件32起,查获假冒、劣质食品600多千克,“三无”小食品3000多袋,过期奶制品300余箱,假酒230多件,注水肉4000多千克。于春节前开展假冒食品、饮品公开销毁,严厉打击不法分子的嚣张气焰。开展“红盾护农”专项执法行动,在电视台发布“农资市场监管预警”2次,查处农资违法案件36起,暂扣劣质化肥4000千克、假冒“北京德农郑单958”玉米种子1250千克、假农药210瓶,有效遏制伤农害农事件的发生。做好化肥抽检工作,抽取样品35个,对销售不合格化肥的8家企业立案查处,责令退出新乐市场返回厂家8000千克。在省局组织的“红盾护农”行动专项检查中,受到好评,并被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授予“红盾护农执法行动先进单位”称号。加大对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保护力度。5月,对全市20多家商标印制单位负责人进行集中培训,增强其法律意识。并签订商标印制责任状,进一步规范商标印制企业的经营行为。与企业联手建立打假机制,提高维权意识。实行各大生产厂家商标备案制,使用的商标、包装、装潢要到工商局进行备案,从源头上杜绝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的发生。开展保护知识产权集中执法行动,以电热毯、胶合板、服装加工、防水材料、制鞋等五大行业和商标印制单位为重点,严厉查处非法印制、销售商标标识和侵犯驰名商标、著名商标、地理标志专用权以及虚假标注等侵权行为。共查处商标违法案件14起,不正当竞争案件54起,维护公平、公正的市场竞争环境。严厉打击传销和商业欺诈行为。以落实《禁止传销条例》和《直销管理条例》为契机,加大对传销行为的打击力度。在市公安局的配合下,查办传销案件4起,取缔传销窝点26个,清查遣返传销165人次,移送司法机关一起涉案3人,维护社会安定。以医疗、保健品、药品、化妆品为重点,加大对虚假违法广告的打击力度,立案查处违法广告案件11起,停播、停发违法广告35条,收缴印刷品广告4万多张。以治理商业贿赂为重点,严厉打击商业欺诈行为。以工程建设、土地出让、产权交易和医药购销等领域和行业为重点,加大对不正当交易、限制竞争、非法经营、无证经营等行为的整治力度。对涉嫌存在商业贿赂行为的医院、学校、书店、旅行社、大型商场着手进行调查,对新乐市中医院、市医药公司、市医院立案调查。加强对各类市场的监管,维护良好的市场经济秩序。认真落禽流感防治、监控措施,加大对兽药门店和活禽交易市场特别是农村市场的监管,关闭禽类现场宰杀摊点5个,清查兽药门店55户,畜禽产品交易行市2个、经营户300余户。加强文化市场监管,集中检查互联网服务场所48家,取缔黑网吧5个,扣留电脑主机70多台。开展学校周边环境治理,对学校周边网吧、卡拉OK厅、电子游戏室等娱乐场所进行清理整顿。开展无照经营集中清理,查处无照经营101户,补办营业执照90个,取缔11户。加强成品油市场监管,做好车用乙醇汽油推广落实。检查加油站26家,查处虚假标注油号案件10起、销售普通汽油案件8起。进一步规范粮食、棉花、汽车等市场秩序。
2007年,汲取“黑心肉”事件教训,制定一系列市场监管和行政执法责任制度,促进依法行政。按照省市局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的总体安排部署,重点开展七次大规模的专项执法行动,查处各类经济违法案件490起,其中大要案52起,案值350多万元,罚没款235万元,比去年增长80余万元,有力保障全市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协调发展。食品安全专项执法行动。围绕清理整治邯邰“黑心肉”,先后开展四次大规模的专项执法检查,检查市场主体3080户次,查扣销毁病死猪头、猪肉、猪蹄等4200多千克,假冒纯牛奶124件,小食品1000多袋,假冒劣质饮料340瓶。开展“农村食品市场整顿年”活动,散发宣传单1000份,与全市400余家食品经营户签订责任书,建立“农村食品规范示范店”40个。扎实开展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按照两个“百分之百,一个彻底解决”的工作要求,督促县城以上1个集贸市场、1个农副产品市场、29家超市建立进货索证索票制度,乡镇、街道和社区的196家食杂店建立食品进货台账制度。同时,抓好猪肉市场整治,组织猪肉经营户召开学习培训会议7次,6次组织商务、卫生、畜牧、食品药品管理部门对农副产品市场无照经营肉品行为进行查处。全市猪肉经营者全部实行进销台账和挂牌亮照经营。抓好问题“肉疙瘩”火腿清理,利用一天一夜的时间,收缴问题“肉疙瘩”792根,“三无”和“过期”火腿283根。分三次下发《警示通知》1831份、《消费警示》1284份,确保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9月13日,石家庄市工商局在召开猪肉市场整治现场会,对工作给予充分肯定。“红盾护农”专项执法行动。开展“查农资、保增收”“红盾护农”集中执法行动,查处农资违法案件50多起,封存、扣留劣质化肥17吨,无标签花生种子1500千克、玉米种子1200千克,假农药210瓶,有效地杜绝坑农、损农、害农事件的发生。分两次开展流通领域农资抽样检测,对其中18个不合格经营者进行立案查处,案值9万多元。开展种子留样备查,共抽取玉米种子58个品种、小麦种子39个品种。加大对高残留剧毒农药的查处力度,收缴剧毒农药27瓶。按照省市局的安排,认真做好成品油的抽检工作。共抽取样品53个,对10起不合格油品依法进行查处。同时,在全市农资经营者中推行“两帐”“两票”“一卡”“一书”制度,继续搞好“信用评级工作”,共有53家单位参评,11家被评为四A级诚信经营单位。此工作在全省带好头,被石家庄市工商局在全市推广。虚假违法广告专项整治。以医疗、保健品、药品、化妆品、美容服务等广告为重点,加大对虚假违法广告的打击力度。查处广告违法案件5起,停播、停发违法广告21条,拆除违法广告牌匾3块,收缴印刷品广告2万多张。培训广告审查员6名,登记户外广告80条。保护注册商标专用权行动。以电热毯、胶合板、服装加工、防水材料、制鞋等五大行业和商标印制单位为重点,严厉查处非法印制、销售商标标识和侵犯驰名商标、著名商标、地理标志专用权以及虚假标注等侵权行为。查处侵犯“宝洁”注册商标等商标违法案件5起,查扣侵权商品370瓶,罚款共计1.3万元,维护公平、公正的市场竞争环境。打击传销执法行动。与公安部门联合,连续捣毁非法传销人员居住窝点79个,非法传销讲课场所13个。遣散传销人员1355人次,成功解救被骗参加传销人员13名,将5名传销头目和1名暴力抗法人员移交公安机关予以拘留。没收炊具30余套,被褥400多条,传销产品4套,授课用的电脑、黑板、笔记本、板凳若干。对为传销人员提供培训场所的房屋主,做出拟罚款10万元的行政处罚。通过开展打击传销行动,震慑违法犯罪分子,维护新乐市的经济和社会治安秩序。治理商业贿赂执法行动。在工程建设、土地出让、产权交易、医药购销、教科书征订和政府采购等重点领域和行业,加大对商业贿赂、不正当交易、限制竞争等行为的整治力度。对医院、学校、书店、旅行社、大型商场进行着手调查,对2个卫生院立案进行查处。打击不正当有奖销售、误导性宣传、虚假打折和降价等不正当竞争,杜绝垄断行业强制交易、强制服务等行为,查处不正当竞争案件12起。清理无照经营专项执法行动。彻底清理小食杂店、小饮食摊点的无照经营。经摸底,共有1138家小餐饮、小食杂店因无《卫生许可证》而无照经营。10月26日,出台《关于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及无照经营清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开展无照经营专项整治。共清理无照经营163户,超范围经营54户,全部予以取缔或停业整顿。于11月底,由三名副局长亲自带队,按照《考评验收标准》,对各分局进行检查验收,共查验564户,对验收不合格的,追究单位领导和相关人员的责任。同时,加强文化市场整治,开展两次清理专项行动,严厉打击农村“黑网吧”,共查处取缔“黑网吧”11个,收缴电脑主机70台。
2008年,重点开展六项大规模集中执法行动,查处各类经济违法案件300余起,其中大要案42起,案值270多万元,努力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秩序和文明、有序的市场环境。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为确保北京奥运会及残奥会期间全市流通环节食品质量安全,集中开展流通环节食品安全和产品质量专项执法检查。查处食品违法案件15起,检查各类经营主体3296户次,收缴过期、三无小食品120千克,取缔无照经营18户。围绕三鹿奶粉事件,严查问题奶粉、乳制品,分5次在食品经营场所显著位置张贴问题乳制品清单7000多份、消费警示1832份、通告1219张,下架封存问题奶粉896袋,其中“三鹿”婴幼儿配方奶粉759袋,“蒙牛”幼儿配方奶粉15袋,“伊利”儿童奶粉60袋,“雅士利”金装奶粉62袋,“蒙牛”液态奶180袋。督促经销商回收“三鹿”婴幼儿配方奶粉36288袋。下架封存9月14日前生产的未检测“雅士利”婴儿配方奶粉159袋、“伊利”婴幼儿配方奶粉73袋、“施恩”婴幼儿配方奶粉10袋、“圣元”婴幼儿配方奶粉143袋、“南山”婴幼儿配方奶粉79袋(听、盒)、“伊利”营养舒化奶(液态奶)228盒。进一步加强猪肉市场监管,严格执行检疫、定点、证明和进销台账、挂牌亮照等制度,严把上市关,保证肉品质量,确保全市人民都能吃上放心肉。开展“红盾护农”专项执法行动。发布农资红色预警12次,取缔违法农资经营户17户,规范56户。查办各类农资违法案件12起,案值9.8万元,有效地遏制坑农、害农事件的发生。开展化肥抽检工作,共抽检50个品种,对其中15个不合格品种的经营者进行立案查处,案值9.5万元,没收不合格化肥1吨。抓好农资行业信用评级工作,评选出石家庄市四A级诚信经营单位8家。开展种子留样备查工作,抽取46个批次的玉米种子入库备查,增强经营者自我约束和防范意识。同时,还进一步加大对高残留剧毒农药、饲料添加剂、小化肥的查处力度,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长效监管机制,防止出现农产品安全事故。集中打击传销。对传销行为始终采取高压态势,联合公安局、街道办事处进行严厉打击传销活动,共出执法人员80余人次,执法车辆15台次。通过群众举报、巡查发现、上级督办等渠道,采取跟踪、蹲点、暗访、设立内线等方式,连续捣毁5个非法传销窝点,现场查封非法传销讲课场所2个,遣散传销人员100余人次,对为传销人员提供培训场所的长寿信用社立案调查,维护全市的安全稳定。开展违法广告集中整治。以医疗、药品、保健品、化妆品为重点,集中开展整治工作。共收缴各类违法印刷品广告12000余张,责令3家广告主对其户外广告进行改正,查处3起违法广告案件。围绕市政府城市建设工作,督促1858家临街门店清理广告牌匾和店门、橱窗、墙壁上的宣传广告、标语等,保持沿街门窗整体色调统一,营造优美、良好的城市环境,推动“三年大变样”进展。集中打击不正当竞争,治理商业贿赂。以保护奥运标志专用权为重点,开展打击“傍名牌”等不正当竞争专项执法行动。在工程建设、土地出让、产权交易、医药购销和政府采购等重点领域和行业,加大对不正当交易、限制竞争、非法经营、无证经营等行为的整治力度。查处9起不正当竞争案件。严厉查处公用企业滥用垄断地位强制交易、强制服务等行为,切实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开展迎奥运环保风暴行动。根据市政府工作精神,采取超常手段和果断措施,大力推进污染减排,加大对国家明令禁止的“十五小”“新六小”企业、胶合板企业和防水材料、塑料颗粒等企业进行重点监管,严格市场准入,对以上企业,凡未经环保部门审查,取得环评的,一律予以取缔,坚决不能通过年检和开业登记。共对手续不全的13家小化工、27家防水材料、38家板材加工企业和个体予以取缔。开展限塑集中执法行动,检查市场10个、商场、超市、食品店512家,收缴超薄塑料购物袋17万个,立案1起,在当事人家中查获超薄塑料袋300千克。
2009年,以食品安全为重点,开展大规模的集中执法行动,查处各类经济违法案件275起,案值220多万元。其中,罚没款万元以上案件23起,努力营造出和谐、稳定的社会秩序和文明、有序的市场环境。集中力量开展食品安全大清查。开展创建食品安全最放心城市和夏季饮品集中整治行动,制定《创建食品最放心城市工作的实施方案》《夏季饮品集中整治行动方案》《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考核标准及责任追究办法》及《考标标准》,集中人员、集中时间,清理、收缴“三无”、过期、变质、无QS标志食品,规范购销台账和索证索票制度,查处无照经营食品行为。共出动执法人员1647人次,执法车辆360余台次,检查食品经营户6238户次,检查集贸市场51个次,取缔无照经营户5家,查获三无、过期食品8405.5千克,总价值近5万余元,立案查处食品违法案件3起。抓好猪肉市场监管,由主管局长带队,3次对猪肉市场进行督导检查,取缔非法猪肉经营户4户,促进规范经营。通过开展集中清理,有效地净化新乐市流通领域食品市场,确保全市人民吃上放心食品。抓好食品安全的做法先后在石市工商局和市政府专刊上刊登,受到各级领导的好评。抓好农资市场监管。开展“红盾护农”行动,发布红色预警5次,检查农资经营户956户,取缔违法农资经营户9户,规范56户。查办各类农资违法案件38起,案值21.2万元,罚没款8.9万元,有效地遏止坑农、害农事件的发生。加强指导培训,于5月31日组织农资经营户召开《农资经营规范管理培训会》,印制新乐市农资经营规范管理明白卡450份,下发到每一个经营户手中,继续推行和完善“两帐”“两票”“一卡”“一书”制度,进一步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长效监管机制。开展种留样备查工作,共抽取玉米种子48个,入库备查,增强经营者自我约束意识和防范意识。由于长效监管机制落实比较到位,省工商局新闻中心、河北省电视台分别对新乐市红盾护农工作进行专题采访和报道。开展“红盾断黑”行动,集中治理“黑网吧”。根据上级安排,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拉网式大排查,在日常巡查的基础上,与各网络运营商提供的名单一一对照,实地查看,发现农村“黑网吧”65个,以正式公文形式致函新乐市网通、联通、铁通、电信等提供互联接入服务的单位,责令其立即予以断网,收到较好效果,扼制住“黑网吧”向城乡接合部和乡村漫延的趋势。开展无照经营大清查,取缔无照经营。根据省政府办公厅通知精神和市工商局工作安排,与市政府清税工作相结合,对无照经营者的进行全面清查。在市政府的领导下,开展政府牵头,乡、村、市直有关单位1000余人参加的全市清理无证照经营集中行动,逐乡、逐村、逐户开展地毯式排查。共清理出无照经营4469户,其中需前置审批的3139户,由市政府督察室督促有关部门发证。与烟草部门联系,对无照经营户禁止送烟到户,否则按《无照经营查处取缔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对该单位进行处罚,得到积极配合。清理无照工作开展以来,共办理营业执照1995个。集中打击传销,努力维护地方社会稳定。围绕上级要求,开展两次“震雷行动”,集中打击传销。共出动执法人员320余人次,执法车辆70余台,依法取缔传销授课窝点、居住窝点共12个,当场查获传销人员119人。工商、公安执法人员在对传销人员登记信息、采录指纹后,进行批评教育遣返回乡。电力、供水部门对被查处的9处传销窝点依法采取断电、断水措施。加大宣传力度,发放、张贴打击传销宣传材料2000余份,大力营造抵制传销的浓厚氛围。开展家电下乡产品专项执法检查。检查“家电下乡”企业300余户次,重点检查其来源是否合法、标识是否齐全、质量是否合格、行为是否规范、售后服务义务是否到位。要求全市39家“家电下乡”指定销售商全部建立索证索票和进销货台账制度,并指导经销商健全售后服务、消费纠纷以及行业自律机制。活动开展以来,共印发《消费警示》5000余份,对1家借助“家电下乡”名义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销售太阳能的商户进行立案查处。开展虚假违法广告查处专项行动。以医疗、药品、保健品、化妆品为重点,分季节、分阶段、分品种地开展整治工作。共收缴各类违法印刷品广告5000余张,责令2家广告主对其户外广告进行改正,责令市电视台停播违法广告5条。立案查处违法广告3家,罚款0.5万元。查处市电视台“800万抵债、商品清仓处理”的虚假宣传案件,维护群众合法利益。
2010年,围绕“市场固基础、注册树形象、执法强拳头”这个主题,以流通环节问题乳粉清理和食品安全整治为重点,扎实开展一系列专项整治行动,查办各类经济违法案件256起,其中大要案40起,维护良好的市场经济秩序。在开展流通环节问题乳粉和食品安全大清查工作中,张贴石家庄政府公告2000份,河北省政府3号公告2000份,新乐市政府公告800份,填写《问题乳粉清查登记表》1350份,抽检各品牌的奶粉20个批次。通过认真清理,新乐市流通环节未发现问题乳粉。根据石家庄市工商局的安排部署,从10月初开始,又利用40余天的时间,出动执法人员1528人次,再次对全市流通环节食品安全开展大清查活动。共检查食品经营户6349户次,各类市场57个次,利用“食品安全快速检测箱”检测各类食品618个批次,规范食品经营者台账370份,取缔无照食品经营户17户,收缴过期奶粉253袋,查获假冒伪劣食品共计1002.1千克,总价值1.5万元,查处制售假冒伪劣食品案件21起,罚没到位金额5.2万元。以石家庄市工商系统“红盾护农”在新乐启动为契机,重点开展以种子、化肥、农药、柴油、农机具及其配件等重要商品打假治劣行动。共出动执法人员680人次,对全市387家农资经营店进行全面检查,规范38户农资户“两账两票一卡一书”档案,取缔无照经营2户,收缴假冒、劣质化肥500千克,过期农药17瓶,扣押假冒玉米种子150千克、小麦种子1500千克。确保农资消费安全,维护农村社会和谐及农资市场稳定。“红盾护农”启动仪式和农资市场监管工作在河北电视台、《河北日报》等媒体进行报道。以农村和城乡接合部为重点,开展拉网式大排查,集中治理“黑网吧”。发现农村“黑网吧”65个,以正式公文形式致函新乐市网通、联通、铁通、电信等提供互联接入服务的单位,责令立即予以断网,收到较好效果,扼制住“黑网吧”向城乡接合部和乡村漫延的趋势。同时,重点核查生产企业资质,将吊销或注销情况及时通报相关部门和乡镇。围绕虚假广告、商标侵权、不正当竞争、商业贿赂等工作重点,在工程建设、产权交易、房地产等重点领域和行业,加大对不正当交易、限制竞争、非法经营、无证无照经营等行为的整治力度。同时,抓好高考、中考期间学校周边环境,加大对成品油、汽车等各类市场的监管力度,促进各类市场规范有序发展。认真抓好全省交管系统“三项建设”现场会城市环境整治工作。根据8月6日现场会精神,及时与公安、城建、卫生、交通等部门及相关乡镇(街道)沟通联系,制定具体的工作方案,从各部门抽调46人集中开展治理,并从各工商分局抽调3台执法车辆,专门用于整治工作。组织召开6次工作调度会,经常性地深入一线进行督导、检查,对主要街道的沿路商铺逐户、逐门店进行检查和清理整顿。共清理户外广告牌匾及牌匾乱摆乱放207户次,拆除不合格牌匾22个,清理商品外摆及店外经营891户次,清理广告灯箱51个,清理广告条幅117条,清理橱窗广告及乱贴乱画797户,清理垃圾610立方,使全省交管系统“三项建设”现场会在新乐市顺利召开,提升新乐市的城市形象。开展集贸市场专项治理。确定五个市场为重点整顿市场,全面推行集贸市场十项制度。先后出动执法人员720人次,清理广告牌匾虚假宣传59户,经营假冒、过期商品104户。同时,做到纠建并举,开展“放心购物区”和“消费者满意店”的评选活动,共评选“放心购物区”1个,“消费者满意店”4个,“消费者满意行市”1个。在5月22日省级领导督导检查中,受到表扬。7月27日,全市各县市(区)局主管副局长和市场科长参观新乐集贸市场。在随后召开的现场经验交流会上,领导做典型发言。开展商标广告专项治理。以保护名优产品为重点,严厉打击商标侵权行为。围绕“反误导、打虚假”,治理广告市场。查处商标侵权案件13起,虚假广告案件16起,清理非法户外广告7000余条,收缴非法宣传品6万余张。开展文化市场专项整顿。2月25日~3月20日,与公安、消防、文化等部门联合,对全市电子游戏厅、网吧、歌舞厅、录像放映厅、桑拿洗浴室进行全面清理,共检查62家,取缔、停业整顿和限期整改43家。突击检查网吧,查封违规经营6家,暂扣电脑主机67台,罚款12000元。进行文化市场大检查,收缴种类音像制品2000多盘,非法书刊300余本。开展农资市场专项治理。在农资市场管理中,实行农资销售信誉卡制度,严查农资经营违法行为。查获假种子125千克、假农药220瓶、假化肥3200千克。对全市成品油经营摊点进行大排查,取缔非法销售点35个,罚款2.05万元。开展汽车配件市场专项治理。严厉查处制售假冒伪劣配件的违法行为,取缔非法经营,清除“三无”商品。查处销售假冒汽车配件违法案件1起,收缴假冒桑塔纳汽车配件和旧达契亚汽车配件一汽车。开展肉类市场专项治理。在有关部门的配合下,对全市的冷库及屠宰网点进行整顿,反复4次对邯邰镇病死猪、注水肉进行清理。共查获病死猪17头,注水肉3200千克,捣毁非法生猪灌水窝点7个,收缴灌水工具20套。开展秋季攻势,清理无照经营。利用半个多月的时间,分自查、互查两个阶段,对全市无照经营、超范围经营、乱用名称、字号的经营者进行检查清理。自查中查出无照经营180户,全部办理营业执照。互查中共清理无照经营10户,转借营业执照2户,出租营业执照1户,超范围经营11户,乱用名称字号9户,擅自变更经营场地8户,全部依法进行处理。
2011年,开展食品市场专项整治行动,全年共出动执法人员7656人次,检查食品经营户25128户次,检查食品添加剂及现场制售128家次,清查辣椒及其制品商户126家次,利用快速检测箱检测各类食品2700个批次,查处各类食品违法案件34起,罚没款6.6万元,查扣各类问题食品2852.36千克,通过市电视台播放“红盾在行动”专题片和“消费警示”。开展“食品安全进校园”活动,发放宣传材料5000余份,进商场、超市55户次,举行现场咨询活动26次,接受咨询人数600人次,受理举报投诉13起。对乳制品经营者重新核定许可,核发食品流通许可证160套。8次对“新乐市农副产品批发市场”进行集中清理整顿和规范,取缔非法猪肉经营户3户,查扣注水牛肉50千克,非定点屠宰肉品30千克。开展食用油市场专项整治,查处和取缔两家非法炼油厂,拆除设备4套,其中一户已移送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为全市人民吃上放心食品做出积极的努力。以种子、化肥、农药、柴油、农机具及其配件等重要商品为重点,共检查农资经营户650户,查扣标示不合格化肥2吨,取缔无证照经营户13户,立案查处各类农资违法案件45起,罚没款17.7万元,为广大农民挽回经济损失达30多万元,有效地遏止坑农、害农事件的发生。推行和完善“两账两票一卡一书”制度,开展种子留样备查工作,集中开展化肥抽检工作,共抽检化肥44个品种,对其中7个不合格品种的经营者进行立案查处。通过切实抓好农资市场监管,确保新乐市10余年未发生过大的农资坑农害农事件,保护全市农民农资消费安全。共出动执法人员4024人次,检查经营户5218户次,立案调查处理涉嫌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案件130起,收缴罚没款32.84万元。查扣假冒“六个核桃”2223件,此案已移送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同时,对驰名商标“红牛”“雪花”“泸州”“郎酒”“飘柔”“海飞丝”“中石化”“中石油”进行保护,查处一批侵权商标,罚款5万元,有效保护商标知识产权。以农村和城乡接合部为重点,开展拉网式大排查,集中治理“黑网吧”。发现农村“黑网吧”30个,以正式公文形式致函新乐市网通、联通、铁通、电信等提供互联接入服务的单位,责令立即予以断网,收到较好效果,扼制住“黑网吧”向城乡接合部和乡村漫延的趋势。同时,重点核查生产企业资质,将吊销或注销情况及时通报相关部门和乡镇。围绕虚假广告、商标侵权、不正当竞争、商业贿赂等工作重点,在工程建设、产权交易、房地产等重点领域和行业,加大对不正当交易、限制竞争、非法经营、无证无照经营等行为的整治力度。认真做好城市容貌整治,环境卫生治理,人居环境验收等综合性广告牌匾的清理,夜景灯亮化,学校周边环境整治,高、中考学校综合治理,伏羲庙会秩序维护等各项重大工作。促进各类市场规范有序发展。
2013年,开展“食品安全进校园、进乡村”活动,组织宣传5次,对全市食品经营户1400余人次进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开展《食品安全法》颁布实施4周年专题宣传活动,在6家大型超市全部悬挂宣传标语,利用爱尚、金座购物广场电子显示屏播放食品安全知识200余条,连续播放食品安全宣传片1个月,为做好食品安全工作打下良好的思想基础。先后组织开展儿童食品、校园周边、“春季雷霆”、大米及米制品、乳制品、“五一”期间、“双节”期间、农村市场食品、夏季饮品等专项整治行动,对重点场所、重点品种的食品安全隐患进行排查。在市食安办的统一指挥下,与教育局、食药监、城建等多个部门配合,连续开展5次联合执法行动。全系统共出动执法人员7000余人次,检查食品经营户28000余户次,抽检食品32个批次,快速检测食品2400个批次,查扣不合格食品2000余千克,查处各类食品违法案件57起,罚没款24.37万元。为更好地落实“农资市场网格化监管”和建立长效监管机制,督促农资经营户完善进货查验、索证索票、进销货台账、质量承诺等农资经营质量管理制度。为全市266户农资经营户,重新印制发放进货台账365本,销货台账1140本,设计制作 “新乐市农资经营者监管公示栏”203块,并发放到经营户中予以上墙公示。为搞好农资商品抽检工作,提高农资商品质量,春季玉米种子留样备查43个品种,秋季小麦种子留样备查50个品种,抽检化肥45个批次,其中对18个批次不合格化肥经营者进行查处,罚没款9.23万元。9月11日下午,查处新乐市供销合作社农资配送中心第八批发站经销的不合格“红嶙”牌复合肥料35吨,后续调查中发现其涉嫌商标侵权,已移交公安机关办理。集中力量开展化肥、农药、籽种、农膜、农机具及零配件市场专项整治,重点查处以次充好、以假充真、掺杂使假、虚假标注、虚假广告等坑农违法行为。是年共查处农资违法案件31起,案值9.85元,罚款14.15万元,取缔无照经营3户,查处台账不建立2户,受理农资投诉15起,为广大农民挽回经济损失7.3万元。 明确工作目标:确保辖区内无一家无照经营生鲜肉的商户、确保辖区内无销售非定点屠宰肉品,确保辖区内无销售“注水、病死”的肉品确保全市生鲜肉消费安全,确保生鲜肉经营户索证索票率达100%。印制《食品、生鲜肉监管明白卡》,层层签订责任状,在市电视台发布《生鲜肉消费警示》,公布投诉举报电话,设立三个临时生鲜肉交易市场,集中清理活动开展以来,共出动执法人员537人次,车辆107台次,检查市场30个次,肉品经营户510户次,取缔无照经营户3户,没收销毁肉品70余千克。采取日常监管和突击检查打击相结合的方法,严厉查处“无定点屠宰、无肉品品质合格证、无检疫检验合格证明”的肉品上市交易,分别于1月29~2月7日、4月15~16日和6月21~24日凌晨,突击对新乐市农副产品批发市场、彭家庄、承安大街生鲜肉经营户进行检查,共检查经营户156户次,进行注水肉快速检测249个批次,对9户台账建立不规范的经营户下达预警通知书,取缔无照经营3户。对辖区所有加油站开展拉网式清查,逐户检查、核对经营情况,严厉打击假冒中石油、中石化名称、商标标识的侵权以及掺杂使假、销售不合格油品等违法行为。新乐市有加油站51户。其中,中石化8户,中石油11户,社会站点32户,柴油网点44户。查处清除加油站冒用中石油、中石化名称的侵权招牌3个,对销售油品与标示不符的4家加油站进行立案查处,罚款5.335万元。建立和完善成品油经济户口和动态监管档案。是年完善成品油动态监管档案37个。加大成品油质量监测力度,确保油品质量,规范经营行为,抽检成品油14个批次,其中,对7批次不合格成品油经营者进行查处,罚没款2.55万元,纠正拆除加油站罩棚与营业执照名称不符3家,责令改正销售非乙醇汽油2家,在检查中发现存在问题的加油站,已向分局下达“督导建议书”11份,对无照经营26家、超范围经营24家加油站点,以书面的形式抄告商务和安监部门。认真清查无证无照经营户,坚决查处无照经营的违法行为,充分利用个体工商户验照和年检有利时机,通过上门发放宣传资料、口头宣传等多种形式,对“查无”工作进行广泛深入宣传。同时在新乐电视台播放滚动字幕和黄金时段播放“查无”通告、在各成员单位和各乡镇设立举报箱、公布投诉举报电话等多种手段,广泛宣传查处取缔无照经营的意义,得到社会各界的理解、支持和配合。结合市委、市政府“打非治违”行动要求,对辖区内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爆器材、公共娱乐场所等市场主体的前置审批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共出动执法人员930人次,车辆640台次,发放宣传资料400份,检查经营主体3250户次,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户1503户。还将查处取缔无照经营工作与“亮照经营”活动相结合,通过抓好基层工商分局设立一条亮照经营管理示范街,每人抓一条示范街的方法,达到所有经营户亮照经营、亮证经营、验照经营的要求,取得良好效果。坚持“创新、突破、上台阶”的思路,加大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的力度,加大违法案件查办力度,提高整治行动威慑力。继续深入开展治理商业贿赂、查处不正当竞争、打击合同欺诈、商业秘密保护、打击“傍名牌”“扫黄打非”等工作,狠抓大要案件查处,营造公平公正的竞争环境。加大广告市场监管力度,查处违法广告案件7件,罚没金额4.5万元。查办包括牛栏山陈酿假酒案,新乐市种子有限公司销售虚假标识种子案在内的各类假冒伪劣、侵权案件35起。2013年,进行现场宣传咨询活动3场,发放宣传资料6000份,印发《打传警示》1600条,悬挂条幅、墙体标语120条,发送公益手机短信1600条,在电视台发布公益广告4条,发放打击传销工作联系卡200张,播放反传销电影2场,进行打击传销专题讲座1场,切实提高群众抵制、识别和防范传销活动的能力。按照“辖区管理,守土有责”的原则,建立属地监管责任制,与各基层工商分局签订《打击传销工作责任书》,划定责任区,落实责任人,明确打击任务。同时,强化出租屋、流动和暂住人口的管理,共清理流动人口8000人次,清理出租房屋2200户,清理酒店980户。建立长效监管机制,扎实推进打传整治。新乐市已将打击传销纳入基层平安建设工程,建立预防全面、监督到位、打击有力的长效监管机制。
2014年,加强督导检查,打造食品安全坚实防线。采取主管局长亲自抓,科室包分局,分局领导包片,巡查人员包户的方式,建立“三级督导机制”,确保工作落实到位。组织行政约谈。与1567户食品户签订责任状,对全市大型超市、市场、规模较大的食品经营户以及豆芽经营户、食品添加剂经营户进行约谈3次429人次,提高经营者食品安全意识。广泛宣传教育。5月,在新乐市人民公园门口、6月19日在新乐市爱尚购物广场设立宣传台,普及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科普知识,现场讲解辨假常识、曝光假冒伪劣案例,共接受群众咨询875人次,印发宣传资料4000余份,张贴宣传画1000张,大中型超市悬挂宣传标语45条,利用电子显示屏宣传食品安全知识300余条,播放新闻2次,宣传片13遍次。开展专项整治。重点开展农村食品市场整治、中小学校园及周边流通环节专项整治、婴幼儿配方乳粉专项整治、食品油专项整治和食品安全城市创建工作等“五项大活动”。有针对性地开展“双节食品市场监管”“春节农产品酒类监管”“食品批发市场清查治理”“食品标签整治”“熟制花生非法添加整治”“ 食用明胶和含明胶食品监管”“狗肉监管”“查处违法生产经营儿童鱼肝油”“农村和城乡接合部市场假冒伪劣整治”“查处‘魔烟爽’类儿童食品”等专项行动。抓好质量检测。2月14日早,对1家豆芽经营户进行抽样送检。4月30日,对3家超市及2户食品经营户的13个批次的乳粉、儿童食品、肉制品等进行抽样检测。5月12日凌晨4点30分,集中30余名执法人员,邀请省质检院对新乐市蔬菜批发市场内的10家豆芽经营者所经营的豆芽全部进行抽检。并将市场内16家经营熟食户的猪肉杂子也进行抽检。共出动执法人员6400余人次,检查食品经营户14977户次,抽检食品35个批次,快速检测食品961个批次,立案、查处各类食品违法案件26起,查扣不合格食品1.2吨,罚款20.8万元。健全经营机制,继续保持农资监管领先水平。细化责任分工,强化安全生产工作。在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方面,将安全生产工作落实到岗,细化到人,工作中实行安全生产“一岗双责”,一把手负总责,各科室分工负责。各分局也成立相应的机构,明确工作责任,市局与分局,分局与包片人员层层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向一级负责的工作机制,要求工作人员每到一家单位,对发现的安全隐患,严格记录在案,建立检查台账,并向企业宣传安全生产相关政策知识,约谈企业代表12户,大大便利对企业安全生产的管理。坚持“创新、突破、上台阶”的思路,着力在大要案件、新型案件的查处上狠下功夫,深入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侵权盗版、假商标、假专利、假种子等侵权产品实施重拳出击、严厉打击“双打”行动,共出动执法人员4116人次,立案调查处理涉嫌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案件18起,收缴罚没款23.7万元,扣留侵权酱油醋1105袋,抽检不合格商品案件7起,罚款8.1万元。同时,加强广告市场监管,规范广告市场经营行为,重点对房地产、医疗广告、化妆品广告、酒类广告等落实“四查”制度,共查处违法广告案件4件,罚款1.9万元。以医药、工程建设、教育等领域为重点,积极挖掘线索着力整治商业贿赂行为,鼓励公平竞争,维护合法和谐的市场竞争秩序。对辖区的26家医疗机构进行摸底排查,行政约谈医疗机构22家,悬挂宣传标语22条,发送手机短信宣传200条,在电视台、电台广播宣传12天次。对于重点检查企业,采取召开座谈会、进行约谈、上门指导等形式传达此次专项行动精神,宣传医药领域商业贿赂的巨大危害,以及人民群众的强烈意见,要求重点企业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并及时主动上报。4月中旬,立案处理新乐市医院在药品购销活动中涉嫌违法行为的案件。是年共查处商业贿赂案件2起,罚款21.5万元。继续保持高压态势打击传销行为,广泛发动群众,大范围布控设防,深入到各行各业,尤其在高校学生毕业季,密切关注传销形势发展,严格控制传销活动在毕业生中发展,在做好打传工作的同时,抓好并规范直销工作,及时与上级沟通,做好直销产品的报备工作,并密切关注非直销产品以传销的形式发展。6月9日,组织召开新乐市创建“无传销城市”工作会议,会议共有22个成员单位参加,签订责任状,建立健全全市以工商、公安等部门为主,各成员单位密切配合的打击传销领导机构和工作机制。紧密结合创建“无传销城市”活动,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体和宣传资源,扩大宣传覆盖面,多次到河北美院、华信学院等学校进行广泛宣传,公开举报电话,积极营造防范传销、抵制传销的良好舆论氛围。
2015年,严格按照“三级督导机制”,主管局长亲自抓,科室包分局,分局领导包片,巡查人员包户的方式,切实抓好食品安全分级分层网格化监管,加大食品安全知识和《食品安全法》普法宣传,强化食品抽检促监,并坚持按时间节点针对重点领域专项整治行动。是年,先后开展清理无证无照经营单位专项整治行动、“食品生产加工环节六整治”“新乐市酒类专项整治”“走私疫区牛肉专项整治工作”“虫草保健食品专项监督检查”“中小学校园及周边流通环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餐饮环节火锅原料、底料和调味品专项整治”、驴肉及驴肉制品专项整治、农村食品市场专项整治、生鲜乳生产销售专项整治等各类食品餐饮专项整治18次。共出动执法人员4700余人次,检查食品经营户10719户次,抽检食品174个批次,检查餐饮服务单位724户次,查处无证经营25起,立案查处8起,查扣不合格食品2.1吨。制定《新乐市工商局2015年查处无照经营专项行动方案》并成立领导小组,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无照经营专项行动,根据调查摸底掌握的实际情况,落实属地管理责任,突出区域、行业重点,开展集中查处整治。对违法情节轻微,可以达到而未达到相关生产经营条件的无照经营者,以教育为主,督促、引导其依法办理相关手续,依法领取营业执照,指导其合法经营。专项行动共出动执法人员456人次,检查经营户630户,补办营业执照175户,立案查处156户,取缔无照经营户156户,查处2户“黑网吧”,收缴罚没款70余万元。积极发挥合法经营示范作用,开展亮照经营示范区建设活动,对示范区要建设一批、巩固一批、带动一批,打造成为区域持照经营、亮照经营、诚信守法经营的标杆和品牌,真正发挥示范带动作用,不断提升经营者持照经营、亮照经营的比例。着重从销售不合格农资商品、商标侵权、虚假表示、傍名牌、无照经营等方面入手,下大力度严厉查处各种违法经营、坑农害农行为。扩大“两帐”“两票”“一卡”“一书”制度实施范围,积极推进农资经营户信用管理,肃清农资销售源头,为全市300余户农资经营户制定“农资经营者监管公示牌”,续聘118名农资市场监督员,强化农资市场监管途径。“雨顺”“双阳”两个品牌的化肥经河北电视台报道后,2000余名购买村民自4月初开始到市委、市政府上访反映情况,对此高度重视,第一时间同厂家取得联系进行抽样送检,并将检验结果逐村对百姓进行通报并详细解答相关问题,用两个多月时间,不分节假日多方协调,终使此事得到平息。是年,春秋两季抽检化肥50个批次,对检出的2个批次不合格化肥依法进行查处。紧紧围绕市局市场秩序优化专项行动和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处2015年工作要点,对百姓生活息息相关和社会热切关注的成品油市场、建筑市场及其相关行业(包括物业管理)、空气和饮用水净化类生活用品、交易合同格式条款等重点领域的不正当竞争行为集中开展专项整治。专项整治对金座、飞云、维明三家超市和农村信用联社的合同违法行为进行立案查处,罚款5.5万元。对新乐市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学校、新乐市虞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学校不正当竞争,经多方取证,立案查处罚款8万元。同时,联合纪委对重点行业、企业通过召开打击商业贿赂约谈会等形式,积极开展不正当竞争防范教育。
2015年,细化责任分工,强化安全生产工作。在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方面,严格实行安全生产“一岗双责”,一把手负总责,各科室分工负责,落实责任到人。各所也成立相应的机构,明确工作责任,市局与所,所与包片人员层层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狠抓安全问责制度落实,加大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对巡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必须严格记录在案,建立检查台账,并向企业宣传安全生产相关政策知识。认真开展“打非治违”、危险化学品及烟花爆竹专项整治,组织开展重点企业约谈。行动中共出动执法人员320人次、执法车辆112台次,清查各类市场主体1168户,检查加油站、加气站、网吧、食品、烟花爆竹等涉及安全生产的企业429家,查处取缔涉及安全生产的无照经营单位16家,下发责令改正或停止经营活动通知书53份。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侵权盗版、假商标、假专利、假种子等侵权产品实施重拳出击、严厉打击。“双打”行动共立案调查处理涉嫌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案件9起,收缴罚没款5.228万元,其中商标侵权案件4起,罚款4万元,扣留侵权味精7袋。抽检不合格商品案件4起,罚款1.2万元。销售假冒伪劣商品案件1起,罚款0.028万元。同时,加强广告市场监管,规范广告市场经营行为,重点对房地产、医疗广告、化妆品广告、酒类广告等落实“四查”制度,共查处违法广告案件6件,罚款3.4万元。大范围布控设防,深入到各行各业,尤其在高校学生毕业季,密切关注传销形势发展,严格控制传销活动在毕业生中发展。在做好打传工作的同时,抓好规范直销工作,及时与上级沟通,做好直销产品的报备工作,并密切关注非直销产品以传销的形式发展。6月9日,组织召开新乐市推进“无传销城市创建”工作会议,22个成员单位参加并签订责任状,建立健全全市以工商、公安等部门为主,各成员单位密切配合的打击传销领导机构和工作机制。紧密结合创建“无传销城市”活动,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体和宣传资源,扩大宣传、发动群众,通过开展“反传销大篷车城乡行”活动和“打击传销进社区进学校”活动,发放宣传资料500多份,在群众中树立举报传销、打击传销人人有责的意识,营造防范传销、抵制传销的良好氛围。协同各科室编制的权力清单、责任清单,理清全局各项行政职权及其依据、行使主体、运行流程和对应的责任事项、职责边界,并以清单形式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完善内部执法监督体制,修订落实《新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案件审核工作制度》,规范执法行为和文书制作,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积极实行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两法衔接”和案件公开制度,已将200件行政处罚案件全部录入“两法衔接”信息平台,移送公安机关涉嫌犯罪的案件2起,完成案件公开200余件。加强机关法治培训,组织开展新《商标法》、新《广告法》、新《食品安全法》等业务培训12期,执法考试及格率100%。
2016年,全力查处取缔无照经营。制定《2016年查处无照经营专项行动方案》,并成立领导小组,按照时间节点,突出区域、行业重点,先后开展四次查处取缔无照经营专项行动。根据调查摸底情况,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按照标本兼治的原则,对违法情节轻微,可以达到相关生产经营条件的无照经营者,督促、引导其依法办理领取营业执照。行动共出动执法人员1530人次,执法车辆326车次,检查各类经营主体1821户次,引导办照1230户,查处 “黑网吧”1户,立案查处无照经营63户,罚款48万元。积极发挥合法经营示范作用,开展亮照经营示范区建设活动,对示范区要建设一批、巩固一批、带动一批,打造成为区域持照经营、亮照经营、诚信守法经营的标杆和品牌,真正发挥示范带动作用,不断提升经营者持照经营、亮照经营的比例。严格查处不正当竞争行为。对百姓生活息息相关和社会热切关注的成品油市场、建筑市场及其相关行业(包括物业管理)、空气和饮用水净化类生活用品、交易合同格式条款等重点领域的不正当竞争行为集中开展专项整治。重点对医疗广告、农资市场进行执法检查,对市区主要医疗机构和医疗器械经营单位进行行政约谈,对新乐医药药材公司的经营情况依法进行调查,持续规范新乐市市场公平竞争发展环境。大力抓好市场主体信息公示。多管齐下,通过电视通报、电子显示屏、群发短信、印发宣传单、电话通知等多种途径对年报公示工作广泛宣传,提高年报公示的社会影响力和公众知晓度。各所单独设立年报信息公示窗口,安排专人专机负责对前来咨询和申报的企业商户进行当场指导、当场公示,对市场、工业园区等企业集中区域进行上门帮扶、驻点帮扶等形式指导企业进行年报公示。并落实商事登记制度改革“宽进严管”要求,强化企业信用管理体系建设,积极开展企业年报信息抽查,依法对139户企业未履行公示义务的失信行为实施异常经营标识、信息公示等信用惩戒。全市年报公示率90.02%,圆满完成省市局下达的90%的年报率目标。积极推进市场监管“双随机”联合抽查。按照石家庄市开展“双随机”联合抽查试点工作实施意见,迅速部署,牵头成立新乐市“双随机”联合抽查工作领导小组,起草印发新乐市《开展“双随机”联合抽查试点工作实施意见》(新政办〔2016〕43号)。依托工商“河北省经济户籍管理系统”的市场主体数据,建立新乐市市场主体信用信息数据分库、执法人员名单库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在石家庄市政府组织的12个试点单位联合抽查工作中,对抽查企业的联合检查工作基本完成,正在督促各成员单位进行系统录入工作。同时,积极探索建立市场监管职能部门信用信息互通共享机制,起草印发《关于建立工商登记与审批部门间信息传递处理机制做好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的通知》(新政办〔2016〕59号),在全省法人单位信息资源库应用共享平台建成投入使用前,依托政务办公信息网建立新乐市工商登记与许可审批部门间信息传递处理机制,保证“双告知”制度和市场事中事后监管责任落实到位。全面强化安全生产工作。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狠抓安全问责制度落实,严格实行安全生产“一岗双责”,一把手负总责,各科室分工负责,落实责任到人。认真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打非治违”工作、危险化学品及烟花爆竹专项整治,行动中,共出动执法人员420人次、执法车辆145台次,清查各类市场主体1168户,检查加油站、加气站、网吧、食品、烟花爆竹等涉及安全生产的企业429家,规范排除企业安全隐患64处,对排查出的29户无证无照柴油经营户依法向新乐市安监局抄告,虽安监局以未接到上级文件为由拒不接收,仍积极同新乐市电力局沟通拟进行断电处理,对无照快递经营摊点正在向石家庄市邮政管理局进行移交。“双打”行动共立案调查处理涉嫌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案件8起,收缴罚没款4.6万元。其中,商标侵权案件4起,罚款4.5万元,扣留侵权棒棒糖121袋。扣留侵权眼镜18副。抽检不合格商品案件1起,罚款1万元。同时,加强广告市场监管,重点对房地产、医疗广告、化妆品广告、酒类广告等落实“四查”制度,共查处违法广告案件2起,罚款1.5万元。巩固推进“无传销城市”创建。密切关注传销形势发展,保持高压打击态势,并通过积极开展“反传销大篷车城乡行”“打击传销进社区进学校”等多种活动宣传,广泛发动群众,实现各行各业大范围布控设防。严格抓好直销规范工作,做好直销产品的报备工作,并密切关注非直销产品以传销的形式发展。2016年毕业季,与华信学院和美术学院校举行题为“参加传销,人活着,钱没”和“远离传销、远离伤害”的打击传销专题展板宣传活动,并在飞云超市、维明超市、新乐市行政服务中心等人流量大的场所播放滚动字幕,提醒广大市民远离传销、自觉抵制传销,防范电信诈骗。6月17日,成功召开新乐市打击传销暨“双随机”联合抽查工作会议,22个成员单位参加并签订责任状,建立全市以工商、公安等部门为主,各成员单位密切配合的打击传销领导机构和工作机制,新乐市人民群众防范意识显著增加,无因传销引发的严重刑事案件或影响社会稳定的群体事件。认真开展零售商品售后服务安装专项整治。开展家电、电动车售后维修、农村(乡镇)汽车市场专项整治,检查27家家电维修企业、113家汽车及农用机械维修服务企业,规范80家未按规定对售后配件明码标价的经营户,对情节较重的7家进行立案查处,罚款1.4万元。同时积极开展“三夏”农机维修服务活动和“创建星级服务示范店”活动,摸清新乐市农机具底数,对36台农机进行免费维护检修,新设立两个“三夏”农机维修服务点,评选出1家四星级维修示范店,有力促进新乐市维修行业规范化建设。
【推进“三年大变样”创建工作】 2010年,根据新乐市委、市政府关于“三年大变样”验收暨创建“最洁净城市”工作精神,抽调专门执法人员,与城建局联合成立专门的监督检查小组,对市区内主要街道两侧商户的广告牌匾、灯箱和墙体橱窗广告进行清理。由局班子成员带队,各科室成立四个督导检查小组,分包市区内主要街道的清理和有关商场超市的霓虹灯点亮工作。先后5次深入到一线进行督导,同经营者面对面的做工作。清理缺字、错字、破旧等不规范牌匾22个,拆除2块,清理店外乱摆放的灯箱、广告牌131个,清理乱贴乱画的墙体、橱窗广告104户,清理乱拉乱拽的广告条幅16条,为改善城市环境做出积极的努力。
【强化市场监管】 2006年,以农资行业为重点,加快信用分类监管体系建设步伐。利用“综合业务软件”,将累计1800多户企业、2万户个体工商户的基本资料、日常巡查情况以及2000多个案件档案和80多份合同抵押档案全部输入微机,建立起完著的企业和个体信用评级数据库。率先在农资行业开展信用评级工作,于7月初召开“农资行业信用评级动员大会”,通过主管部门引导、农资协会主办、会员主动参与的方式,在全市农资行业中实施《企业信用评级制度》。根据9个方面的标准,将农资企业评定为A、B、C、D四个信用级别,结果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并对评定为A级的进行挂牌。此次活动共有53家参加,评定为A级的8家、B级的32家、C级的1家,种子公司下属门市不具备法人资格的11家,注册登记日期不符合资格的1家。通过实施信用监管,促进经营者向守法诚信经营的方向发展。
2007年,按照省市局机构设置的文件精神,成立行政执法大队,进一步理顺行政执法体制,解决多头执法、效率不高等问题。利用综合业务管理系统,将企业登记、市场巡查、查办案件等情况及时录入,建立起完善的企业和个体信用评级数据库。为迎接国家局信用分类监管数据检查,共导入、录入和补录企业及个体工商户信息1.5万个、案件2100个。在国家工商总局检查中,送检资料完整率和准确率均为100%,受到领导好评。
2008年,利用综合业务管理系统,将企业登记、市场巡查、查办案件等信息及时录入,建立完善的企业和个体数据库,逐步建立科学、合理的企业和个体户信用监管指标体系。为迎接国家局信用分类监管数据检查,共导入、录入和补录企业及个体工商户信息2.5万条、案件信息8000条,在省局检查中,受到领导好评。充分利用信息资源,更好地为政府、企业和社会公众服务,推进“信用新乐”建设。
2009年,积极推进工商行政管理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法治化建设,不断改革监管服务方式,创新体制机制,推动职能转变,提升整体效能,努力实现对市场监管的强化。以流通环节食品安全为重点,推行网格化监管。根据工作实际,按辖区层级设置分为市局、分局、监管责任人三级网格。市局为一级网格,局长为第一责任人,对影响网格化管理的突出问题进行分析研究,确定阶段监管重点,对分局的日常监管工作情况进行指导、检查、督导及考核。分局为二级网格,分局长为第一责任人,负责计划、组织、落实各项监管任务,解决和反馈日常监管中出现的突出问题。监管责任人为三级网格,监管责任人为第一责任人,负责对网格内的食品经营单位进行食品安全综合监管,搞好专项整治。通过定区域、定人员、定任务、定责任,制作网格化管理及执法责任示意图,全面建立市局、分局和监管责任人的三级责任管理体制和联动机制,做到各网格区域明晰,监管无死角、无盲区。以食品、农资等行业为重点,积极构建市场主体长效监管机制。加强对流通领域食品经营者的监管,1255户食品经营者全部建台账及索证索票制度。全市食品经营单位巡查覆盖率、无照经营食品查处率、乡镇以上食品经营户持照率、食品经营户索证索票率、农村食杂店进货台账登记率、可追溯率、正确使用食品安全快速检测设备率基本上都达到100%。同时,完善流通领域商品经营者进货检查验收、验证验票、购销台账、协议准入、商品质量承诺、不合格商品退出等项制度,从源头上加强对商品质量安全的防范和监控,实现商品质量的事前、事中监管。在全市农资经营者中积极推行“两账两票一卡一书”制度,加强行业自律,进一步规范农资经营者的经营行为。
2014年,进一步统一办案标准、证据采集标准、办案程序规定,细化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规定,有效防止和纠正畸轻畸重、办人情案等现象,并逐步实行查办案件结果的公开。积极实行工商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紧密联系的“两法衔接”机制,8月20日,聘请石市局法制处处长,对执法人员进行“两法衔接”的培训,提高执法人员的办案水平和“两法衔接”工作意识。9月,郭吉林局长在全市“两法衔接”工作会议上作先进发言。将310件行政处罚案件全部录入“两法衔接”信息平台,移送公安机关3起涉嫌犯罪的案件(及线索),无一遗漏。同时,积极落实建设“三级平台”,推行“两个代办”制度,进一步下放行政审批权限,最大程度的为群众开辟绿色通道。扎实做好清理整顿黑网吧、中老年用品市场、鲜肉市场监管、成品油市场、烟花爆竹市场监管等工作,确保市场环境安定、有序。结合市局群众路线活动红盾护农试点单位活动,着重从销售不合格农资商品、商标侵权、虚假表示、傍名牌、无照经营等方面入手,下大力度严厉查处各种违法经营行为。将礼堂街作为试点,与市区分局多次进行督促指导经营户建立“两帐”“两票”“一卡”“一书”制度,积极推进农资经营户信用管理,肃清农资销售源头,全方位净化农资市场,为全市300余户农资经营户制定“农资经营者监管公示牌”,聘请118名农资市场监督员,根据守法情况、信用情况等在每个乡镇树立典型,评选出3户“农资经营放心店”,被石家庄市工商局定为示范单位,在《中国工商报》和“国家工商总局网站”进行刊登。同时,积极做好农资商品抽检工作,提高农资商品质量。共抽检化肥59个批次,其中对13批次不合格化肥经营者进行查处,查处农资违法案件19起。
2015年,积极推进年报公示制度落实。多管齐下,创新服务,通过电视通报、印发宣传单等多种途径进行宣传,各所单独设立年报信息公示窗口,安排专人专机负责对前来咨询和申报的企业商户进行当场指导、当场操作、当场公示。同时对年报工作进行检查和汇总,联合所对未申报年报的企业逐户电话通知,力争做到逐户不落,新乐市2013年个体公示率为91.09%,企业年报公示率为89.6%。2014年个体年报公示率为90.5%,企业年报公示率为85.8%。强化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并从7月1日起,对所有未参报2013、2014年年报公示的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对未参加2013、2014年年报的个体工商户标注为经营异常状态。并加强企业年报信息抽查,落实商事登记制度改革“宽进严管”要求,依法对企业未履行公示义务的失信行为实施信用惩戒,通过抽查,按照法定程序对抽查结果不正常的38户内资企业、2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和19户个体工商户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并向社会进行公示。
2016年,以肥料、农膜、农药、农机具及其零配件和农用柴油等为重点农资商品,依法查处农资销售中掺杂使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行为,肥料产品虚假标注行为。积极做好春秋农资抽检工作,对全市经营的化肥进行抽检,共抽检55个批次,全部合格。大力推进诚信经营示范建设,引导并协助企业申报“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创建“农资经营示范店”10户,创建市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3户。加强油品监控,成品油定向监测19个批次,对5个不合格批次成品油依法进行处理,协同商务局、安监局、电力局等部门拆除取缔黑加油站53户,严厉打击非法生产销售不合格油品的违法行为。
【探索实施商品市场准入制度改革】 2005年8月,召开对食品、农资行业实施规范化管理动员会,以集贸市场和重要商品经营网点为重点,教育、引导、督促农资、食品等重点行业229户建立重要商品市场准入备案制、索票索证制。推行和完善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查、商品质量信息公示警示、预警和奖惩激励等项制度,建立健全商品质量安全过滤机制。
2006年,推行和完善流通领域商品经营者进货检查验收、验证验栗、购销台账、协议准入、商品质量承诺、不合格商品退出等项制度。强化对农资市场的长效监管机制,在全市320户农资经营户中落实“两两票、一卡一书”制度。做好种子留样备查工作,在种子公司成立“种子留样备查室”,共抽取样品96个品种,其中玉米种子73个品种,小麦种子23个品种,为维护农资市场秩序做出积极的努力。
2007年,在农资、食品等500多家重点商户中推行和完善流通领域商品经营者进货检查验收、验证验票、购销台账、协议准入、商品质量承诺、不合格商品退出等项制度,从源头上加强对商品质量安全的防范和监控,实现商品质量的事前、事中监管。
2008年,加强对食品、农资等重点行业的长效监管。建立健全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执法监管制度体系,积极构建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长效监管机制。落实食品安全“两个百分之百”,督促县城以上1个集贸市场、1个农副产品市场、38家超市建立进货索证索票制度,乡镇、街道和社区的214家食杂店建立食品进货台账制度。完善流通领域商品经营者进货检查验收、验证验票、购销台账、协议准入、商品质量承诺、不合格商品退出等项制度,从源头上加强对商品质量安全的防范和监控,实现商品质量的事前、事中监管。在全市农资经营者中积极推行“两账两票一卡一书”制度,加强行业自律,进一步规范农资经营者的经营行为。
2010年,把好市场主体资格准入关,保护经营者合法权益。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市场准入条件和程序,做到“三严格三禁止”。做好企业年检工作,对已准入的市场主体资格严格审查。查处非法开业的农村营利性医疗门诊476户,都依法进行处理。
【加强12315申诉举报指挥系统和农村“一会两站”建设】 2005年,成立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联络中心,实现市、县、所三级联网。加强农村维权体系建设,在全市159个行政村、3个学校、10个商场超市、1个木材市场和5家大型企业设立消费者投诉站及12315联络站,培训工作人员331人。共受理消费投诉880起,其中农村“一会两站”受理580起,农资消费投诉160起,食品消费投诉140起,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297万元,切实发挥好维护农村消费者合法权益和商品质量事后监管的作用。
2006年,新建12315办公大厅,强化12315申诉举报、指挥调度、数据分析和预警功能,加大对工作人员的培训力度,不断提高系统网上报送和反馈信息、网上查询、网上发布、网上督办和网上指挥调度的运行质量和效率。共通过12315系统反馈信息87条,发现和查办案件83起,发挥商品质量事后监管的作用。
2007年,通过12315系统反馈信息25条,发现和查办案件45起。2008年,通过12315系统反馈信息23条,发现和查办案件40起。
2010年,在全市160个自然村和部分商场设立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联络站和消费者投诉站,积极受理消费者投诉,为消费者排忧解难。是年,共受理消费者投诉556起,挽回经济损失732.6万元。4月下旬,石市消协在新乐市组织召开全市24个县(市)区参加的基层网络建设经验交流会,并对新乐市三个农村消费者投诉站进行观摩。
【构筑网络平台,推进信息化建设】 2005年,为基层分局和注册大厅更新计算机7台,实现网络设备的升级换代。利用无线联网技术,实现局机关与各分局的10M无线网络联通,全系统形成一个大型局域网,为工商监管软件的运行打造一个大型的网络平台。加大业务软件的应用力度,为信用体系建设提供技术保障。抓好局域网自动办公网页和互联网“新乐工商”站点的建设,实现网上举报、投诉、政策法规查询、业务咨询。
2006年,加大硬件建设力度,为基层分局和注册大厅更新计算机5台,新购置打印机12台,实现网络设备的升级换代。实现局机关与各分局的10M无络网络联通,为工商业务软件的运行搭建一个大型的网络平台。初步形成“一网三系统”的信息网络化工作格局:全局建起一个大型的局域网,与省市局并联。“综合业务管理系统”“财务信息网络系统”和“12315指挥澜度系统”三大业务软件全部联网运行。切实用好综合业务软件,导入和录入企业及个体工商户信息1.3万个、案件1800多个,确保各种信息共享。全面更新局域网自动办公网页和互联网“新乐工商”站点,实现网上举报、投诉、政策法规查询、业务咨询等功能。同时,在显示屏公示、办公区监控、网络视频会议室等方面,进一步提高信息化应用水平,为工商工作提供服务。
2007年,抓好信息化的建设和应用,加强硬件建设,为基层分局和注册大厅更新计算机17台,新购置打印机4台,实现网络设备的升级换代。局机关与各分局实现光纤联通,为工商业务软件的运行搭建一个大型的网络平台。初步形成“一网三系统”的信息网络化工作格局:全局建起一个大型的局域网,纵向系统内省、市、县、所四级连通,横向与市委、市政府和各部门连通。“综合业务管理系统”“财务信息网络系统”和“12315指挥调度系统”三大业务软件全部联网运行。制定信息化建设和考核办法,根据省市局要求,将数据录入、维护、更新工作量化到每个科室、分局,实行百分制评比,半年一评比,年终一总评,促进“数字工商”建设。开展信息化外网培训,利用省局登记网站,实现企业注册登记外网预审。开通党政办公网,实现自动化办公。更新局域网自动办公网页和互联网“新乐工商”站点,实现网上举报、投诉、政策法规查询、业务咨询等功能,实现资源共享。
2008年,加强对人员的信息化培训力度,在全国信息化网上答题测试预赛中,满分率67%,平均成绩98.12分,获得全市第二名。加强硬件建设,为有关科室和基层分局配备笔记本电脑8台,移动执法应用智能终端10个,实现网络设备的升级换代。局机关与各分局的10M无线网络联通,为工商业务软件的运行搭建一个大型的网络平台。初步形成“一网三系统”的信息网络化工作格局:全局建起一个大型的局域网,横向与市委、市政府和各部门的连通,纵向工商系统省、市、县、所四级连通。“综合业务管理系统”“财务信息网络系统”和“12315指挥调度系统”三大业务软件全部联网运行。利用省局登记网站,实现企业注册登记外网预审。开通党政办公网,实现自动化办公。更新局域网自动办公网页和互联网“新乐工商”站点,实现网上举报、投诉、政策法规查询、业务咨询等功能,实现资源共享。
2009年,抓好数据质量录入工作,初步形成“一网三系统”的信息网络化工作格局:全局建起一个大型的局域网,横向与市委、市政府和各部门的连通,纵向工商系统省、市、县、所四级连通。“综合业务管理系统”“财务信息网络系统”和“12315指挥调度系统”三大业务软件全部联网运行。利用省局登记网站,实现企业注册登记外网预审。开通党政办公网,实现自动化办公。通过市局配备和内部调剂,设立能同时供12人集中使用的计算机培训室,用于网络化管理系统及软件的应用培训,提高办公自动化程度。更新局域网自动办公网页和互联网“新乐工商”站点,实现网上举报、投诉、政策法规查询、业务咨询等功能,实现资源共享。
【工商所规范化建设】 2004年,撤并两个工商所(开发区所和车辆管理所同时并入长寿分局),五个工商分局全部整合到位。建立统一的工商所标志、工商所所牌和“窗口”设置,树立良好的工商形象。以新的标准对原有公示内容进行修改和完善。加大硬件建设力度,为基层新配备车辆2部、微机7台,空调3台。
2005年10月,河北省局基层建设联查小组对新乐市工商局进行检查,对基层建设工作给予肯定。
2006年,工商所规范化建设水平不断提高。结合“基层建设规范年”活动,对五个工商分局进行资源整合。加强基础设施建设,为局机关和各基层分局配备新办公桌137张,办公椅206把,空调34台,进一步规范工商所标志、工商所所牌和“一站式”首办责任厅的“窗口”设置,以新的标准对原有公示内容进行修改和完善,树立良好的工商形象。注重工商文化建设,于春节前开展娱乐比赛活动,提高工商干部的文化水平和道德素养。是年以来,抓好办公楼一楼门店的竞标,为加强基层设施建设提供保障。做好换发新工商制服工作,展示新的工商形象。政务信息和新闻宣传工作开展扎实有效,编订1993年至2005年工商志,围绕队伍建设、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等项重点工作,刊登各类新闻宣传稿件40多篇,上报信息50多篇。
2007年,加强基础设施建设,为各基层分局新配备执法车辆6辆,全局执法和办公车辆19台,实现省局提出的每个基层分局不少于2辆执法车辆的目标。按照市局文件精神,新成立马头铺分局。加强工商所规范化、标准化建设,根据市局确定的八项规范八十五条标准,制定实施方案,将考核的内容逐一落实到各科、室、会和各个分局每位责任人身上,并规定具体的考核时间、考评标准及奖惩办法,确保基层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的落实, 提高为民服务的水平和质量。10月,顺利通过省工商局基层分局达标验收。为各基层分局配备快速监测设备,对农资、食品开展定量监测和快速监测,提高监管执法和服务效能。注重工商文化建设,于春节前开展娱乐比赛活动,提高工商干部的文化水平和道德素养。是年以来,的政务信息和新闻宣传工作开展的扎实有效。围绕队伍建设、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等项重点工作,刊登各类新闻宣传稿件30多篇,上报信息50多篇。根据市政府领导指示,与市电视台联合制作《公仆》工商专题片,在电视台进行播放,营造良好的工商形象。抓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创造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作为先进典型接受石家庄市政府的检查验收。法制、消协、个私协、维管办、学会、工会等等,都围绕中心工作求真务实,扎实进取,取得较好的成绩。
2008年,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联合通知,于9月1日开始,停止征收集贸市场管理费和个体工商户管理费。按照市政府的指示精神,积极筹备资金,按规定招标,对机关办公楼体外墙进行装修,更换瓷砖,清洗琉璃瓦,美化城市环境。抓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抓好机关值班,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在局机关门口设置登记检查岗位,确保奥运会期间的机关安全和稳定,创造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围绕纪念新乐市消费者协会成立二十五周年,拍摄《市消协25周年维权历程》纪录片,整理编印《市消协25年案例选编》《纪念市消协成立25周年图片展》《消费维权25年大型画册》和《消费维权百米漫画展》。政务信息和新闻宣传工作突出,围绕队伍建设、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等项重点工作,刊登各类新闻宣传稿件42篇,上报信息60多篇,营造良好的工商形象。
2009年,围绕档案升级工作,成立工商志编纂工作小组,抽调6名人员,将2000年以来的工商历史进行汇总、编纂,形成汇编。《工商志》记述时间自2000年1月至2009年9月,卷首设《大事记》,正文分机构、干部队伍建设等11章,卷未设《附录》,共20余万字,详细记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省以下垂直管理以来,实行“小局大所”,进行基层工商所改革和建设的进程,以及实现管办彻底脱钩,全面加强对社会主义大市场全方位监管的成效。
【加强财务管理】 2007年,想方设法增收,千方百计节支,尽最大努力提高全员待遇。共完成上缴款717万元,超额完成全年收入预算,保证各项工作的正常运转。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收入稳步增长。完善“阳光收费”管理制度,加强对电子收费台账的登记管理,准确及时录入基础数据,推行上站收费、微机打票工作,全系统基本上实现微机开票收费,上站交费率80%以上。制定激励措施,强化依法组织收缴的力度,做到应收尽收不乱收,应罚尽罚不滥罚,应缴尽缴不滞留,确保收入稳步增长。合理控制开支,确保资金有效利用。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规定,制定并实施大宗物品购置、招待费标准、百千米用油公示等项制度。严格控制支出,对票据不规范和手续不全的一律不予报销,从而提高资金的有效利用率。加强固定资产管理。根据财政部工作安排,对所有资产进行全面、细致、准确的清查, 共清理盘点固定资产782件,价值93万元。通过国有资产的清查,盘清家底,做到固定资产账账相符,账实相符,避免国有资产流失。进一步规范会计基础工作。积极推广和使用“财务网络信息管理系统”,完成7000多业户基本信息和每月收费信息的录入,实现对基层收费工作的动态管理。建立和完善会计人员岗位责任、内部牵制等15项制度,保证各项财务事项合法有序。对会计科目、会计账簿和会计报表进行规范和设置,对会计凭证按要求进行粘贴和装订,在“一年两审”中受到表彰,被省工商局评为财务管理工作先进单位。
2011年,坚持“科学发展,规范理财,夯实基础,增收节支”的思路,按照“收支两条线”原则,有效规范预算、决算、内部审计、资产处置、票据管理等工作。较大幅度地提高人员福利待遇,圆满完成2011年度财务收支预算。制定和执行《大宗物品公开采购和招标制度》,向上级积极跑办、申请资金100万元和自筹资金48万元,对一直在危楼办公的邯邰分局进行改建。经与电力部门申请协商,将原来低负荷的供电设备进行改造升级,提高供电容量,筹措资金对局机关外部电路和承安分局线路进行全面改造,对年久失修的供暖管道进行大量更换和整修,为全系统工作运转、用电安全和监管执法到位提供有力保障。
【助力城市建设】 2013年,抓好信访稳定工作。将信访工作纳入重要工作议事日程,对于体制改革中存在的不稳定因素,认真做好隐患苗头排查,在职能范围内加以解决,确保人心不乱、工作不断。按照市委政府的具体安排,集中力量在市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三次全勤待命集中力量认真做好何家庄事件人员稳控、人员疏导等各项工作。利用3个月的时间安排专人处置新乐市联谊公交客运有限公司在变更事宜中因股东之间纠纷出现的群体信访事件,并成功通过法律程序予以解决。在伏羲庙会期间,密切关注重点区域、重点人员的去向,成立领导小组,强化值班制度,安排充足的执法人员,周密排查,严密监控,确保伏羲庙会的安全稳定。杜固镇废旧塑料行业综合整治。杜固镇废旧塑料行业曝光后,在市委、政府的安排部署下,当晚抽调80余名执法人员,连续一周对杜固镇的义合庄、南贾庄、北贾庄、小吴村4个行政村的358户废旧塑料经营户进行摸排、宣传和全部停业、断电、拆除设备、捣毁设施、封存原料、清运垃圾的各项工作。6月24日后,进入帮扶阶段,抽调8名执法人员组成驻村帮扶队,通过召开村支两委工作会、悬挂宣传条幅、发放宣传材料、入户走访等方式讲解新乐市治污工作的重要性,争取老百姓的理解和支持。期间,人员累计走访原经营户1573户次,拆除锅炉5台,拆除设备177台(套),封存设备62台(套),封存原材料共计5821吨,帮助经营户处理原料796吨。对期间不听劝阻、私自生产的17户企业进行断电处理,封堵进入新乐市原材料车30余辆,通过社会就业保障局向外输送务工人员30余名。9月13日后,进入后续整顿阶段,配合环保局、电力及其相关部门,对所有无合法手续的用电商户进行集中拆除,拆除变压器66台,断三相用电户270户,为确保人民天蓝水净的环境做出应有的贡献。农村面貌改造提升工作。成立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对小流村所有经营户的广告、牌匾进行排查摸底,对沿线55户需要规范整治的经营户发放《农村面貌提升改造宣传单》和整改通知。分别于7月26日、29日、30日、8月5日组织30余名执法人员,对小流村沿无繁公路两侧的条幅、违章广告、牌匾进行清理,并由电视台配合对脏乱差的个别经营户进行曝光,从而促进工作的进展。清理灯箱广告(竖牌)97块,条幅50条,拆除违章广告43处。城区容貌综合整治工作。以主街主路、重点街区为突破口,以市容卫生、园林绿化和街区整治为重点,对市容市貌、环卫保洁、道路整修、建筑整饬、街旁绿化、工地管理、渣土治理等实施全方位提升。对鲜虞街路段264户经营户落实“门前五包”责任制,清理橱窗小广告131户,对4处违建、临建及建筑完成清理,楼体亮化6家已完成,庭院绿化升级2户已完成,鲜虞街由南向北路沿石已更换完毕。完成西出入口路域拆迁拆违工作。国省干线公路环境综合整治中,对涉及到的6家煤炭经营户进行集中清理。同时,加快新乐市特色产业转型升级步伐,对牵头负责的无纺布、制鞋、汽车脚踏垫产业进行摸底调查,制定《无纺布、制鞋、汽车脚踏垫产业转型升级的实施方案》,并对特色产业企业注册和商标注册开辟“绿色通道”,为行业健康稳步的发展壮大起到积极作用。
2014年,根据新乐市委、市政府关于农村面貌提升和蹲点调研工作要求,到农村蹲点调研,解决群众诉求,并撰写蹲点手记和调研报告。同时,为进一步提升农村面貌,到重点村内营村,完成自来水改造,方便居民用水,处理生活垃圾5000立方,净化村内环境卫生。还对内营村进行资金帮扶。副局长王明杰到后进村南大岳村,硬化水泥路20000平方米,南北大街8200米,完成田间林网4千米,植树2400棵。并积极协助村支两委解决未完工的新民居改造工作,积极开展招商引资工作,主动联系投资商并与其进行面对面交流,为促进南大岳经济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狠抓农民专业合作社清理整顿。是年,以积极作为、勇于攻坚为工作标准,先后在1月、3月、5月组织三次大规模的摸排调查工作,全力清查农民专业合作社非法集资行为。对全市登记的964家农民专业合作社逐一排查,根据市委、市政府的安排部署,积极协同农牧、公安等部门,对涉嫌非法集资的36家,通过进一步摸排和调查,对最终确定的19家进行分类处置,并采取逐一制定措施、逐一督导和引导教育、施压等多种措施,使其返还群众资金,返还非法集资款项达2亿多元,同时根据市委、市政府的安排,到邯郸的五县市进行实地调查,为下一步处置打下良好的基础,为群众挽回重大损失。扎实开展大气污染治理专项行动。针对连续雾霾的重污染天气,及时向市区各大商场、超市发布预警,提醒其缩短营业时间,并第一时间在金座广场、飞云爱尚、市政广场等电子大屏幕上向公众发布“重污染天气预警通告”和建议性污染减排措施等信息60余条。APEC会议期间,组成5个工作组,每天轮流值班,对所协助的杜固镇进行无缝隙巡查,重点对秸秆焚烧、企业排污等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协调相关部门进行查处,确保会议期间空气质量良好。认真做好信访稳定工作。做好APEC、十八届四中全会等一系列重大会议期间的维稳工作,及时处理农业合作社和壹加壹商城受损失群众多次上访事件。11月,成功处理公交公司因股东纠纷上访事件。对体制改革中存在的不稳定因素,认真做好隐患苗头排查,在职能范围内加以解决,避免影响稳定的事件发生,确保在这一特殊时期人心不乱、工作不断。
2015年,抓早动快、科学规划,及时超额完成绿化招商。高度重视两河绿化工作,迅速成立绿化招商领导小组,制定包抓地段绿化工作方案,多次深入村镇进行调研协调,通过各种渠道联系种植大户,宣讲两河沿岸造林绿化优惠政策和对新乐市环境绿化的贡献,对达成意向的种植户进行十多次沟通,并亲自督办项目落地具体遇到的难题,消除投资人的顾虑,及时促成投资人在岸城村达成1000亩速生杨种植协议。在项目跟进中,积极联系林业局专家认真制定造林绿化技术要求,对株行距、树坑及整地规格进行规范。并于3月23日组织全局党员、领导干部85人义务植树,这次植树为农户义务植树200亩,不仅提高党员干部对改善生态环境的认识,更加营造出全民参与义务植树的良好氛围,得到种植户和群众的好评。抢抓机遇、奋发作为,积极对接京津产业转移。全局动员,营造良好招商氛围。把对接京津产业转移列为中心工作,迅速组建由局长负总责的产业对接招商团队,并制定专项招商工作方案,召开全体干部职工大会,动员全局人员积极发挥自身人脉优势,千方百计对接京津外迁企业,切实营造人人参与、踊跃招商的良好氛围。深挖资源,构建多维招商平台。依托省市主管部门及新乐籍在京老乡,积极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及北京中外名人集团、北京食品行业协会、北京医药行业协会等取得联系,深入了解京津食品药品领域外迁企业信息,为招商创造有利条件。8月,局长赴京进行重点招商洽谈,同多位企业负责人进行会面对接,达成新乐市实地考察意向,为推介新乐、引进企业投资打下良好的开端。创新服务,优化招商引资环境。在全系统认真开展“窗口服务”培训,严格落实“一字工作法”“零成本登记”“零障碍”全程服务协办机制等便民服务制度,进一步完善项目建设“绿色通道”机制,实行“登记全程代办”跟踪服务,最大程度优化市场准入,配合做好项目对接工作,为京津相关企业入驻创造良好环境。按照“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严把注册登记和许可审核关口,落实餐饮服务的环评审批,对符合要求的餐饮服务企业推广使用净化型家用抽油烟机,并以市区为试点开展餐饮企业油烟在线监测工作,向市区269户餐饮单位发出通知,督促其按要求安装油烟治理设施。对新乐市269家餐饮单位严格落实网格化监管,建立健全监管企业档案,严格查处无证经营、违法排污等各类违法违规行为,确保餐饮污染源分级分层网格化监管覆盖面100%。累计检查餐饮单位1610户次、出动执法人员1083人次、发放整改通知24份,发放停业通知264份,安装油烟净化设施共196家。认真制定成品油监管检查方案,严厉打击非法生产、销售不合格燃料的违法行为,生产、销售环保不达标车辆行为,严禁销售国家第三阶段机动车排放标准的车辆。专项行动发放张贴成品油管理有关通知110份,清除加油站侵权招牌3个,抽检成品油13个批次,对4起成品油质量案件依法进行查处。制订《2015年取缔煤炭无照经营实施方案》,并按照《新乐市2015年洁净型煤推广使用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开展取缔无照经营煤炭生产加工企业、散煤销售点专项联合执法行动,严厉打击煤炭流通无照经营、环保设施未达标、煤炭品质不达标等违法经营行为,进一步规范新乐市煤炭市场的发展。在市区范围落实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开业典礼燃炮排查监管,按照辖区管理开展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摸排监控,认真同经营户负责人沟通,禁止其燃放礼花鞭炮,积极引导经营户采用播放电子炮、踩气球等方式开展庆典活动。结合“无证无照”清理、小餐桌整治、食品安全城市创建,积极推广清洁能源使用,对燃煤炉具按照“应拆尽拆、非拆即改”的工作原则,各所勇担责任,主动作为,同环保局等各部门形成有效联动,确保责任区内35家使用燃煤炉灶全部关停、整改完毕。协助杜固镇进行无缝隙巡查,重点对秸秆焚烧、企业排污等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协调相关部门进行查处,确保相关期间空气质量良好。积极开展大气污染防治教育宣传,组织餐饮经营单位开展约谈培训,强化餐饮企业是污染源防治工作第一责任人,要求企业树立大局意识、环保意识,做到废水、废气和废弃物达标排放,主动接受、配合监管部门执法检查和监督管理。利用市文化广场大型显示屏、商场LED显示屏播放大气污染公益广告20余条,公众发布“重污染天气预警通告”和建议性污染减排措施等信息60余条,累计发放相关宣传资料1000余份,大力培养公众环保意识,倡导绿色出行、低碳生活。伏羲庙会期间,制订伏羲庙会餐饮摊点专项整治方案,抽调60多名精干人员组成庙会巡查监管工作队,每天坚守在庙会市场监管一线,并安排专人通宵值班,加强对各类流动摊点指导检查,设立咨询台,接受群众咨询投诉,及时发现市场安全隐患,确保庙会市场稳定安全。对体制改革造成的干部职工欠缴养老保险问题,认真做好退休职工思想工作,积极承担缴纳欠缴的合同制职工养老保险,在能力范围内以单位经费垫付发放部分养老金,避免影响稳定的事件发生,确保这一特殊时期人心不乱、工作不断。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农村面貌改造提升工作要求,认真落实,副局长带队组成工作组第一时间入住北大岳村,并认真开展蹲点调研,广泛解群众诉求,详实记录蹲点手记和调研报告。制订北大岳农村面貌改造提升方案,针对15项实事同各有关部门积极沟通协调,新增改造变压器820千伏安,完成村内安全用电改造。处理生活垃圾15600立方米,极大净化村内环境卫生。增种景观树木500平方米,初步完成村庄绿化。厕所改造完成140个,完工率100% 。规划中村内南北两条路面硬化,1000平方米硬化任务完成。村内饮水安全项目,对部分老旧供水设备和管网完成更换,十五件实事全部落实到位。
2016年,成立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和环保科室,建立健全相应的工作机制,形成“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全系统上下联动、共同参与的工作局面。严把注册登记和许可审核关口,落实餐饮服务的环评审批,对新乐市280家餐饮单位严格落实网格化监管,积极推广清洁能源使用,严格查处违法排污等违法行为。加大执法力度,严打无照散煤经营,对全市范围内所有散煤经营点进行摸排,涉及到的无证无照散煤经营户58户全部清理取缔,清理散煤10000余吨(市区2700余吨)。按照“应拆尽拆、非拆即改”的工作原则,联合环保局对建成区特别是环市委东南的临街门店取暖情况进行逐户摸排,对责任区域119家燃煤大灶进行全部关停拆改,并采取动态监管。坚持提前介入,对新注册登记的企业、工商户发放禁炮通知,对市区内10家承办婚宴的宾馆、酒店和婚宴大厅积极开展行政约谈,同企业签订责任状并建立台账,由市区所、长寿所和马头铺所按照网格化监管落实责任到人,积极劝说相关市民移风易俗,确保禁炮工作落实到位。周密部署,确保重点时期安全稳控。开展“两会期间食品安全保障”“中考、高考期间食品安全保障”等重点时期食品安全保障工作3次,有力保障新乐市重点时期食品安全。全力推进全国县级文明城市创建。成立创建全国县级文明城市工作领导小组,立足职能实际,制订相应的推进实施方案和相关责任分工,对涉及的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2项工作和文明城市创建25项工作,认真梳理、逐项对照,明确任务目标、具体措施和责任时限,实施挂督办,要求各责任科室严格按照责任分工明细,严格落实到位。在创城现场核查中,投入7000余元制作发放文明餐桌、禁烟、核心价值观等讲文明、树新风的宣传牌各300块,并积极督促企业积极制作各类图说核心价值观、消防提示等公益广告牌,对引导企业加强核心价值观宣传和参与文明城市创建起到较好的引导示范作用。迅速行动,依法推进县乡两级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工商注册工作。完成12个乡镇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的工商登记注册工作,达到全覆盖。得到中共石家庄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肯定,在《中共石家庄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对县乡两级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工商注册工作督查情况的通报》(石改革办〔2016〕3号)中,对新乐市的乡级农民合作社联合社的工商登记注册情况提出表扬。勇担重任,积极配合经济信息核查。投入大量人力协助各有关部门做好所涉人员经济信息核查工作。4月开始,在“一问责 八清理”工作中,先后8次为4000余人次进行工商登记注册情况查询。在“精准扶贫”专项工作中,每月对民政局提供的低保户申报人员名单进行工商登记注册查询,累计为民政局进行低保户查询15000人次。积极配合新乐市人民法院做好被执行人的股权登记查询工作,每月为新乐市人民法院进行一次被执行人股权登记查询,累计协助新乐市人民法院查询800人次。
(刘树景 张丽梅 墨子兴)